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好罷世子爺。”她又笑,眼角眉梢都泛著粉紅的桃花色,一顰一笑都是在撩撥的我心弦,“咱們才認識多久啊,有那麼熟嗎?”
最後的結果,還是我把她從地上扯了起來,她深一腳淺一腳地自己走了。
那是長治五年,臘月,日子過得太慢了。
可後來想起來的時候,我卻又覺得那段日子過得飛快。
重活了一輩子的我在長治年間活的雖說不能算是如魚得水,那也是比從前要滋潤許多。
我答應小六的事兒,皆要與她辦成。
鬥閹黨、滅太後、甚至將龍椅上那一位也換掉了——我往賀家的祖籍去,找了個與賀霄同宗的,旁支又旁支的小可憐兒。
小六終究非是池中之魚,那是個借風就能攀上青雲的人物。我並未有將她困在內宅的意思,也沒有站在她身前保護她。
按著她的意思,她是想與我並肩。
我們照樣一起上了戰場,拿血和汗造就了同袍之誼。
最後,我們翻了前朝的案子,顧家的案子,還了少陽王顧家一個清白。
新皇當時還愁來著,小六是奉天門前麵過聖,與男兒郎一起上過早朝下過戰場的,還了她淑和郡主的名號,恐怕不合適罷。
我當時位比攝政王,雖然沒有明說,但我知道,新皇他怕我。
我一挑眉,笑道:“郡主是不合適,皇爺不如將少陽王的封號賞賜給她。”
新皇一愣,我從他的眼中讀出了些曾經讀過的某些東西——但凡是做了帝王的人,總是不願意自己的臣子有這樣滔天的權利的。
“皇爺放心。”小六衝著那新皇一揖,輕笑了兩聲,“我也不過是想拿回我家的封號罷了,一個既無封地也無兵權的女親王,算不得是放虎歸山罷?”
新皇訥訥。
她又笑道:“我就隻求皇爺一件事。”
新皇抬頭,捏了捏自己的袖子,他還不大習慣這身衣裳,也不大習慣這個位置。
“讓我們回嘉峪關罷,此後不問政事也成。”她說這話的時候,臉上沒有太多彆的神情,仿佛在輕飄飄地說“明天我們去吃糖葫蘆”。
可我卻覺得如聽天音。
她說甚麼,是回嘉峪關嗎?還說了“我們”?
我那幾天整個人都是懵的,直到賜婚的聖旨下來的時候,我還沒太反應過來。
——啊,這個聖旨要保存好。
——你問為啥要保存好?這個……這個要是丟了,你不認了怎麼辦?
——那可保不齊,我可得看好了彆讓你跑了。
——嘿嘿,好好好,種春海棠,嘿嘿嘿。
我一把將身前的人攬進了懷裡,摸了摸她的頭發,而她在我的嘴角啄了一下,轉身就逃。
嘿?!還真是個小狐狸崽子。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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