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呀!就是現在我們要買的東西太多了。衣櫃,桌椅,屏風全都要重新置辦。還有廚房裡隻有兩口大鍋,其他炒菜用具,碗筷,米油所有的都要買。
還要請人來粉刷和換壞掉的磚石。我們下午就先買要緊的事物,其他我慢慢置辦就好。三爺你自己去忙你的事,家裡我會打理好。\"
文央後來又在院裡細看了一圈,大概要怎麼做,心裡早已有數。
\"辛苦娘子在家操辦,你要置辦這些花費應該會很多,這一千兩先給你做家用。以後家裡事務和開銷就要麻煩娘子。\"
文央接過一疊銀票,心想沈從文還是挺有錢?現在當將軍能有這麼高俸祿?買院子,下聘禮成親,到現在給她的錢,花了都差不多五千兩。
\"這是我應當做,三爺放心,我會好好把家裡安排好。我們兩個飯菜就端到院子這邊石桌上吃吧。
蘭香你們倆人飯菜到外麵領。\"
這個屋子除了小亭的石桌椅,每個房間裡都空空,除了炕上,根本沒地方可坐。她現在也慢慢適應身邊有丫環跟著,什麼事吩咐他們去辦。
\"吃好飯,我們先去看看哪裡有家具或者木器鋪子,把要緊家具訂好。然後買鍋和食材,柴火晚上就能在家裡開火。\"
文央看飯吃得差不多,把她想法一說。
\"聽你的,一會兒就讓門房丁伯帶我們去,你彆看丁伯年紀大些,聽說他就是滄州城人。聽說之前主家本來要帶他們回京城。
是丁伯不想離開生活的地方,他跟丁嬸子女都不在。所以主家走時跟丁伯講好,讓丁伯在這邊看房子,如果房子能順利賣掉,就把兩人身契還給他們。
我後來買下房子,覺得丁伯人不錯,丁嬸也會灶上手藝。就重新跟兩個簽了身契,答應以後做得好,就給他們養老。\"
文央聽沈從文這樣一說就明白了,她是知道這裡如果自賣自身入了奴籍,如果沒辦法脫籍,隻能不斷的自賣自身。
不然完全沒辦法養活自己,因為朝廷有明確規定,奴籍是不可以登記為商人,沒法有自己房屋私產,甚至連佃農都沒辦法當。
所以除了賣給主家做事以外,連活都找到做。而想要脫籍的唯一辦法,就是主家同意,然後到衙門幫辦理脫籍手續。
\"丁伯兩人都能脫籍了?為什麼還要重新簽身契?\"
畢竟以後都在一起生活,有些事情不得不問清楚。
\"像丁伯這樣,年齡不小,又沒有過硬的手藝和本領,加上沒有後人在。如果遇到有好些主家願意收留,這樣做反而是最好。
不然哪怕他們脫籍後回家,老家認識的人在不在不說,根本不會分出田地給他們。除非自己有一大筆錢回家買地買房,但也容易被壞心的族人吃絕戶。\"
沈從文把自己知道的情況說了出來,窮苦人家要好好生活真的不容易,這也是他到了軍營看到了太多底層人員的無奈,他也慢慢對沈家沒有那麼大的恨。(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