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他不戴墨鏡,被彆人認出來的話,那麼,馬上就會有很多人將他團團的圍住,耍猴一樣的看。
林凡曾經試過幾回,出去的時候,因為自己走的匆忙,沒有裝扮自己,剛剛走出去不多久,身邊就已經圍了很多人,最後,導致自己寸步難行,讓他哭笑不得。
本身一次外出,卻變成了一次所謂的粉絲見麵會,想一想,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站在櫃台裡麵的那個女售貨員聽見說開票,也挺高興的。
她們這些人賣一台手機都有提成的,她們的工資收入與銷售額是有成正比,是掛鉤的。
特彆像賣這種貴手機的話,賣一台,頂那種普通的一兩千塊的手機十幾台的,可以說,今天賣出去這一台手機,就能保證她們今天有一筆不錯的收入了。
於是。
那個女售貨員立刻摸出紙筆,刷刷的填好單子,將機身的序列號什麼東西全部填在單子上,所有的這些文字方麵的手續辦好了,然後,她又將手機以及配件擺在櫃台上,分彆展示給盧文傑,請盧文傑當麵點清。
包括充電器、耳機、手機、發票,以及贈送的一些小禮品,全部都擺在了櫃台上,讓盧文傑一一過目。
盧文傑伸手接過女售貨員遞來的紙袋子,除了那台手機之外,其它的所有的東西通通掃進了紙袋子當中。
隻有那台手機,他留在了外麵,並且,他還將自己原先用的那台手機的手機卡取了出來直接裝進了這台新手機裡麵,已經有了新的了,舊的就不要再用了,沒必要了。
旁邊。
明繡眨了眨眼,嘴角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長的笑容道“我發現你們男人都是見異思遷。
你看看盧文傑,剛剛買了一台新手機,那台舊手機立馬拋棄了,不用了。
我真不知道,以後啊,如果說碰到其它事情,你會不會也是這樣子的?”
盧文傑得意地一笑“已經有了新的了,那個舊的就等於是一塊廢磚頭了,有什麼用啊?
對不對?
有新的了,誰還用舊的呀?
這個東西,誰不知道最新產品最新款的好用,再說了,這台新手機的功能比我這一台舊的功能要強大多了,我乾嘛不用啊?
我買了新手機,我如果說不用的話,我把它當祖宗供著呀?
那不是傻嗎?
對不對?
買了新的就要用,不管是衣服也好,還是這些消費品也好,東西買了就是要用的,不是拿來看的。”
林凡一笑“是的是的。
買來就是用的。
不管是吃的也好,穿的也好,還是喝的也好,都是一樣的,該消費的東西就消費,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有了新的了,舊的就不再用了,這個就跟衣服其實是一樣的,你們女孩子買衣服的時候,還不是一樣的,如果說買了新衣服了,起碼要興奮好幾天吧?
要連著穿上好幾天吧?
有了新衣服了,慢慢的,那些舊衣服就不穿了吧?
最後還不是扔掉了,都是一樣的嘛,對不對?”
不得不說。
林凡和盧文傑兩個人的觀點倒是差不多的。
怪不得他們兩個人能夠成為死黨,一個鼻孔裡出氣。
其實。
在林凡覺得,盧文傑買的這一台手機價錢方麵其實還是便宜了一些,再說了,前幾天的時候他幫了林凡那麼大一個忙,雖然說最後結果不是那麼讓人滿意,但是不管怎麼說,盧文傑都幫自己打聽出來鄧野老家的地址出來,這也證明盧文傑在幫自己辦事的時候確實是實心實意的,林凡怎麼能不感激自己的這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同桌同學和死黨呢?
在盧文傑的身上花錢,林凡並不覺得有什麼,他反而覺得盧文傑買的這台手機太便宜了。
但是。
不管怎麼說。
一開始的時候,那些話都已經說出口了,有些東西你想送給彆人的話,也不在這一朝一夕之間,另外,林凡從盧文傑的眼光裡麵看出來的全部都是心滿意足,並沒有一絲一毫貪婪,他就知道自己的這個同學是一個心地特彆純淨的男孩子,這一點,讓林凡十分欣慰。
他知道自己的這幾個同學並沒有把他當成搖錢樹一樣,在他的身上用什麼心計,耍什麼手腕。
今天如果說不是他自己主動提出來要替他們買東西的話,他們也絕對不會向自己提要求。
平常的時候。
最多大不了就是林凡帶他們一起吃吃喝喝,其實,如果說能夠有幾個談得來的知己好友的話,時不時的聚在一起吃吃喝喝,也是另外一大幸事。
起碼,目前來說他們的友誼還是十分純潔的。
至於這一點物質的東西,對於林凡來說,都是小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