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的1992!
眾人來到派出所,鐘所長不在。
許美雲想起家裡人還在等她回家吃飯,便借用派出所電話機,打了個電話回家。
許爸許媽得知女兒在派出所,二話不說也往這裡趕。
許美雲多聰明一個人,她就是想借今天的機會,讓爸媽認清這個海龜是什麼樣的人!
遇上陳文,是許美雲命裡的定數,她一點辦法都沒有。但是收拾一條腳踩兩條船的海龜,許美雲有的是智商和手段。
李警察繼續處理這起糾紛。
海龜承認了自己與許美雲相親的事,也交待了自己今天受許美雲媽媽邀請去吃飯的事,但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做過摟著彆的女人去飯店的事。
海龜指責陳文和許美雲誣陷他。
陳文無奈之下,撥打了方經理家裡的電話,把事情原委介紹了一下。
不多久,方經理從家裡趕到派出所,充當了人證。
當著辦案警察的麵,方經理表示,那天他和幾位同事一起在飯店吃飯,他們也都認識海龜,目睹了海龜與另一個女人摟摟抱抱,如果有需要,他可以把同事們都喊來作證。
陳文是方經理的大金主,海龜不過是外企公司裡的一個小主管,方經理肯定向著陳文。
更何況是做公平的證詞,方經理更是沒有任何疑問。
方經理闡述證詞時,許爸許媽領著許美玉也到了派出所。
在方經理強大的證詞麵前,海龜羞愧地低頭承認了他和另一個女人的關係。
李警察說,我們可以辦你個流氓罪啊!
海龜痛哭流涕,喊著下次再也不敢了,求許美雲放他一馬。
海龜丟人現眼的表現,許爸許媽領著許美玉在一旁全都看見聽見了,許家人心裡既氣憤又慶幸。
氣憤是因為他們沒看清此人的真麵目,居然給女兒選了個這樣的相親對象。慶幸是寶貝女兒從沒看上這個人麵獸心的海龜。
許美雲和陳文交換了一下意見之後,決定不再追究海龜。
當然了,陳文踹海龜的那一腳,也就白踹啦!
海龜顫抖著手,在審訊記錄上簽了字,灰溜溜的離開了派出所。
李警察送陳文,以及許家四口,出了派出所。
李警察開玩笑地說,歡迎陳先生有空常來玩啊!
陳文一臉無語地說,沒事誰願意上你們這兒來玩啊,回頭替我向鐘所長問個好!
告彆李警察,陳文和許家四口人走到大馬路邊。
許美雲說道“爸媽,你們和美玉先回家吧,我等會再回家。”
許爸沉著一張臉,悶聲說道“你現在就跟著我們回家!”
許美雲不樂意了,她更願意和陳文再墨跡一會兒,才不願意回家受審呢。
妹妹許美玉說道“姐姐,我們還是先回家吧!文哥,改天我和姐姐一起來找你玩啊!”
陳文說道“美雲,時間不早了,你和叔叔阿姨美玉還是回家吧。明天我下了課,下午來找你。”
陳文攔了一輛出租車,護送許家人上車,塞了一張10塊錢鈔票給司機。
這個細節,讓許媽媽心裡一喜,臉上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