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能網紅!
吳瑕跟梁騰介紹了那位“李慶坤”老人的情況,梁騰也無異議了。
確定了“代理人”的人選,接下來就需要拿出當年的那“一式兩份”的重要契約出來,辦理一連串複雜的手續。
說來慚愧。梁騰和吳瑕仍然找不到兩個“地下室”的神秘入口。但掛在第二個“地下室”的契約,卻是急需用到的關鍵文件。
兩位主人公商議之後,決定就在第二個“地下室”上方位置,開一道狹長的裂縫。
女保鏢燕千羽最擅長飛索取物。
這地麵距離“地下室”牆上掛的玻璃鏡框,也就不到三米的距離。燕千羽開好那一道裂縫——可供“玻璃鏡框”通過的狹長裂縫後,放兩個飛爪進去,勾緊了“玻璃鏡框”。
輕輕鬆鬆就把“玻璃鏡框”給勾了上來了。
“一式兩份”贈予契約,就裝在“鏡框”內。玻璃鏡框完好無損,裡麵裝的這些“契約”,當然也不會有損壞。
拿到了“贈予契約”後,吳瑕抽了半天的時間,親自去見了“李慶坤”老人。
經過一番密談,輕而易舉說服了老人,帶他來跟梁騰秘密簽了份30畝地的轉讓合同。
再往後,梁騰和吳瑕帶著這位近百歲老人,去找吳瑕會“調治油墨”的朋友,調了原色的油墨,打印了老人的名字到“贈予契約”空白位置。
再帶李慶坤老人去見土地部門的負責人周叔……
這種“陳年舊賬”般的“贈予契約”,換成其他人見了,肯定非常頭痛,不知道幫吳大小姐辦新的土地證下來,合不合乎規矩?
但周叔在相關部門工作了大半輩子了,經曆案例多了,對這裡麵的分寸,把握得非常之精準。
他知道哪些材料可以“開綠燈”,哪些材料明顯不能“放水”,就算要賣人情麵子,也不能幫……因此,周叔仔細審查了兩份“贈予契約”後,認為這契約最關鍵一點,就是證實它的真實性。
“真實性”沒問題,他就敢幫吳大小姐這個忙,以代理人“李慶坤”的名義辦理新證。至於契約中的另一方“呂一凡”,已經不在世,這完全不是問題。
為了辨彆契約上“呂一凡”親筆簽名的“真偽”,周叔親自去土地部門的檔案室內,找出當年“呂一凡”過戶30戶屋地時的存檔材料。那上麵,就有“呂一凡”留下來的親筆字跡。
都可以拿出來對照。
周叔有心要送大人情給吳瑕,這辦事效率非常之高。
完成了“呂一凡”筆跡的驗證工作。周叔也派人到那“贈予契約”上5位“見證人”所在的村子(近郊的一個村子,距離近,並且都是同一條村的村民),希望獲得他們的口供。
結果就像大夥早有預料的那樣,年代太久遠了,5位“見證人”都先後辭世了。最後一位離去的“見證人”,也早在15年前就“作古”了。
因為早有預料,去村子調查的辦事人員,就按照周叔事先交待,去村委查看有沒有當年辦理那30畝地的“存檔”?
結果,在村委的“存檔資料室”內,當然沒有找到想要的材料。
畢竟當年的“一式兩份”贈予契約,是由“過強”在幕後主導的,貫徹的是“過強”的意誌。
那“過強”其實隻是把“呂一凡”當成自己的代理人。最後“呂一凡”訂立的“贈予契約”,就應該把他“過強”作為受贈人。但“過強”未曾拿定主意一定就用他自己的名義“過戶”,以至於暫時把“受贈人”一檔空著了。
連“受贈人”都空出來的契約,哪裡好拿去村委那兒“備案”?
就算周叔費儘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僅僅在土地部門的“檔案室”內找到呂一凡“收購”那30畝地的大大小小的合同,而不曾找到呂一凡後來“贈予契約”的備案文件。
但無論如何,這些事在“周叔”看來,都是不關緊要的小事而已。有更好,沒有,也影響不到大局。
隻要能證明那逝者“呂一凡”的親筆簽名並非“偽造”的,那就一切ok了。
“周叔”就有膽量幫吳大小姐辦理這30畝地塊的“過戶”手續,辦理新的土地證。
周叔可是久經各種風浪考驗,而且在土地部門內“大權在握”,一言九鼎。他可不像一些新入職的小年輕那樣做事“畏首畏尾”,辦這種棘手的過戶手續,隻一味想著責任轉嫁,沒有“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小年輕們保管不敢著手辦證。但周叔根本就不需要什麼“公證書”。
要說有什麼“顧慮”的地方,隻在這事兒畢竟有點特殊性質。周叔拿定了主意要送人情了,也不願久拖,以落人口實,授人以柄。
在“周叔”的親自過關照過問下,相關部門的辦事效率快到了極點。
用不到三個工作日,就把一切的“流程”走完了。
把嶄新的,以梁騰作為宗地權利人的紅本本辦下來了。
這年頭,不動產權部門尚未誕生,因此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都分開來辦的。
不過呢,土地證是關鍵。周叔幫梁騰把“土地證”的紅本辦下來,他就可以拿著這證去辦“準建證”,輕而易舉。建好了房子後,再去辦房產證什麼的,一切都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就算“房產”部門中沒有熟人,一切按照正式的流程來辦理,也能辦妥“房產證”。不存在人為“卡”你的情況的。
畢竟一切的材料都齊全了。
最為關鍵的“土地證”能搞好,隻要你不存在“違建”問題,後續的其它證,就完全沒有問題。
就算是“違建”了,隻要舍得繳納罰款,照樣可以把後麵的證件都辦下來。
難倒的,隻是一些沒錢的窮困人家而已。
梁騰順順利利,拿到了“後海四合院”周邊30畝地的土地證。
按照規定,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支付高昂的手續費和繳稅。
彆以為“贈予”契約就不需要“納稅”了。它一樣是必須納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