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神器是鼠標!
“少爺,您這頭發,怎麼跟狗啃過似的?”立春扒拉著陳克的腦袋,一臉狐疑道。,
陳克的臉黑了下來,一把拿開立春的手“會不會說話,這叫短碎!”
“好吧,您是少爺,想叫什麼就叫什麼。”立春撿起桌旁的舊衣裳,笑嘻嘻的跑開了。
還知道我是少爺啊,下次再敢亂摸,砍掉你的爪子!
陳克看著銅鏡中的自己,不禁哀歎一聲,確實像狗啃過的,他對這個世界的發型師要求太高了。
整理一下換上的新衣,陳克裝作自我感覺良好的向外走去。
這會才是下午,不過必須要早點去。
皇家宴會非同小可,隻是過宮門接受檢查就得要一個多時辰,陳克可不敢遲到,讓人抓住小辮子。
“鶉之奔奔,鵲之彊疆。人之無良,我以為兄。
鵲之彊彊,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馬車行駛在大街上,陳克看著拄著拐杖哼著歌的乞丐,一臉驚訝之色。
現在的乞丐都這麼有文化了?
幾個治安軍忽然衝上前,直接把乞丐打翻在地上,用鐵鏈拴著給帶走了。
馬車隻是行駛了兩條街,陳克至少看到四五撥因為唱歌被抓的人。
陳克不禁暗自搖頭,被抓的乞丐和小販,可能根本不知道這首歌什麼意思,隻是當成流行歌曲學來唱了。
抓了他們有什麼意義?
不是反而坐實了歌中的影射嗎?
這首歌能傳播的如此之快,肯定有人在幕後推動。
至於這個人是誰,陳克多少猜到了一些。,
所以說,千萬不能小看女人,各個都是狠角色!
陳克看著車窗外的街道和建築,還有一座高高聳立的神龍塔,不禁微微有點失神。
來到京城也有大半年,這座城市似乎還是那麼陌生。
而他在京城的這些日子,似乎做了很多事,又似乎什麼事都沒乾。
賣酒,賣辣椒,賣鴨脖子,閒了就打打情敵,刷刷壞名聲,要不就是和夏氏三代人玩捉迷藏的遊戲。
雖然動不動就要裝孫子,但他也不覺得自己委屈。
有一部分是因為秦國公主,因為他那有錢的爹,可更大的原因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
簡而言之,嗯,就是他有一個鼠標。
所以他會變強,變得很強,就實力而言,這個城市大部分的人最終都是要仰視他的。
當然了,他活著是為了自己,而不是要活給這些人看的。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在意這些人的眼光?
嗯,果果知道就行了,我還不稀罕讓他們知道呢。
陳克摸著狗啃頭嘿嘿一笑,富麗堂皇的大夏皇宮映入了眼簾。
果然如他所料,進入皇宮,一連經過道檢查,還被一個小太監摸了大腿內側,總算在黃昏時分,抵達宴會大殿前。
芳華殿?
陳克站在大殿的台階下,一臉驚訝之色。
他如今不是菜鳥了,知道一些皇家的禮儀。
芳華殿一般是用來宴請外國使節的,所以才修建的十分大氣。
夏氏在這裡給秦國公主送行,是把她當成外人了
大概隻是一個提醒吧,帶著點警告的小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