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
女孩卻再次搖頭“不,彆去醫院……他會找來的……帶我去你那裡……”
女孩的聲音激烈地顫抖著,滲透出她心中如潮水般的恐懼。毫無疑問,這恐懼正是來源於傷害她的那個男人。那家夥到底是一個怎樣的惡魔?
我簡單的查看了女孩的傷勢,她雖然傷腫很厲害,但周身上下並沒有骨折和嚴重的出血,倒不一定要去醫院。再說真去了醫院,姓淩的找過來怎麼辦?於是我決定采納女孩的建議,先把她帶回我的住處再說。
我攙扶著女孩,遠離竹林而去。一路上女孩不住回頭,神色驚惶難定。我知道她是害怕淩沐風追趕。好在這情況並沒有出現,我們倆一路蹣跚,總算是順利回到了旅店。旅店早已打烊,夥計們也都睡下了。我帶著女孩悄悄回到屋內,沒有驚動他人。
我先把女孩扶上床歇息,然後點亮了屋內的油燈。借著燈光我才發現,女孩不光臉上青腫不堪,四肢也留下了不少淤血傷痕。而且她衣衫淩亂,竟不足以蔽體。
我心痛如絞,默默地拉過一床薄被幫女孩蓋上。然後我又去院子裡打來一盆涼水,為女孩擦洗冷敷。
女孩深深地喘息著。她的情緒略有平複,但身體上的痛楚仍讓她不時戰栗。我看著她那凋落的容顏,就像是一朵被踩碎在泥濘中的玫瑰。這樣的場景折磨著我,讓我在自責的煉獄中備受煎熬。最終我沒能控製住鼻腔的酸澀感覺,幾顆淚珠從我的臉頰滾落下來。
“你哭了?”女孩注意到這一幕,嘶啞著嗓子問道。同時她勉力抬起手腕,想要幫我擦拭似的。
我把那隻手緊緊地抓在掌心,動容道“你恨我嗎?我不該把你帶來,更不該把你交給那個男人……”
“我怎麼會恨你?”女孩大度地擠出笑容,寬慰著我,“誰會想到他……他會是那樣的人?”
是的,誰能想到?我看到的淩沐風分明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翩翩君子,他對女孩是那麼的癡情,可他做了些什麼?他施加給女孩的暴行和他的外表形成了多麼荒誕的反差!
“這到底是為什麼?”我痛聲追問。
女孩沉默了一會,方才說道“他非說我和你之間有……有奸情。我不承認,他就打我……”
我張大了嘴,覺得荒唐無比“這……這怎麼可能?”
女孩苦笑了一下,慢慢講述了分彆之後的遭遇。
那淩沐風把女孩帶回家中之後,開始還溫情脈脈。他甚至親自下廚,帶著女孩和小女兒一同吃了頓團圓飯。晚飯過後,家裡的仆人帶著小姑娘睡覺去了,淩沐風便開始暴露出他真實的麵目。
姓淩的並不相信我們的話,他斷定女孩這三個月來就一直和我在一起。女孩當然不會承認,淩沐風就撕掉了虛偽的柔情,開始對女孩進行打罵。
“混蛋!”我感覺受到了不白之辱,憤憤難平。
“他是個魔鬼!他下手特彆狠,我以為……我以為自己會被他打死了。”回想起不久前的恐怖經曆,女孩禁不住又是一陣顫抖。
不用女孩多說,光看看她一身傷痕,我便能想象出那暴行的慘烈。在心酸之餘,我也有一點困惑“那你最後是怎麼逃出來的?”
女孩閉上眼睛,臉上寫滿了痛苦和屈辱的表情。良久之後,她才艱難說道“他打了我之後,還想侮辱我……他脫了我的衣服,還把他的……他的臟東西塞進我嘴裡……我狠狠地咬了他一口。趁他痛得暈倒,我才逃了出來。”
作為一個男人,我當然知道那“臟東西”指的是什麼。一股怒氣堵在我的心口,我深深地喘息幾下才勉強平息。
“你們倆是夫妻啊!他……他怎麼能做這種禽獸不如的事情!”
“不!”女孩忽然提高了聲調,神態激動,“我不是他的妻子!”
“啊?”我怔住了。下午在飯館裡,這事已鐵板釘釘了吧,為何女孩此刻又突然否認?
“吃過晚飯之後,他拿出妻子的日記給我看,說要幫我回憶以前的事情。我看了,那根本就不是我的字跡!”這段話女孩說得很快,好像要急於證明什麼似的。
我心中一動,明白了女孩的意思她雖然失去了記憶,但筆跡應該不會變的。如果日記裡的筆跡和她通常的筆跡不一樣,豈不說明她並不是淩沐風失蹤的妻子?想到這裡我又問道“你沒把這事告訴那個姓淩的?”
“我說了。我還現場寫字給他看。可他根本不信……”女孩委屈地含著眼淚,“他說我是裝的,說急了就開始打我。”
我斟酌了一下,覺得現在有一個問題必須問清楚。
“那你的……你的屁股上,到底有沒有一大塊胎記?”
女孩不好意思回答,隻是微微地點了一下頭。
我便又露出沮喪的表情“如果你不是他的妻子,他怎麼會對你這麼了解?”
女孩愣了一下,看來是回答不出。忽然她用儘全身力氣嘶喊起來“反正我不是他的妻子!我不可能嫁給這個惡魔!”
對方的爆發把我嚇了一跳,我連忙拉住她的手撫慰說“你彆激動,我相信你……”
女孩含淚看著我,表情是如此的無助。因為眼眶青腫,她那原本明亮的大眼睛現在已眯成了一條細細的小縫。
我伸出一隻手去,輕撫著女孩的臉頰。我的手心隻敢虛虛地掠過,一點都不忍發力。但女孩卻有意側過臉龐,主動去貼靠我的手心。
我感覺到女孩對我的信賴和依戀,心中愈發疼痛,隻能哽著聲音說道“好了,彆想太多了,好好休息吧。”
女孩還不肯誰去,她看著我說“明天就帶我走,我要離開這裡。”她的聲音微弱無力,但態度卻是如此地決然。
直到看著我點頭了,女孩才放心地闔上了眼睛。
我輕輕拉著對方的小手,不敢鬆開。這樣即使她睡著了也能感覺到我的存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