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官獨寵法則!
他本不是什麼經商的材料,當年父親把公司傳到他的手裡,也不過因為他是家中長子。
站在客觀的角度上來看,商業嗅覺敏銳,又甘願為了家族利益有所犧牲的明耀輝,明顯要比自己更能勝任這個職位。
二十多年了,他過的並不快樂不是嗎?
那些惱人的報表,那些難纏的客戶,還有那些成天隻知道嚷嚷著要漲工資,卻不好好辦事的員工,真真是叫他一想起來,就覺得頭都要炸開了。
他的初心,是給兒子他想要的生活,想讓兒子的未來能比自己更輕鬆的度過,不是嗎?
他為何,拚儘了自己所有的力氣,把這個讓自己都覺得痛苦不堪的攤子,丟給自己的兒子呢?
以他們現在的資產,足以讓兒子以及他的後代,過上富足安逸的生活,他們擁有者這麼多常人可能一輩子都無法企及的高度,為什麼卻還要作繭自縛,自己不肯放過自己呢?
強硬的逼迫自己的兒子,為了家族的利益選擇結婚的對象,如今的自己,和二十年前,強迫自己和方家小姐結婚的父親,又有什麼區彆?
幾十年,說長不長,可說短,卻也不短。
雖然沒有親身經曆,可他也知道,接受利益聯姻,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在這慢慢的人生道路上,要和一個自己根本不愛的人攜手一生。
隻是這麼想想,就覺得可怕,淒涼,自己都無法接受的生活,自己又為什麼,非要讓兒子接受?
他那麼努力拚搏,是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讓兒子,以後能夠過上輕鬆快樂的日子麼?
可是,他給他規劃的道路,真的輕鬆,真的就快樂嗎?
不,他並不覺得快樂。
他同意接手明氏集團,隻是為了作為交換,自己可以同意他前去布魯斯醫學院繼續學醫,他答應和顧欣欣的聯姻,也是為了幫自己解圍。
這兩件事情,沒有一件,是他自己心甘情願,主動去接受的!
如果兒子能醒過來,他一定不再這樣固執己見,一定給他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