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二天了,還差七十一個人了,這場遊戲很快就能結束了。”獨眼男輕描淡寫地說著。
顯然他十分享受這個過程。
“你獲得的武器是什麼?”獨眼男問向旁邊的皮衣女人。
皮衣女人冷淡地掃了他一眼,然後重新將視線移回前方,語氣冰冷,“玫瑰花。”
“哈!”獨眼男笑得捂肚,向皮衣女人展示自己獲得的武器,“怎麼你運氣也這麼差,看看我的,狙擊槍!”
皮衣女人白了他一眼,語氣帶著質疑,“你會用麼?”
麵對一個女人的看不起,獨眼男當然是十分憤怒了,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乾什麼的?”
“沒興趣知道。”皮衣女人這次連看都沒有看他,冷淡地回道。
“你要是會用,現在就用,兩個小時之後就又要換了。”
“靠!你以為老子不想啊,一個個的都躲在樓裡一個頭也見不著,我能怎麼辦?”
“那你跟我這玫瑰花有什麼區彆?”
皮衣女人說完就去找了個地方休息去了。
昨天追了一天,她也累了,由於體力上的差距,她還得防著其他人一起合力反殺她,所以她每一步都很謹慎,精神消耗特彆大,她現在需要好好的休息,等待下一次的武器刷新。
獨眼男見她已經開始閉目養神,也不自討沒趣了,繼續搜尋著附近樓層看看有沒有漏網之魚。
反正他打過拳,就是幾個普通人聯合在一起他也不怕,況且他手裡還有槍呢,沒點武力值的普通人根本不敢跟他對上。
而且,據他觀察,這剩下的幾十個人裡應該是沒有抱團行動的。
都在想著怎麼把彆人推出去自己留到最後,所以他們這幾個屠殺者根本不擔心被一群人聯合起來反殺的可能。
因為普通人抱團,他們屠殺者也抱團,他們手裡有普通人沒有的武器,就算他們一起上,他們總也能殺死幾個。
想要殺光他們這幾個屠殺者,總有那麼幾個先上的會死,誰都不想成為那一個先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