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
那兩隻警犬,發現了陳玄,立刻大聲叫了起來。
“安靜!”
教官製止住躁動不安的愛犬。
刑警隊長有些驚奇的道:“他們不會是靠著那隻小老虎,也追蹤到這邊來了吧?”
那教官皺著眉頭,同意滿臉好奇:“按理說,老虎的鼻子,靈敏度不比警犬差多少,但是老虎野性難馴,是不可能被馴養的,更不可能知道通過氣味、幫人找人……我覺得應該是碰巧吧?”
“走,過去問問他們。”
隨後,雙方彙合。
“周隊!”
陳玄這邊的派出所老民警,見到刑警隊長,立刻率先打招呼。
雖然他是個副所長,論級彆不比周隊長低,都是正科級。
但是,一個派出所的副所長,在警隊地位上,差了刑警隊長簡直不是一點半點。
在警察內部,每種警察,都不儘相同。
管理交通的是交警,管理民事糾紛的是民警,對抗暴徒的是武警,而刑警,則是專門負責刑事案件。
一個專門管刑事大案,一個隻能負責民事糾紛,能一樣嗎?
刑警在警局裡,無論是待遇還是地位,都要比民警高出一大截。
“你們怎麼也在這裡?”刑警周隊長問。
副所長便指著陳玄道:“都是跟著這隻小老虎來的。”
旁邊的訓犬員教官立刻問:“啥意思?這隻小老虎帶你們來的?也是過來找人?”
“是啊!”副所長看向陳玄的目光,很是讚賞:“這隻小老虎,可聰明了,居然會警犬的本事,聞著氣味就跑來了。”
“這……”教官一臉懵圈,有些難以置信。
身為訓犬員教官,他每年大部分時間,都是跟各種警犬待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自然知道一些動物們的習性。
聰明的動物,他知道有很多,能被人馴服的動物,也有不少。
但是,把一隻老虎馴服到警犬的地步,這絕對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