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
隻不過那個叫顧晗的女生,身體是顧晗的,如今住在裡麵的靈魂,是一個叫黎歡的女生。
這是一個好人沒好報,反而還因此聲名狼藉,下場淒慘的故事。
她現在的這具身體叫黎歡,在她來之前,住著的卻是真正的顧晗。
顧晗和黎歡是高中同學。
顧晗從小家境優渥,父親是外交官,母親是大學教授。
因為父母的良好教養,顧晗從小就是大家口中,彆人家的孩子。
不僅長得格外漂亮,善良禮貌,溫和嫻靜,成績還非常好,從小學到高中,一直是全校排名前十的存在。
就算父母因為空難雙雙逝世,隻能寄住在叔叔家。
也並沒有因為消沉下去,反而更加的努力。
而且這樣一個外表溫柔的女生,卻在主持方麵有著驚人的天賦。
高三那一年,還參加了央視舉辦的青少年主持大賽冠軍。
有這樣的履曆,加上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著名的北深傳媒大學。
而就在此時,她和同桌的顧歡,莫名其妙的互換了身體。
如果說。顧晗是優秀學生的代表。
那麼黎歡正好和顧晗相反。
黎歡長的不好看,身高隻有160。體重卻有140斤,而且皮膚特彆不好,臉上常年長痘。
而且。
黎歡是交了擇校費進的重點高中,她家庭並不富裕,擇校費幾乎耗儘了家裡所有的存款。
所以自從來學校後,黎歡一直因為自卑和大家格格不入。
從來不主動和人說話,也不主動參加學校活動。
顧晗作為同桌,便主動找她說話,避免她被大家孤立的尷尬。
很多時候,也會為她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其他同學取笑她,或者欺負她的時候,也會微笑的製止。
維護黎歡的自尊心。
兩人漸漸成為朋友。
作為朋友,顧晗並不介意送或者借給朋友一些東西。
但是她沒想到,有一天黎歡會把她的身體借走。
有一天黎歡一個人趴在桌上哭。
原主問她怎麼了。
她說父母隻知道疼愛弟弟,一點都不關心她。
原主安慰一番也沒能讓她停下。
最後還淚眼婆娑的說,“我真羨慕你,要是我能像你一樣就好了。”
原主卻不理解,“我才是羨慕你呢,至少你還有爸爸媽媽。”
“你說的輕巧,那要是我們身份兩互換你會願意嗎?”
原主說她亂說話。
黎歡卻格外執著的問。
沒辦法,原主隻能回“當然願意。”
她和黎歡這麼久的同桌,自然知道,黎歡對父母的怨恨,不過是父母教訓她好好學習,不要好吃懶做,浪費時間。
說話的時候嚴厲一點罷了。
其實該給的,在他們能給予的條件下,都給了。
不然也不會掏空家底,交擇校費讓黎歡來重點高中。
但是黎歡卻不這麼認為,她覺得爸媽看不慣她才處處說她。
至於擇校費,不過是因為父母自己沒本事,希望自己給他們掙麵子。
原主每次勸說她都不聽,執意要這麼認為。
所以在黎歡認真問她願不願意換一下的時候,原主思考了一下,說了句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