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卷宗上顯示,從泰安九年開始,農村地區的犯案率開始以每年兩成的速度增加。
而去年的犯案率,相比泰安九年,已經犯了一倍還要多。”
“犯的都是些什麼罪行?”張淩陽問道。
“罪名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還是械鬥,去年一年的時間裡,但是因為械鬥死去的人數,就有五百人之多。”
“械鬥?”張淩陽眼睛一轉,問道“可是因為水源?”
“陛下料事如神!”周暢說道,“每到春、秋兩季,北方土地都會大規模缺水,所以為了爭搶水源,北方各地的械鬥是屢禁不止!
並且,對於因械鬥致死的刑罰,朝廷的規定很嚴厲,不少人都因為械鬥而下獄。
並且那些因械鬥而下獄之人,很多在出獄之後並未返回家鄉。
微臣猜想,這些人之中應該有很大一部分人做了山賊。”
聽了周暢的話,張淩陽已經有些明悟。
在以往,農村地區的械鬥也是時有發生。
但是當時是皇權不下縣,對鄉村的統治幾乎為零。
所以很多械鬥,官府不願意管,而械鬥的雙方如果出現了人命,大多都選擇私了,所以犯案率才沒有那麼多。
可如今不同往日。
隨著朝廷開始對鄉村進行實際統治,相應的,律法也推行了下去。
而那些野慣了的人,猛然一受到律法的約束,自然百般不適,進而一個個被判刑下獄,犯案率不激增才算是怪事。
可張淩陽總算感覺,事情根本就沒有那麼簡單。
一般的山賊,最多劫掠些過往的行商,哪敢劫掠朝廷重臣?
即便他們再不懂,也應該明白,劫掠朝廷重臣可是十死無生的重罪。
而且,張淩陽不會相信,鄭永基被劫掠之時,沒有報上自己的姓名和官職?
可這夥山賊還是劫了,那就說明,這夥山賊的目的並不隻是為了區區的打家劫舍。
不過不管這夥山賊的目的是什麼,張淩陽對他們都是零容忍的態度。
想了想,張淩陽說道“內閣即刻擬詔,從收到朝廷詔書之日期,由各行省、州、府、縣巡檢司牽頭,衛所配合,在大周一十八行省境內進行全麵的剿匪工作。
時間為三年,三年之後,朕要看到,大周境內的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得再出現一名山賊。
如果各州、府、縣的巡檢司完成不了任務,現在就給朕將身上的那層皮給脫下來。”
“並且!”頓了頓,張淩陽繼續說道“戶部撥付給刑部二百萬兩白銀做為剿匪基金。
告訴各地的巡檢司,每剿滅一名山賊,朝廷就獎賞他五兩銀子,直到這二百萬兩銀子用光為止。
朕就不行,我大周境內有超過四十萬的山賊。
還有,再給各地巡檢司傳一句話,如果期間有人殺良頂替的話,朕會把他們整個巡檢司所有官吏的人頭全都給砍了,明白嗎?”
“臣等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