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雲迷蹤!
阿梅說,那天晚上,他們夫妻兩個確實打了架,這是他們生活日常,兩天一小架,三天一大架。
那天晚上,張大毛坐在桌前喝酒,他每天晚飯總是要喝兩口的。
一喝多了就搞事情,說她炒的回鍋肉將將肉都炒爛了,又說她燉的湯清湯寡水的,比豬食還難吃。
這個男人,由一開始的罵罵咧咧,到最後總是要動起手來。
阿梅說她已經習慣了,他鬨一鬨等酒勁上來也就消停了。
鬨了半天覺得沒有什麼意思,回到房間裡倒頭就睡。
這張大毛一般睡著了,除非天塌下來,否則是不會醒的,更彆說半夜下樓去剁個貓啊什麼的。
劉行又問了問在房間裡頭寫作業的張大毛的7歲的兒子。
小家夥挺精神的,也很健談。
他跟阿梅說的幾乎沒有什麼出入,說他爹一般喝多了就睡,雷都打不醒的那一種。
但他爹的生物鐘忒好,不管喝多少,每天淩晨四點半的時候,準時就醒了。
他要去開著家裡的小貨車去郊區的屠宰場拿豬肉去,趕在菜場6點半的早市。
後來,劉行又單獨和張大毛聊了聊。
張大毛此時正在床上補覺,被叫起來還有點懵。
劉行以為張大毛得是有多渾的一個人,沒想到,他卻是一個欺軟怕硬的主。
在警察的麵前,跟老鼠見了貓似的,屁都不敢放一個。
他說,他雖然是一個屠夫,但對貓有一種特殊的敬畏之感,傳說中有九條命的家夥,他惹不起,更彆說要拿刀去剁了。
說這話的時候還被自己個嚇得抖了兩回。
他說,當天淩晨四點多的時候,他出門在樓下被什麼東西給絆了一下,仔細一看一地的無頭貓,倒給他嚇夠嗆。
他作出一副深深的歎息狀“也不曉得是哪個缺德的家夥,這麼可愛的小動物也下得去手,真是造孽得很。”
對於有人看到張大毛在小區裡拿著刀攆流浪貓的事情,張大毛不太自然一笑。
“警官,雖然小動物是值得可憐,但它們有的時候真的可恨。前年年根前,我串了好幾串香腸掛在窗戶前,結果全被這些流浪貓給糟踐了,你說我氣不氣,那可是好幾百塊錢的東西。我拿著刀追它們,也沒有真的動手,隻是嚇唬嚇唬它們而已。”
雖然說張大毛隻有自己家裡人作證,但經過分析,劉行還是覺得張大毛作案的可能性非常之小。
就算他有可能去宰了那些貓,但他與王麗雅還有張明素不相識,也沒有必要跑到人家家裡頭去殺人。
當然,張大毛的嫌疑也不能排除,這麼多年的辦案經驗,表麵上的判斷往往會與實際偏差很遠。
劉行深深地失望,接下來,要在偌大的小區裡找到那個人,無疑是一項大的工程,費時費力不說,還有可能一無所獲。
許凡被他派去了b市,與當地民警調查王強的行蹤。
f市距b市不遠,坐動車的話也就一個多小時的時間。
許凡去之前已經的b市轄區派出所聯係過了,要得到結果也是很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