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羅堅聽完後,感覺腦子都昏昏的,還能這樣?
其實這個辛普森案,並非是深夜宇宙裡的“特色”案例,而是發生在真實世界。
過去羅堅也有所耳聞,但畢竟有點年代了,又發生在大洋彼岸的那個國家,他還真沒有具體去研究了解過。
這次經顧知書這麼一介紹,他才對那個世紀大審判第一次有了全麵的了解。
要說這個案件,離譜程度都不亞於一本優秀的推理小說了。
一開始大家都以為證據確鑿,辛普森肯定要牢底坐穿。
然後就是驚人反轉,辯護律師團隊一手驚豔操作,直接反轉。
搞到後來,甚至連他們這些聽眾,都已經分不清,真相到底如何了。
是蓄意謀殺,還是栽贓陷害?
但不管真相是哪一種,對羅堅而言,至少對《東方快車謀殺案》裡,那個化名雷切特的惡魔,是如何逃脫法律製裁的,有了深刻理解。
假如把雷切特放在辛普森的位置上,他會怎麼操作才能讓自己在舉國關注下,逃脫法律製裁呢?
在現場留下那麼多“鐵證如山”的痕跡下……
也許,答案很簡單,你隻需要在犯下案件的十點之後,在警方到達現場的七點之間,利用有限的七個小時時間,去動用自己的財力和人脈,收買一位當地的警官即可。
把所有的證據都告訴這位警官,甚至主動製造證據去告訴警官,再讓這個被收買的警官,去“發現”這些證據。
然後,
隻需要這位警官在媒體麵前,進行一場狼人自爆式的發言,就可以把所有真實的證據,變成無效……
羅堅細思極恐,忽然對宇宙第一強國引以為傲的所謂判例法,感到一陣心寒。
他記得在論壇上,很多人都在說,雷切特能夠逃脫法律的製裁,很魔幻很不可思議,就像是阿加莎為了劇情需要,強行安排的一個劇情似的。
如今顧知書卻在用辛普森案,給出了最為有力的回應。
現實——
往往比小說更加魔幻!
“關於這個辛普森案,在曆史上爭議很大,有人認為法院的最終判罰是正確的,既然證據有疑義,就不能成為定罪的依據。
如果為了追求絕對的實體正義,而可以忽略程序正義的話,也許在某個具體案件中,可以達成目的,但也可能會就此打開潘多拉的魔盒,讓世界變得更加不公。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也有人認為,辛普森是憑借自己的財力,聘請了當時號稱天下無敵的律師團隊,來為自己開脫辯護,儘管警方的操作有問題,但也不妨礙種種證據,都指向辛普森就是真凶。
明明是一個犯罪分子,卻因為程序上的瑕疵,而成功逃脫法律製裁,逍遙法外,這無疑是法律的恥辱,也是必須要填上的漏洞。
不知道各位聽眾對此是持何種態度?
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給電視台寫信闡述你的觀點,如果有機會,我們可以在以後的節目中,進一步展開探討。
對了,還有一個有意思的點,需要提出。
儘管辛普森案在刑事案件層麵,律師團隊取得了勝利,免去了他坐牢的懲罰,但在民事案件上,他卻最終敗訴。
最後是以賠償受害人家屬三千多萬美元的巨額補償而告終,這場世紀審判也讓辛普森就此淪為窮光蛋,賠光了一輩子打拚下來的積蓄。”
臥槽,還有這種操作?
如果說辛普森案的刑事案件判罰,大家可能還多少有點印象,略有耳聞,那對於民事賠償那塊,就是完全陌生了。
如此看來,辛普森和雷切特還真不一樣,前者為這樁案件付出了慘重的代價,而後者則是完全抽身於外,過得逍遙自在。
聽完顧知書對辛普森案的講解,很多人都和羅堅一樣,陷入到沉思。
特彆是那些剛讀完阿加莎推理三部曲的讀者,更是內心五味雜陳。
回想起在閱讀時自己對“法外執刑”有多麼興奮,多麼激動,多麼推崇。
此刻在聽完關於“程序正義”的講解後,內心的感悟就有多麼深刻。
很多時候,“正確”都是反邏輯的,讓有罪之人利用法律的漏洞逃脫了法律的製裁,從單獨個案來看,是絕對的不合適,但若從整個司法體係的角度來看,又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因為通過對極個彆案件的所謂“漏判誤判”,來維係“程序正義”這個基本盤的穩定,從而讓每一個人去心甘情願地接受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實體正義,或許是一種更廣法的正義。
這就是“寧可放過一千,不可枉殺一人”與“寧可殺錯一千,不可放過一人”之間的原則性差彆。
但話說回來,這會不會又是一種司法審判上的懶惰呢?
既然已經發現了法律規則上的漏洞,那就應該想辦法去及時製止和調整,而不是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去給本就不正當的判決,尋求辯護的理由……
由此展開,似乎關於這個問題,值得探討的內容,有太多太多。
以至於很多聽眾在聽完之後,腦海裡各種念頭紛繁複雜,似乎有很多話堵在心裡,不吐不快,但又仿佛不知道從何說起。
愁!
在各大校園網論壇上,更是有很多人把矛頭直指向了顧知書。
宣判他的“罪責”有三:
第一,我們本來就沒有時間去閱讀推理三部曲,好不容易按捺住內心的衝動,跑來聽你的電台節目。
你倒好,通過一則辛普森案的新聞,反而更加勾起了內心的閱讀欲望,躁動的心在瘋狂蠢蠢欲動。
該死的,現在可是淩晨一點半啊!
讓不讓人睡覺?
你顧知書還當不當個人了?
第二,本來白天上課就身心疲倦,急需放空心靈,得到充分的休養生息時間。
但偏偏顧知書還在節目裡拋出了一個如此燒腦的問題,簡直是居心叵測,要致我等大學生於死地。
其心可誅!o的專屬時間,心情本來就不好。
你再來個辛普森殺妻案,更加把人搞得抑鬱了。
婚姻帶給人的意義是什麼?
連家財萬貫的體壇大佬,都因為妻子的事情,散儘了一輩子打拚下來的積蓄,女方更是連性命都弄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