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施滿江,狂歡估摸著他也是實在沒臉在部隊呆下去,丟人,一年造多少軍費?什麼事兒都沒乾,完了還被人乾到總部來了。
乾脆就滾出狼巢,跑南華裝犢子來了。
在部隊丟人現眼,跑南華稱王稱霸……嗬嗬!
血玫瑰能夠殺他們一次,就能殺他們兩次。
“你要是真有心為你那死去的兒子報仇,花錢啊!你不是有錢嘛!”
前段時間霍百億給了施滿江十五個億,這在大西北都已經成為笑談,十五個億啊!連狂歡劍都為之眼熱。既然能夠拿出那麼多錢給施滿江,難道就不能拿出更多的錢買施滿江的命?
霍百億當然知道施滿江是狼巢的人,否則,他豈能拿出十五個億交給施滿江?他完全可以選擇離開西北,去哪兒都行,一個小小的南華王,能把他怎樣?
偏偏施滿江是狼巢的人,霍百億無奈隻能乖乖把錢轉到施滿江卡裡。
霍百億,百億資產,經常出入國內外。對狼巢的了解,比狂歡要多的多。
夏蟬不知春秋!
在霍百億眼裡,狂歡不過是一隻可憐的爬蟲,目光短淺,心胸狹隘,不知道這個世界有多麼的廣闊,更不知狼巢在國外的名氣有多麼的驚人。
作為一個成功的商人,發國難財極其必要,富貴險中求,越是危險的地方,越是充斥著驚人的財富。
有的時候,霍百億偶然也會出入中東一些小型國家。跟隨訪談團出過訪問,代表著華夏商人楷模,跟當地的政黨,商人做一些簡單的交流。
如果洽談甚歡,在進行下一步會晤。
那些小國家之所以混亂,石油是禍亂之源,地下富含的石油存儲量足以引起一些大國家覬覦。所以那些小國家都特彆的亂,他們足夠的富有,但卻沒有強大的軍事能力來保衛自己。
起先,受邀說是要去那些小國家的時候,霍百億諸多擔心,怕出禍端。同行的人告訴他讓他放心,國家高層早就安排好了,肯定不能出事兒,就算是出事兒了,也有人會去救他們。
那是霍百億第一次聽人提起狼巢。
前幾年,華夏人在國外幾乎可以橫著走,不用擔心有麻煩。一個是友邦多,自古以來,在曆史上華夏都跟友邦相處不錯。到今天,華夏每年投資在其他國家的金額多大數萬億。
幫他們修建鐵路,橋梁,學校……基礎設施,幫助他們富裕起來。
前幾年,中東的一個小國家突然爆發內戰,炮火連天,屍橫遍野。昔日繁華的大都市,轉眼傾覆,湮滅,處處滿目瘡痍,殘垣斷壁,入目處儘是廢墟。
其他國家暫居該國的商人,大多受到波及,死傷不少。
那些發達國家來不及庇護自己的國民,隻得把大使館撤回。強大如美利堅等國,也都撇下了自己的國民。不是不管,是沒辦法去管,人家內戰,美利堅沒資格和權力派兵進入他們的國家,否則,對美利堅將會極其不利。
獨獨華夏。
在取得友邦的同意後,第一時間排出核潛艇,飛機駛往鄰國。同時,安排人手進入該國,不懼萬難艱險,克服重重困難,一個不漏的把所有華夏國民,全部轉接到鄰國,然後安全送回華夏。
當時,就有狼巢的人參與其中,協同保護運輸。狙擊幾波亂兵,渾然不顧自身的安危,護送他們回國。
也就是在那一次,國內的一些富商,方才第一次接觸到狼巢,知道他們這一群人的存在。狼巢威名方顯,因此,霍百億去局勢動蕩的小國家訪問時,才能被告知狼巢的事跡,讓他彆擔心。
很長一段時間,隻要是出國去往那些小國家洽談生意什麼的,隻要想到狼巢這兩個字眼,霍百億都能夠把心放在肚子裡,安安心心的去往戰亂之地。
因為華夏,因為狼巢,天涯海角,甭管他們到哪兒,國家不會放棄他們。
曾經,施滿江和狼巢是他的保護傘,而現在,施滿江卻成了他的噩夢……
倘若早知道施滿江的身份,又何至於此。
“血玫瑰?”
聽到這三個字,霍百億頓時眼前一亮。
這兩天傷心過度,腦子沒一刻清醒,要不是狂歡點醒,霍百億都把這些殺手組織給忘了。
血玫瑰,那可是個頂尖的殺手組織,傳聞,隻要血玫瑰接下任務,沒有完成不了的。換句話說,隻要是被血玫瑰設定為目標——必死!
霍百億動心了,瞳孔收縮,盯著狂歡,眼神之中折射出一縷寒芒。
俠以武犯禁。
像狂歡他們這一類有本事的人,向來心高氣傲難以駕馭,霍百億拿他們沒辦法,現在好了,有了血玫瑰隻要花點錢便可——殺雞儆猴。
今天他能夠花錢殺了施滿江,明天就能花錢殺他狂歡,滅他昌平吳家都不是不無可能。
霍百億並不知道霍少安曾經有聯係過血玫瑰,隻不過被拒了。
至於昌平吳家,去死吧!
霍百億才懶得費心思管他們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