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怪事都能讓他遇見。
如果不是高度懷疑梁騰那小公司的財務水平,能否支撐起這種高薪酬,龐輝都想跳槽去給他這位“學弟”打工得了。
梁騰和吳瑕就在“獵頭公司”的會客廳,擬定了聘用合同。
吳瑕算是梁騰簽的第一位正式員工,之前的老莫,梁騰都沒跟他訂過聘用合同。
反正每拍一期結清一期的工資。沒什麼複雜的關係需要理順,支付的薪酬少得可憐,少得就算丟掉也不會特彆心痛,更無須合同來約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現在情況不同了。
梁騰打算長期聘用吳瑕替自己打理公司,雙方最少合作五年,支付的年薪也高達120萬。
說什麼,也得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來約束規範行為。
梁騰如果在這個環節上粗心大意,漫不經心,係統那一關他絕對通不過。
搞不好,係統還要判定你故意不簽用工合同,一旦吳瑕有了更好的發展機遇並果斷跳槽的話,梁騰不簽合同的行徑就會上升到“惡意揮霍係統創業金”的高度。
到了那一步,估計係統會中斷創業金,勒令梁騰休業整頓,改正錯誤。
梁騰可是等著大虧係統的錢,然後現實中源源不斷有錢打到卡裡,不然他拿什麼去償還現實的債務?拿什麼去幫家裡父母蓋一幢舒適的新房子?
有了各種顧慮,梁騰很重視合同的簽訂。
不過以前沒弄過這東東,沒有現成的“模板合同”供他修改。
他轉念一想,乾脆叫吳瑕自己去擬合同。
擬好合同,打印三份,一份吳瑕自持,一份梁騰拿著,一份放到作為中介的“獵頭公司”存檔。
梁騰沒帶筆記本(事實上他還沒有購置,出租屋隻放買了台式電腦)。
他乾笑一聲,也沒太在意,就叫吳瑕借用“獵頭公司”的電腦,現場擬一份用工合同。
吳瑕忍不住翻了翻白眼。
要招人居然不準備好用工合同,這也太健忘了吧——吳瑕壓根沒往梁騰從來沒簽過用人合同這一方麵去聯想。
梁騰給吳瑕的最強烈印象,就是這位年輕老板很大氣,任何事務都能放權的感覺。
甚至大氣到了“大大咧咧”的程度。
吳瑕甚至高度懷疑,如果自己非常堅持不簽聘用合同,軟求硬磨之下,這位年輕老板說不定也會答應。
見識過梁騰這讓人耳目一新的行事風格,吳瑕最初的驚訝過後,內心便泛起了一種淡淡的感動之意。
無論是誰,不管加盟的是大企業或者小公司,員工總不希望老板有太多的約束來限製你的行為。
吳瑕可以預見,自己接下來五年時間,在梁騰的公司內肯定能擁有最大的權限。
梁騰怎麼看都像是一個當“甩手掌櫃”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