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死的是胡南幫的金牌打手,綽號叫胡狗的,被人一槍把腦袋打爆了。”
“不隻是胡南幫的,還有廣雞的雜碎也被人乾死了一個。不是火拚,酒吧裡邊喝酒的人都知道,聽說是那個人在吧台喝酒,完了廣雞幫的挑事兒,要把那個人推出來砍了,誰知道那人突然拔出一把槍,當場就崩了一個。”
“胡狗死了?”
在胡南幫,胡狗的身份地位跟阿甘一樣,都屬於金牌打手,真正有本事的人。
兩人爭鋒相對,鬥了很長一段時間,多少次,阿甘巴不得胡狗出門被車給裝死。可不得不承認,阿甘確實不如胡狗,那孫子的的確確有能耐,特彆能打,兩把菜刀揮舞起來就跟絞肉機一樣。
也是不怕死的那一類。
廣雞幫之所以能夠在河間做大,一個原因是因為窮。
窮山惡水出吊毛,窮到一定程度,連飯都吃不起了,什麼事兒乾不出來?
自古以來,新的朝代更替,農民起義什麼的,究其根源,就是因為窮。
農民本身挺敦厚,很多農民一輩子都不會跟法律打交道,更談不上犯罪,每天在田間地頭埋頭苦乾,辛苦求存。被村霸地方正府欺詐勒索。
他們就像是憨厚的牛,勤勞耕作,從不偷懶。然而,一旦欺辱壓榨到一定程度,把他們逼迫的沒有活路了,激起民憤,看似敦厚的農民,卻是擁有能夠讓朝代更替,改天換地的驚人能力。
為此,即便犧牲千千萬萬也在所不惜。
廣雞人就是這樣。
逼急眼了,天不怕地不怕,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這是其一。
其二,廣雞靠近越南,村子對麵就是越邦領地,隻要花上一點錢,輕輕鬆鬆能弄到重火器。
槍支,彈藥之類的。
當然,也少不了毒品。
聽說廣雞幫已經跟越邦的嘿勢力勾搭上了,準備在河間兜售毒品交易。因此,才有了今天所發生的一幕。
大光小光到上上酒吧,想掠過胡南幫的地界,占為己有,然後賣毒品。
毫無疑問,毒品是超級暴利,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的人鋌而走險。
廣雞幫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已經到了一個瓶頸,目前最差的就是錢。
光是車站,一年三兩百萬的收入,已經遠遠跟不上大小光日益膨脹的胃口。
有錢才能夠勾搭上那些貪官汙吏,有錢才能夠成為人生人,才能開公司洗白,轉型,成為正兒八經的生意人,受到國家的保護。
誰知道,突然蹦出施滿江這麼個玩意兒,大光甭提多惱火了。
還沒跟酒吧老板商榷,也沒跟胡南幫的火拚,就被鈤成狗了。
“大王派我來巡山,抓個和尚做晚餐,山澗的水,無比的甜,不羨鴛鴦不羨仙……”
電話撥通,阿甘走到拐角,臉色有些凝重,胡狗的死讓他生出一種兔死狐悲的錯覺。“老大,沒找到人,有很多警察。”
“還,還有……”
“胡南幫的胡狗死了,屍體在這呢!聽目擊者說,應該是死在同一個人手裡。”
警察已經找了一條白布把胡狗的屍體遮蓋住,但是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胡狗的屍體就像是一條真正的死狗,趴在地上,一攤死肉。
最恐怖的是胡狗屍體的脖子上麵,明明有應該是一顆頭的地方,卻是乾癟的。
顯然,胡狗的腦袋沒保存的很完整。
旁邊的地上,紅白一地,那是他的腦漿,散發著一股子腥臭味。
阿甘的臉色有些難看。
倘若他早來七八分鐘的話,那塊白布下麵的屍體,極有可能會是他。“還,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