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走吧,看樣子是沒什麼收獲了”三人在下麵轉悠了半小時,也沒有找到什麼靠譜的證據。
“好吧”林森也知道,這麼多年要是有證據,也早沒了,但是心裡還是有些不滿,就隨便踢了一腳眼前的石頭。
“所長,這是什麼”林森突然發現飛起的石頭下麵竟然有一顆像子彈一樣的東西。
“762子彈,54式手槍的子彈,難道這就是當初他們從孫少坤身上摳出來的子彈”所長說道。
“那麼怎麼會在這呢?”
“可能是隨手扔下來的吧”所長抬頭看了看,這個位置離山崖邊也沒有多遠,一扔還是能扔到的。
“好吧,看來不論是張老板還是張小聰都沒有說謊啊”林森感歎道。
“嗯,其實他們也沒必要說謊”所長說完,林森想想也是,畢竟他們犯的可是死罪。
“好了,回去吧,凶手也都抓到了,證據也確鑿,可以落案了,走手續就可以了”所長把玩著手裡的子彈說道。
剛回到所裡,老張已經把張老板和張小聰的口供都錄完了。
“所長,這是犯人的口供,他們已經簽名確認了,手印也按了”老張說完遞過來兩個文件夾。
“林森,簽字吧,這個案子你也需要簽字”所長吩咐道,而老張這時候可是羨慕不已,因為誰都知道,這個案子的破獲,足以讓所有參與的人加官進爵的。
“咦”林森在簽字的那一瞬間停頓了。
“怎麼了?”所長問道。
“張哥,這個是張小聰和張老板的簽名?”林森並沒有回答所長,反而問張警官。
“是啊,我和小於警官看著他倆簽字,按的手印啊”張警官回答道。
“所長,我想我們要去張老板家裡一趟了”林森說道。
“什麼情況”藍彩蝶和所長問道。
“所長,你還記得我和你說過張老板和張小聰都有練過字嗎”林森看著所長。
“記得啊,難道這字跡不對?”“寫的也挺好看啊”所長和藍彩蝶分彆說道。
“這字跡倒也是好字,但是問題就是張老板這字一看才練了幾年,而張小聰的字也練得火候不夠”
“火候不夠,你的意思是?”所長似乎想到了什麼。
“對啊,如果說第一次在路所長家看到的字跡是路成龍寫的,那麼第二次在鎮長家看到的又是誰寫的呢?還有第三次王家的血字,似乎三者的筆跡出自同一人之手”林森說道。
“如此說來,第一次看到的字跡實際上就是凶手所寫,隻不過張小聰誤認為是路成龍所寫,不對,這說不過去,如果凶手和張小聰是一起的,那麼張小聰為什麼說是路成龍所寫呢?”所長問道。
“這,但是這字跡絕對不是張小聰或者張老板所寫啊”林森有些急了。
“等等,有沒有這種可能,那就是第一次的字跡是路成龍所寫,後麵的則是凶手刻意模仿的呢?讓我們以為孫少坤還活著,或者孫少坤的父親還活著”這個時候藍彩蝶的答案似乎最接近真相。
“也不對,這字應該一直就是凶手所寫,和路成龍沒關係”所長說道。
“為什麼這麼說?”藍彩蝶和林森都好奇。
“記得路家房子起火嗎?我一直以為對方是想把狗燒死,或者現場留有什麼重要線索,直到剛剛我才想明白,對方是想燒了所有路成龍的筆跡”所長說道。
“這麼說這字就是凶手所留了,可是張小聰說是路成龍的筆跡,是因為什麼呢?”林森還是不解。
“如果我沒說錯的話,不外乎兩種可能性,一種是隨便說的,誤導我們的破案方向,另一種則是位凶手做隱瞞,這樣就不會有人知道還有第三個凶手了”所長說道,而大家都認可後者,而且大家也都明白,如果不是湊巧林森對字跡比較敏感,現在已經結案了。
“走,去張家”所長一馬當先。
到了張家,看過張小聰和張老板的字跡之後,現在已經可以判斷還有第三名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