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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傳奇(1 / 2)

毛毯精靈!

“這就是你想要找的東西?”

康斯坦丁已經和持明找到一些共同語言並且知道持明的一些底線了,所以說話也就放鬆了很多。

“不不不,你看我說了這麼多的不就知道我找的不是他們。”

這時圍上來的小混混卻不樂意了其中一個剃著誇張的莫西乾發型的小混混走了過來

“喂!你們兩個魂淡在乾什麼!”

說著還拿出了一把匕首在哪裡比比劃劃的。

“你看他想不想一隻猴子?還在那裡拿刀子比劃,就連威脅人都不會。”

持明根本沒有用正眼看那個小混混,而是繼續保持和康斯坦丁說話的狀態,而康斯坦丁自然也不會把一個小混混放在眼裡

“他可比猴子低級多了,至少猴子還很可愛。”

“啊啊啊!”

自以為受到了侮辱的小混混直接向持明撲了過來,他的匕首也向持明的肚子上捅去。

不過持明的手隻是一撥就把他手中的匕首搶了過來

“我來告訴你匕首是怎麼用的吧,首先你要從下向上捅,不要直著捅。”

持明一邊說著一邊按照他說的把匕首由下而上的捅進了小混混的肚子

“接著你需要擰一下,這樣好拔刀,而且留的血很多,向你從剛才那樣你捅人,不把刀拔出來甚至不會出血。而且由於緊張會拔不出刀。”

小混混僵硬的低頭看向了自己的肚子,這時持明的手上已經被鮮血染紅,不過持明就好像沒感覺到一樣還在喋喋不休的說著

“剛才我捅傷了你的肝臟,捂好了你還可以活20分鐘左右,如果你鬆手得到話也就幾分鐘吧。不過就算你捂著也會因為內臟出血而死。”

說完持明就拔出了匕首。

“啊——救我——啊——”

此時小巷之中隻剩下小混混的哀嚎,持明的一係列舉動已經鎮住了這些連槍都沒有的混混。

在哥譚連一把槍都沒有,這些混混真還好意思出來混,起碼要人手一把芝加哥打字機,人後再配幾個重火力才行吧。

不過持明還沒有完,他拿出了手機和地上的小混混來了一個合影然後發了出去

[在哥譚市的小巷被打劫,反殺劫匪。]

然後就是一片點讚。

奈亞子你跑去哥譚市了?彆在網紅景點打卡了,我要小醜和蝙蝠俠的簽名還有蝙蝠俠的腰帶!

倫道夫卡特地上的已經死定了,順便當做祭品召喚一下xxxx吧,拯救世界!

是的持明就是在打卡,哥譚市的小巷是多少穿越者前輩第一次行俠仗義的地方,可是有相當大的紀念意義啊。

打完卡之後,持明就和康斯坦丁去了路西法開的夜店去嗨皮了。

以此同時在名為乘波號的時間飛船中一群名為傳奇的英雄已經亂做了一團。

傳奇在組建之前是一群對於宇宙來說無足輕重的小人物,所以它們被邀請來在維護曆史,因為他們死了也不會對曆史產生過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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