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回,當父母的堅決不替兒子還債了。你自己欠下的信用卡巨額債務,自己償還去!!!
正因為發生了這麼些事,父母對程旦生失望透了,才希望女兒和女婿回老家這邊發展。
暫時還沒有存夠錢購買商品房,那也沒關係。程業森在學校拿到的那套“福利房”,可以暫時給他倆住著。也不必計算什麼租金。
現在女兒女婿有困難(說好聽些就叫“處於創業階段”),做父母的能幫上一把,就幫一把。
父母也是望著誠誠懇懇乾活的女兒女婿,能有發跡之日。
當父母的靠不了兒子了,以後還能指望女兒和女婿。
就這樣,女兒和女婿就搬到了“帝都”的邊上,住到程業森的“學校福利房”中。
開始的頭兩年,女婿做送外賣的工作。女兒生了個“女娃”,在家帶孩子。
結果沒乾上一年,出了場車禍,腿都摔斷了。在醫院足足躺了一個多月才能出院。幸好公司給買有保險,自己沒支付多少醫療費用。
但經此一事,女婿對於送外賣的工作也是有了顧慮,改行了。
女兒兩夫妻的唯一女兒,就托付給陳業森和丁升平帶著。女兒女婿把多年的積蓄都拿了出來,在家的附近大型批發市場中,做起了服裝批發生意。
至今已經做了快一年生意了。生意不溫不火,就那麼維持著,短時間內看不會有太大起色。
就這樣一種家庭狀況,程業森兩公婆壓力非常大。
學校有相熟的老師,也跟程夫妻說過像你們這樣養兒子和養女兒,實在養得太夠本了。替兒子還債就是縱容他!現在看到不?他變本加厲的欠下了更多的債了!
女兒也是!不指望她嫁個好人家幫襯父母就算了,現在算個什麼呢?養她那麼大了,居然還得替她帶“外孫女”!帶“外孫女”是外婆的本份嗎?難道女婿家沒有房子住不算了,連父母都沒了嗎?居然不是當婆婆的帶孫女?這世上有這麼差勁的婆婆嗎?
朋友圈的大多數意見,覺得程業森和丁升平兩公婆“太傻”。
但丁升平自有一套想法。
女兒和女婿其實就是她叫回來老家發展的啊。女兒和女婿雖然沒本事,但絕對不是懶惰之輩!隻要找對了門路,一世漫長,總還有翻身之日。
另外,她家也隻得一子一女,幫襯一下女兒女婿,又算什麼大折本的事兒啊?出發點,就是盼著他們年輕,有發跡之時。不幫他們帶一帶“外孫女”,他們豈能專心去做生意?不靠做生意掙奶粉錢,掙買房的錢,以後等大夥都老了,還指望誰呢?
除了積極的幫助女兒女婿,對兒子程旦生則“冷處理”,程業森兩公婆,還積極的拓展“生財門路”。
主要一個,是想在他們的老家那邊謀些“福利”。
怎麼說呢?
原來,近些年來,挨近“帝都”的老家,發展速度著實驚人。
在程業森的老家“臨江村”那邊,相關部門已經“凍結”了當地的建房的一切申批工作。同時,也開始限製早些年外遷的戶口,再度遷回到“臨江村”去。
有風聲傳出來,“臨江村”就要大征收了。有排名“世界五百強”的地產大鱷,要來“臨江村”投資大樓盤、大商業廣場、購物中心。
不允許“臨江村”村民再建房,那是不願你建了房又要拆,浪費成本和資源。如果你借這機會,索要更多的“賠償款”,那豈不是麻煩之極?
至於不允許已經“遷出”的村民把戶口再遷回到“臨江村”,那是因為征地工作推進,肯定要征到許多的集體地兒。
本村因此有了巨額收入,戶口在“臨江村”的村民,才能參與“分紅”嘛。這個時候還批準你把戶口遷回,豈不是要爭搶彆的村民的既得利益?!
表叔程業森動的心思,就在老家的拆遷補償方麵。
程業森早些年,為了方便工作,把在村裡的戶口遷到了學校去了。
另外,為了方便兩個子女的讀書和就業,程業森挺早把他倆的戶籍也遷出了農村。
這事多虧學校的一個相熟的老師。他的愛人就在當地的公安局戶籍科工作。免費就替程業森把兩個子女的戶口遷出。
戶口遷出的好處,還沒嘗到。如今“臨江村”要征收和拆遷上千畝地兒,隻限於本地戶籍的村民能撈到“分紅”。
這就擺明了,有好處也不跟你程業森一家人相乾。
地產大鱷入駐“臨江村”,已經屬於“板上釘釘”的事兒,並非“空穴來風”。
程業森這一代人,有一個親弟弟,還有個親大姐。
大姐嫁了,戶口當然遷到夫家。程業森戶口也遷到了學校。老家就隻剩下他弟弟一個人了。
前兩年,村裡就開始征了一部分地兒,當時征的地,還沒有傳聞中要征1000畝那麼多,隻征了100畝,用來興建本地的重點高中新校址。
程業森弟弟的水田,就被征了一畝多,總共獲賠近10萬塊。
現在又有傳聞,在“重點高中”新校址旁邊,征地1000畝,建設新的商業綜合體。
程業森一家人的戶籍遷出了“臨江村”,當年“分田到戶”時,程業森已經離開了村,不屬於本地村民了,無權分配土地。
至於家裡的“宅基地”,他弟弟家前些年申請建房,建有一棟兩層的小洋樓。程業森“頂職”,到了其父工作過的重點初中,成了有編製的雜工。程業森本來已無意,跟弟弟爭老家的那些破屋子。
前些年弟弟做生意有了點積蓄後,拆老家的幾間破屋,湊了差不多150平建新房時,也拆了兩屋本來屬於程業森的破屋。
當大哥的沒吭聲。
現在,程業森在老家那邊還有什麼好爭的東西嗎?
仔細想想,還真有。
當年弟弟蓋新房拆了許多的舊屋建好新房,當然屬於建房者所有(農村人的普遍觀念)。沒什麼好爭議的了。也爭不贏的。
但除了已經分到了弟弟名下的田地,弟弟自己建好的兩層新房子,老家其實還有十多間破舊房子,因為分散各處,還沒有劃定歸屬權。
沒有分,那就是屬於過世的父母的遺產。
程業森和學校裡頭,向“有文化的老師”谘詢過了按照法律的規定,他就算不屬於“農村戶口”了,但父母的遺產他依然有權繼承。
說句大白話,那10幾間破房子加一塊兒,起碼還有250平左右的麵積啊。他和弟弟共同繼承父母的這些“遺產”,平均分,他也應該可以分到120平左右的老屋吧。
如今“臨江村”那邊,彆說老屋了不能“拆舊建新”,就連新房子也不允許你加蓋了。
一切建房的審批,都“凍結”了。
所以程業森“煞費苦心”,想“繼承”那100多平的老家的破泥屋,並非為了“拆舊建新”。
他沒那麼大的權力。
他的目標其實挺明確的就是想著老家的這些破泥屋被“征”的可能性大極了。如果能被征收,就算按照當地最低的“泥瓦房”的補償價吧,每平大概也有1千左右的補償。他如果繼承了125平,無論怎麼算,起碼應該到手12萬左右。
程業森還有更遠大的目標。
那就是,如果征遷有兩種補償方案,一個是像上述的補償1000塊左右每平;另外一個,就是實物補償了。拆了你多少麵積,補你多少麵積的商品房。
當然,商品房的價格,肯定要貴過你舊屋的補償價。比如說,舊屋征一個平方,補你1000左右。你購買新建的“安置房”,一個平方恐怕要收建房成本價2500左右。多出來的每平方1500塊的“差價”,就需要你自己補。
算下來,想要拿到一套優惠的“安置房”,恐怕程業森一家得再掏10多20萬這樣。
但這有什麼呢?
相對於周邊已經漲到了“駭人聽聞”的高房價,多掏20萬,就可以拿到一套4房2廳的新房,感覺就像撿到了一袋黃金似的。
程業森兩公婆名下,已經購置了兩套房子了,老家有可能因拆遷而獲得一套新房子。
經過深思熟慮之後,程業森和丁升平,其實是在替女兒準備的。
當然,按照國人的傳統,替兒子買地建房,或者直接購置商品房,都是“天經地義”一般。很少有替女兒購置房產的。
除非是隻有一個“獨生女”了。家裡有什麼的財產,最後當然都由女兒來繼承了。那就無話可說。
現在,程業森希望替自家女兒爭取到的,也就是一套“安置房”的“購房資格”。
如果真的征拆到了他程業森繼承的125平方,他就有權優惠購買125平的“安置房”。之後,安置房一直到辦下“房產證”時,始終采用他“程業森”的名義。但真正出錢補幾十萬“差價”的,卻是他的女兒和女婿。
甚至就連用“舊屋”抵減的十多萬,女兒和女婿,也必須等到手頭有閒錢的時候,歸還給程業森兩公婆。
隻有如此,這筆賬目才算是結清楚了。
到那時,程業森便名正言順把自己名下的“房產證”,過戶到女兒和女婿名下。
丈人家裡能幫到女兒女婿的,也就是用2到3千塊的“低價”,在挨近“帝都”的這片區域,購買到了一套大4室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