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可是受害人鄭和光提前向銀行和警署報備了的,要不然,他們也不會立刻就將汪一鳴逮捕歸案。
汪一鳴就這樣被帶去了警署。
由於涉案金額巨大,牽涉到上億的資金,就連平城的警長也被驚動了。
他和汪一鳴還算是有些相識的,所以汪一鳴一見到他,立刻撲了上去
“警長!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汪一鳴再落魄,也不至於去偷東西吧!”
警長瞪了他一眼,用公事公辦的口吻對汪一鳴說
“我們會查清楚的。”
尋常的東西,汪一鳴自然不會偷。
可這麼大一筆錢放在眼前,汪一鳴會不會心動,誰也說不準啊。
更何況,汪一鳴是個什麼形象,警長心裡又不是不知道。
汪一鳴向來沉迷酒色,揮霍無度,以前有錢的時候,還能夠度日。
現在汪氏的業務急劇下跌,他想要揮霍,也沒有錢揮霍。
要是此次讓他偷成功了,這筆錢夠汪一鳴瀟灑許久了。
“姓名。”
“汪一鳴。”
汪一鳴被推進了審理室,接受警員們的盤問。
“怎麼得到這張支票的?”
“這是鄭和光給我的,真的是鄭和光親手交給我的。”
“他在何時、何地,為什麼要交這麼多錢給你?”
這個問題一問出來,汪一鳴立刻語塞了。
要回答這個問題,他先要交代,自己為什麼會去蘇氏,去蘇氏乾什麼?
難道要說自己去蘇氏打砸彆人的辦公室?
就算這個可以敷衍過去,可是……
鄭和光可是清清楚楚地對汪一鳴說,這是信物,讓他帶著去鄭氏找鄭和光的。
他根本就沒說過,要把這筆錢給汪一鳴!
汪一鳴渾身一抖,直到現在才想起不對勁來。
這可如何是好?
可是……
鄭和光怎麼會那麼快就報警,讓人把去提錢的汪一鳴給抓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