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中自來有此規矩,若誰家打了稀罕的魚,絕不可自家享用或是拿去魚市販賣,都是要進貢給朝廷、供天子享用的。”唐伯道。
“天子離這裡,少說也有幾千裡之遙,他怎麼管得著?”小彌仍然嚷道。
“你我所居所踏,莫非天子所有。”唐伯歎道。
“想來這村中已不是第一次有這樣的事了吧?”柳默在旁道。
“是啊。”唐伯對他點點頭道,“我的爺爺、父親,都曾有過一些稀罕的捕獲,從未敢自己留下。”
“魚是你們自己打的,就自己吃了、賣了,有什麼關係?”小彌不滿地道。
“可不敢、可不敢。”唐伯忙搖頭道,“若吃了、賣了這樣的魚,那可是、可是要殺頭的……”
“啊?”聽了這話,眾人都有些吃驚。
“怎麼這麼嚴重?”榆兒道。
“朝廷早有明令,無論農家、漁家、商家,但凡有了稀罕之物,絕不可私自匿藏,定要敬獻給官府,遠送至淨月城,供皇家所用。但有違者,輕則剁手、重則問斬。誰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啊。”唐伯道。
“還有這樣的事?這皇帝什麼都不做,就要享儘天下好物?”榆兒聽得這番話,亦有些不滿。
唐伯忙止住榆兒:“姑娘,這話可不敢亂說啊。”
“天下之物,莫不為皇家所有,這樣的法令,古已有之。”清漪在旁道,“隻是這刑法,確是重了些。”
“哼、這裡那麼遠,等送到淨月城,魚都臭了,叫那個狗皇帝好好享用去吧!”小彌極為不滿地道。
“姑娘、哎喲、姑娘!”唐伯忙又拉住小彌,搖頭道,“你可千萬彆再說了!”
“怕什麼?”小彌道,“我才不怕那個什麼皇帝!”
“小彌!”柳默亦出聲止住小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