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話啊!”
黎沫鋒搖下了車窗,點著煙抽了一口,皺眉回道:“你白癡來的,憑白無估逮人,當警署我家開的?”
我拿著手中資料,指著幾處調查筆錄。
“剛才小可已經說過,林要中術,必然符合兩大條件,一是長期在林的身邊,能多次反複提供施法素材,二是發作之時,必須待在林身邊不遠處。”
“這份調查資料非常詳儘,因為林禾影業要被三洋集團吞並之事,林嘉棟為了曆練呂子訟並給他介紹人脈,半個月來幾乎一直將呂子訟帶在自己身邊,連林去醫院看心理醫生都是呂子訟陪著去的,他具有提供施法素材的條件。”
“多位林禾影業工作人員證實,林嘉棟跳樓之時,工作人員因為下班已經全部離開,整個六樓隻剩下林、呂,以及呂的一位朋友在。根據呂子訟自己的筆錄,他說林在審片室單獨審片,自己和朋友則在隔壁休息室打撞球,林術發突然跳樓,全公司隻有呂子訟具有施法時間。而他的那位朋友,絕對是施法者!”
“剛才平衛已經說過,林死後受益者隻有呂子訟一人,但林的身體其實一直不錯,活到七八十歲問題不算太大,呂子訟有害死林奪取林禾影業的動機。”
“綜合上述情況,條件、時間、動機全齊備,呂子訟已經算是重大嫌疑人,隻要逮到他簡單審問,就能抓到他與三洋集團一起聯合迫害林的證據,整個證據鏈將會非常完善!呂子訟一旦進去,三洋集團的計劃將徹底被打亂,還可順騰摸瓜找出幕後凶手!”
黎沫鋒聽完之後,拿起資料看了兩遍,又將資料丟給我。
“你腦子確實醒目,我完全認可你的分析,但人不能逮。”
“為什麼?”
“這個案子已結,抑鬱症自殺就是定論。要推翻結論,然後將結果改成因施術被迫害而死,法官會以為我們在搞笑來的。”
“難道你不信施術之事?”
“以前不信,自你小子和小可玩了我一次之後,信了。但我再深信,也不能逮。”
我瞅著他那一副針插不進、水潑不入的模樣,心態一下炸了,直接將他嘴裡煙抽出丟到了窗外,一把抓起了他的衣領。
“誰特麼信誓旦旦跟我說要成為全港最傳奇的探長,凶手就在眼前,你告訴我不能逮?!”
“就你這種對冤案視而不見的態度,你乾脆剝了這一身皮,戴個蝦角套,去劇場本色扮演蝦頭好不好哇?!”
黎沫鋒推開我的手,神色冷峻,目光灼灼,抬手指著我。
“我知呂子訟的問題!但要動手,除非你修改法律,增加術法犯罪的條款,否則唔可能!這世間不是所有好人都有好報,也不是所有凶手都會得到懲罰,因為程序公平永遠比結果公平重要!”
“好!程序公平更重要,這可是你說的?”
黎沫鋒拍了拍我肩膀,笑了一笑。
“不要跟我嗚嗚叫,你心裡想什麼,我點會不知,現在得到了這句話,你滿意嘍?”
靠北!
這個醒目仔!
我轉頭對小可說:“下車。”
兩人下了車,步行了一段路,小可滿臉疑惑。
“哥,你們兩人剛才聊什麼,我怎麼聽不大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