穿成年代文女主的知青小姨!
n對野鴛鴦終於結束了糾纏。
趙任城也終於積攢力氣站起來。
他從未有過的體驗,被一個人的臉皮厚度逗的站不起來。
“班花真厲害。”
“你個大傻子還不快點!”張雲溪翻了個白眼。
“走走走。”趙任城舉著手電筒和她往山下走去。
咻——
野兔倒地。
張雲溪“???”
發生什麼了?
“你乾嘛了?”
“看到野兔了,條件反射踢起石頭踹過去。”趙任城解釋。
張雲溪真無語,“我咋沒這樣的條件反射?”
“不知道。”趙任城把兔子拎起來,“你冬天會圍脖子嗎?”
“會啊,乾嘛?”
“沒什麼。”
趙任城覺得這兔子皮挺好的,扒皮之後可以給張雲溪做圍脖,“想吃兔肉嗎?”
“不太好吧,我今天才吃了你給的雞肉,又吃兔肉,好像有點過分。”張雲溪羞澀地說。
趙任城看她羞答答的,彎腰笑。
張雲溪真服了,她合理懷疑,趙任城這家夥平時嚴肅成那樣是裝出來的,今天笑的比她還久,一笑起來還很難停。
“喂,你夠了,我警告你,你彆太過分,我可是非常容易害羞的女孩子,待會你再嘲笑我,我就哭給你看。”
“待會……”
趙任城需要緩緩“我笑的有點肚子痛。”
張雲溪無語到抬頭看月亮,又禁不住問“沒事吧?”
“沒事,走吧。”
趙任城都覺得自己今天有點過於開心。
都不像是他的人生了。
把張雲溪送下山後,趙任城來到兩人剛剛玩過遊戲的地方,把那兩根樹枝撿起來,拿回家裡,找出一個乾淨的小盒子放了進去。
想了想,又去寫了一張紙條。
“班花和大傻子”
看著這六個字,趙任城眉眼染上笑意。
躺在床上都在想著兩人玩遊戲的場景。
遊戲這個字眼真的久違了。
遙遠到他都失去了玩遊戲的記憶。
又或者沒有。
他三歲被父母用三十塊錢賣給二叔當作二叔的兒子,因為二叔二嬸沒有孩子。
二叔當年有一份工作,但他去二叔家裡時,二叔已經受傷後,工作就變成了二嬸的,二嬸對他還算是不錯,從來不餓著他,管飽,時不時還偷偷給他吃肉。
但二叔整天窩在家裡,承受不住媳婦養他,更承受不住自己失去了那根東西,看到他就讓他乾活。
從來不允許他玩。
還動輒打罵。
二嬸總是護著他,被二叔打得特彆慘。
二嬸忍不下去了,於是把工作買了下來,跟二叔離婚,跟彆的男人結婚懷了個孩子。
二叔氣死了。
於是他十歲的時候,又重新回到了親生父母身邊。
他爸媽覺得他始終養不熟,而且他十歲有一米六,太突兀了,於是什麼臟活累活都給他乾。
還吃不飽穿不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