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見好幾個身材高大的異能者不屑的瞄了一眼瞄了他們一眼,然後發出譏笑聲。
那幾個孩子隻能用更凶狠的眼神去瞪。
超市的名聲越來越大了,知道的人也越來越多。有了異能者探路,來這裡的普通人也越來越多。
之前她收到的金子大多數都是一根一根的金條,或者是做工精細的項鏈手鏈。
這幾天收的卻是金塊居多,一小塊一小塊的,還有小粒的金珠子。
蘇銀河已經成為了一個奸商了,一根大金條都隻能換幾千塊,更彆說這種小塊小塊品質又差的金塊了。
隻能幾十塊幾十塊的換。
換的人也不嫌棄。
換完就去拿泡麵,也不拿彆的。
說起來,她這超市來這裡開了這麼多天,這些人換的最多的就是泡麵,其次是壓縮餅乾。
其他的很少人會換。
隻有一些金子特彆多的,才舍得換一些火腿腸,巧克力,糖果。
也就池宴吧,買了很多濕紙巾。
“王鑫哥,我們真的買到泡麵了。”一個皮包骨,穿得破破爛爛的小男孩抱著幾包泡麵,語氣激動的跟他旁邊的同伴說話。
他的同伴王鑫同樣是個皮包骨,穿得也破破爛爛,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
“阿錢,小聲些。”就算手裡終於有吃的了,餓了十幾天的肚子終於能填飽了,王鑫也不敢放鬆警惕。
一個在末世生活了十年的孩子,清楚的知道,隻要食物還沒有進到肚子裡,那就還不屬於他們。
上一次就是,他和阿錢得了一袋子野菜,煮了之後馬上就要塞嘴裡了,還是被人給搶了。
現在附近的人拿的東西比他們還多,他們兩個拿著幾包泡麵很不起眼,但王鑫還是不敢放鬆。
在超市裡沒人敢搶他們的東西,因為超市裡有規矩。人人都怕違反這個規矩不能再到超市買東西了。
這個超市隻有一點金子,就能換到食物。而金子,在末世之後就不值錢了,金子不能吃不能喝,對他們來說就是個廢品。
用一點廢品就能換到泡麵這種美食,沒人會不心動。
王鑫在基地聽了也很心動。
他,阿錢,還有幾個同伴,都是十幾歲的孩子,因為年齡不夠,沒法去領基地的任務。
隻能去做草鞋,但他們都是男孩子,沒人教他們做,隻能摸索著做,手又不巧,做的也不好看。幾乎沒人願意買。
就算有人買,人家賣一雙草鞋的貢獻值,他們要買十雙草鞋才能得到同樣的貢獻值。
好不容易有了貢獻值,買來的糊糊還會被搶。
尤其是隻有一個小孩的時候,他們幾個也是被搶多了,才慢慢聚集在一起的。
人多了之後,搶他們的人就少了很多。
他們做事也基本上是結伴一起。
平時都是做草鞋,偷偷出去找野菜,找草根,找野草,找一起能吃的東西。
不過做這些事很危險,他們一般是讓身體弱點的同伴做草鞋,更危險的出城找食物由身體稍微好一點的人乾。
王鑫聰明,是他們的老大。
王鑫平日裡很注意收集基地裡的各種小道消息,有些異能者會需要,他可以用收集到的小道消息跟異能者換食物。
所以他是最早知道基地外有超市收金子換食物的消息。(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