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高智商炮灰!
“不會的。永遠不會。他對我不好,我恨他。而且他搶走了孩子的撫養權,卻對孩子不管不問,如果不是有孩子,我不可能跟他聯係的!”
她信誓旦旦,指天指地的跟我賭咒發誓。
那天晚上,我們和好了。而且,她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溫柔,都順從,都討好。
當她跪下去的時候……我跟她說你不用這樣……
她搖搖頭,溫柔地環住了我。
接下來兩天都是周末,我們兩個,像久彆勝新婚的小夫妻一樣,白天黑夜地膩在一起。
她對我提了兩個要求
1,下周就去登記結婚,她想要安定,她等不及嫁給我了;
2,她女兒接下來要做手術,急需一筆資金,她希望我能借給她,她用自己的工資分期還給我。
第一條,我自然是同意的。當時我覺得,之所以現在有這麼多問題,都因為她還不是我確定的妻子,才引得人家欺負她;
至於第二條,我認為,她過了門,是我的老婆,那她的女兒,自然也是我的女兒。救自己女兒的命,那不是一個當爹的理所應當做的事情嗎?還借錢?開什麼玩笑。
都說戀愛中的人智商為負,你看看我,我就是最好的證明。
你想啊,如果陳曦這時候說的關於前夫和孩子的事情是真的,那麼她在最早的時候,哭哭啼啼、痛苦萬分地跟我坦白的那個所謂的有婦之夫又是誰?
網上有句很流行的話是這麼說的
她那時還太年輕,不知道命運所饋贈的禮物,都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我自認為已經不再年輕,可能是因為我在女人這塊閱曆太少,所以才被她騙得七葷八素吧。
總之,我們在那個星期,就登記結婚了。
戶口本還是我從家裡偷出來的,我爸媽肯定不會同意如此輕率的登記,畢竟我們家,你知道的,多少有點錢,而有錢人在這方麵會格外謹慎。我爸媽對未來兒媳,那肯定是要查一番背景再做決定的。
說白了,我爸媽對我結婚的態度就是玩,隨便你;但動真格,必須要請人檢查過背景。
但戀愛裡的人,哪顧得上這些清規戒律啊。
而她的戶口本,是早就準備好的。
現在回過頭看,有用的線索,要多少有多少。可當時的我,隻願意把所有的事情都往好處去想。
登了記,我們成為合法夫妻。這是我的初婚,不論結局如何,我會永遠記得這個初婚紀念日。
我也很擔心她女兒的病。
登記後,我認為我已經是她女兒的合法父親,我有責任也有權利照顧孩子了,就請假跟她們娘倆去了一趟醫院。
相約去醫院做檢查的那天,是我第一次見到陳曦的女兒。
小姑娘小名叫倩倩,長得跟陳曦很像,大眼睛長睫毛,像精致的洋娃娃。
很不幸,白血病。
我托朋友聯係了很難掛號的一位專家,專家建議從現在開始住院治療。
在專家的診室裡,她一直在哭。
那些關於病情的診斷和看法,可能她早就爛熟於心。她不需要等著專家再給她重複一遍,她知道她女兒的狀況有多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