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在廢土荒野的日子!
“你真是來對地方了,這裡什麼牌子都有!”老板嘮叨著說道,同時抱出一大堆槍械“雷明頓,柯爾特,魯特,史密斯維森”
陳昊默不作聲,伸手從貨架上拿了一瓶藍莓汁過來,用嘴咬開塞子,自顧自灌了下去,他原本習慣性想要去拿酒,但猶豫了片刻,還是拿了普通的果汁。
“夠了!彆掏了,都是些舊世界過時的玩意!”陳昊打斷了老板的動作,將藍莓汁丟在一邊,順手拿起一把貝雷塔手槍,熟練的撥動了下上麵的轉輪,湊近耳邊細細聽了一下。
一旁的老板見狀愣了,隨即擺出一副不屑的模樣,手槍又不是心臟病患者,聽聽齒輪的轉動,哪裡能判斷槍械的質量,這個黃皮膚小子一看就是槍械的外行。
陳昊自然不知道對方心裡的想法,自顧自又拿起一把左輪槍,輕描淡寫將槍械拆成了一個個零件,熟練的讓人驚訝,就仿佛喝水一樣簡單。
剛才還暗暗吐槽的老板,此刻則驚得目瞪口呆,要知道每把槍構造都不同,能如此迅速準確的把一把槍拆好,證明這人對各種槍械研究極為精通,才能做到此刻這般遊刃有餘。
這把槍所有的零件裡,陳昊隻鐘意彈夾,左輪的子彈雖然不多,但是卻具備了一項特殊的功能,不會受到卡殼的影響,但凡出現這種問題,切換到下一顆子彈就行,不用像其他武器那樣,還需要退膛清理彈夾。
這對於高故障率,高損耗的廢土槍械而言,左輪彈夾可謂是最合適的選擇。
陳昊將彈夾抬到眼前,雙手摩擦旋轉,看看裡麵的構造是否完好,又從其他槍械上拆了根槍管,像望眼鏡似得四處瞄了一番,確定足夠筆直沒有彎曲,最後將桌上一大堆槍械裡,拆下來的零件拚接在一起,居然做出了一把新的手槍來。
店老板的眼睛都看直了,從來沒見過還有這麼買槍的。尤其是陳昊這家夥幾乎是把他店裡幾十把槍械上,最好的零件抽了出來,組合成了一把新槍,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陳昊沒有理會老板的想法,他曾經在地下避難所的屍骸上,獲得了關於槍械組裝的知識,現在在這種窮鄉僻壤,也找不到什麼好的武器,索性隻能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子彈!”
老板忙不迭拿出一個盒子,從裡麵挑了幾顆遞了過去。按理來說,買槍的人一般不子彈,否則拿起來立馬打劫就麻煩了。但眼下這個黃皮膚小子舍得拿出金子,到不用擔心對方惦記著自己的財物。
陳昊抓起子彈,塞入彈夾,旋轉了一圈之後,湊近耳邊細細凝聽,確保每一次轉輪的聲音都清脆無比。
店老板哪裡看的出這裡麵的門道,隻能小聲說道
“要試槍的話,外麵有靶場!”
陳昊一邊上著子彈,一邊做了個走的手勢,推搡著老板走到店外,隻見漫天風沙之中,在雜貨店的馬圈裡麵,豎立著幾塊人形靶子,被用來當做一塊臨時的靶場,至少不會受到風沙的乾擾。
淡定的將新槍收入腰帶,陳昊抬眼看了一下麵前的靶子,深吸一口氣。
他過去一直以為自己的槍法了得,知道遇到了班尼,那個穿格子西裝的男人,充滿了危險,無論是拔槍術還是射擊,都在自己之上。
僥幸脫離險境之後,陳昊在荒野上偷偷養傷,待得身體恢複了一些之後。就立刻潛回露天電影院,想要幫同伴的屍體收殮,然而那裡已經什麼都沒有了,那晚死亡爪對戰大汗幫的場景,就恍惚是個夢。
要不是幕布上風乾的血跡,隻怕是根本看不出,這裡曾經發生過一場大戰。
而現在,對於陳昊來說,是一個重新認識自己的過程,也是踏上複仇之路的開始。
想到這裡,陳昊猛地抽出手槍,電光火石間打出了一梭子彈。
整個過程毫無拖泥帶水,子彈和槍膛將頗為默契,一點都不像是組裝出來的貨色,槍身的重量和自己使用習慣很是搭配,相信不就之後,就能非常熟悉的使用這把槍了。
店老板偷眼看了一下,陳昊的拔槍確實很帥,但是靶子卻紋絲不動,上麵兩個槍眼都沒有。
“嘿嘿,看來隻是個虛有其表的草包”店老板心中暗笑道“連一槍都沒上靶,還以為是多厲害的人呢?”
陳昊瞄了對方一樣,立刻知道了店老板心中的想法,冷哼一聲,伸出腿狠狠朝地上一跺。
這一股輕微的力量,卻讓遠處的靶子如同雪崩似得,頃刻崩塌下來。
店老板頓時大吃一驚,想不到陳昊的子彈,猶如白蟻般,已經侵蝕了槍靶支撐用的柱子。讓其危如累卵般立在那裡,卻有不會倒塌,這射擊的水平已經到這個地步了嗎?
“給我準備子彈,足夠三天的水,還有吃的!兩分鐘內沒有搞定,那麼倒下的就不是靶子了,恐怕是你的破店!”
陳昊淡淡地說道,同時順手撿起馬圈裡的一頂牛仔帽,戴在頭上,眼神卻望著遠處的遠處的群山,還有很遠的路,在等著他呢。
在養傷的時候,陳昊曾經仔細思索過班尼的來頭,大汗幫就是直接的線索,其次他提到過新維加斯的主人豪斯先生,似乎兩者間暗暗爭鬥很久,自己未來想要找到班尼的話,隻要查清豪斯先生要運送的包裹,自然也會有眉目。
更直接一些的問題是,班尼是如何找到商隊的呢?
一路上為了預防這種事情,他們已經很努力的在變換線路,除非是露出破綻,否則班尼不可能那麼快就殺上門來,恰好在自己貪杯喝酒的時候襲擊了商隊。
這裡麵又有兩個線索,一個是寄東西的郵局,另一個則是陳昊采購物資的甜水鎮。
而甜水鎮上發生的一切,則加深了陳昊的懷疑。
因此組裝好配槍,他的第一個目的,就是那個新建成不久的甜水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