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調查還好,一調查,程卿“騙財”的證據沒拿到,“鐘家二子”卻駭然獲悉了另外一個“恐怖的事實”。
鐘任在跟那個“程卿”藕斷絲連三十餘載期間,那程卿居然替鐘任生過一個女兒。
程卿也有過一段隻維持了幾個年頭的“短暫婚姻”。似乎從時間點來看,程卿的那個女兒,也是在她跟老公“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
但專業的偵探水平就是高,居然還通過他自己的渠道和關係,拿到了一份程卿的“前夫”的疾病診斷的報告。
那是一份由著名三甲醫院所開具的“診斷報告”,不存在偽造之嫌。
畢竟沒有哪家三甲醫院的主治醫生,會願意為“程卿前夫”那樣一個小人物,就專門冒著被查處免職的危險,不計好處的去開一份假報告。
那樣一份權威的“疾病診斷報告”顯示那個程卿的前夫,患有“不育”之隱疾。
也就是說,他能跟妻子生育後代的可能,不能說百分百,但起碼也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難以生育出下一代來的。
更直接的說,那就是他和程卿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的女兒,百分之八十的可能不是他的親生女兒。
後來,“程卿”的前夫有沒有跟女兒做一個“影視劇”裡流行之極的“親子鑒定”呢?這個就不得而知了。
但大概率應該是做過的。
否則,沒有證明女兒是否是他“親生骨肉”的情況下,前夫應該不會那麼“義無返顧”的跟程卿離了婚。並且連一向寶貝的女兒也不要了。
前夫爭都不爭女兒的“撫養權”,就那麼輕易就將女兒交給了程卿了。
這以後,程卿跟“前夫”離了婚後,不僅沒有再嫁,甚至也沒見她後來怎麼出去做過工——不得不承認,那專業偵探的業務能力還挺強。居然連“程卿”35歲到50歲這十幾年時間並不外出工作的事兒,都調查得一清二楚。還附帶列舉了一大堆的了“證言”的程卿的“左鄰右舍”鄰居的證言。
程卿有長達15年的時間,都不去找工作了。這段時間,她又跟“前夫”離了,還帶著個女兒。前夫又發狠不“贍養費”給女兒和“前妻”——這種艱難的困境中,程卿居然還可以不外出工作,也可以跟她女兒一起過得挺“滋潤”的。
種種跡象無不顯示著一種可能性——那就是,程卿背後應該有個男人在養活著她和女兒。
專業偵探調查的結果,那個背後養程卿,養她女兒的男人,正是“鐘家”兩個兒子的親生父親,鐘任。
鐘任又不傻,找個情人還要替對方撫養一個所謂的“拖油瓶”,這樣的事兒他心甘情願的去做,這裡麵要說沒有故事,誰信?
普通人用膝頭去想,也能猜到這裡麵肯定彆有內情。
有一點“聯想力”的人們,都會想到,那個程卿的女兒,既然已經確定不是她與“前夫”所生了,難道,是她跟鐘任的“私生女”嗎?
越想,這樣的可能性就越高。
越想越有可能。
有了猜測之後,隻需要找證據來證明自己的這個“猜測”,那麼一來,其實事情就簡單多了。
最直接有效的招數,還是“做親子鑒定”吧。這一招,是最管用,也是最具有說服力的。
既然有了懷疑的方向,懷疑程卿的女兒就是鐘任的“私生女”,那隻需要悄悄替他倆做一個“親子鑒定”,都不需要鐘任知道和參與的。隻需要拿到鐘任的或頭發,或血液或其它什麼的,以及拿到“程卿”女兒的或頭發,或血液及其它什麼有用的“組織”,那就可以悄悄替他倆做一個“親子鑒定”了。
堪稱“神不知鬼不覺”的,就可以完成。
彆說做“親子鑒定”的權威機構,也需要“當事人”的同意或授權書,才肯做這種鑒定。
隻要有過硬的關係,專業的偵探也能找到門路,去權威的機構做上述的“親子鑒定”的。哪怕當事人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也能做。
結果還真的做了鑒定了。
結果,可以說早就在各個“關注者”的預料之中——那個“程卿”的女兒,如假包換的也正是“鐘任”的私生女。
“鐘家”兩個兒子,憑空就多出了一個“便宜”妹妹。
但對於這種事兒,他倆那是一點都高興不起來啊。
多出那樣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有啥值得高興的呢?
等於是一下子多出了一個在法律上有資格跟他倆“爭奪”父親的財產“繼承權”的妹妹啊。
這樣的一個“親妹妹”,尤其連鐘任的老情人程卿仍然健在,甚至有可能成為鐘任“第二任正式妻子”的,那麼,一旦當母親的嫁了鐘任,而他那“私生女”也正式的“認祖歸宗”了——這對母女“聯合起來”,她倆可以“繼承”鐘任的財產的份額,那就大大增加了。
她倆所占財產份額,老實說,就比“鐘家”二子占的還要多很多哩。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下,這對母女選擇起訴“鐘家”兩個兒子,要求重新把原本屬於“鐘任”的那報社的房產,重新分配,那“鐘家”的兩個兒子就麻煩之極了。
畢竟在法律的規定方麵,那對母女是絕對有權利,去追討原本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的“財產繼承權”的。
如果她倆真的很看重那樣的一宗“房產”,她們就有可能真的到法院去起訴“鐘家”的兩個兒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