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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金之俊的餿主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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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錄一下,杜文被褫奪功名削職為民以後,鬱鬱寡歡,不到兩年就掛了。

杜秋不是因為爹是禮部尚書才和圖爾格成親的,她是皇上賜婚,有皇上和莊妃加持,杜秋不受她爹的影響,而杜秋的娘也是皇上表彰的現代版三娘教子楷模,皇上沒有褫奪她三品誥命的封賞,所以蔣玉兒仍然領著三品誥命的薪資待遇,衣食無憂。

早朝結束,福臨就將書稿交給印刷作坊,按照在全國發行的數量印刷銷售,這個時期的雕版印刷技術已經非常成熟,自此,《紅薯傳習錄》橫空出世。

福臨印書發行書,發了一筆財,他也沒有忘了寫書的薑祖飛,除了送一筆不菲的銀子給他,還力薦薑祖飛為禮部尚書。

不久,皇上下詔,任命薑祖飛為禮部尚書,從三品。

福臨將印好的《紅薯傳習錄》給林月送來,林月翻開書看看,印刷質量不錯,隻是紙張比較粗糙,與前世的紙張相比,顯得有些發黃,也比較厚,不過,有這種質量的紙質印書已經是非常好的了。

福臨興衝衝告訴林月,說是到蘇祿國買紅薯的船已經到福建了,父皇一個月前就派兵部侍郎金之俊到福建去接了。林月一聽金之俊的名字,眼前就浮現出一副叛徒嘴臉。

林月不用查大腦裡的電腦資料,她從前世學過的曆史書上就得知這個名叫金之俊的人。

金之俊原來是明朝兵部侍郎,李自成進北京後,他就投奔了李自成,清兵入關後,又投奔了黃台吉,現在效力於清廷,所以,金之俊就成為曆史上大名鼎鼎的從明從賊又從清的叛徒。

林月前世講曆史的老師就曾經嘲諷金之俊是一塊金子,因為金子在哪都會發光。

金之俊降清後,為了討黃台吉的信任,向黃台吉獻策,提出“十從十不從”的統治對策。

“十從十不從”內容太多,林月記不住,但對“男從女不從”這一條印象深刻。

金之俊提出,為了鞏固大清國政權,應該要求漢族男子遵從滿族男子習俗,剃前額頭發留後腦長辮,而女子不需要遵從滿族女子習俗,繼續堅持纏小腳不變。

黃台吉采納了金之俊的對策,由此頒布了“剃發易服”法令,使中國男人遭遇了“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的噩運,使中國女子繼續飽受著三百年纏小腳的苦難。

林月對金之俊的惡行恨之入骨,這個該死的金之俊,當時為什麼隻要求男人遵從滿人習俗而不要求女人也遵從滿人習俗呢?

漢族男人隻是像滿人那樣剃光前額頭發,除了發量減少,對他們的生活並沒有影響,但對漢族女人來說,則喪失了一次解除痛苦的契機。

滿族女人是不纏腳的,如果漢人女子遵從滿人女子習俗,也不再纏腳,如果清廷對女子纏腳也像對男子那樣,留發不留頭般的格殺勿論,那麼,大清國女子就能解除幾百年被纏足的痛苦,但現在好了,金之俊的餿主意使女子繼續纏足,纏足不僅僅使女人個個殘疾,更多的是造成女子生活和身心痛苦。林月小腳,所以對金之俊就恨之入骨。

但曆史沒有如果。

唉!要是金之俊同時提出男女都遵從滿人習俗,林月估計也不會對他恨之入骨,叛徒金之俊不做人事,不說人話,兩麵三刀,賣女人求榮,是個貨真價實的叛徒!

金之俊雖然降清,黃台吉也出於收買人心拉攏漢人的需要,仍然讓金之俊擔任兵部侍郎。黃台吉雖然對金之俊委以重任,但在黃台吉內心深處,對金之俊的為人處事則是明鏡般的透亮,金之俊既然可以降明降李自成再降大清國,沒準一有風吹草動,他就會再降了誰,對投降或叛變過的人,絕不能交心掏肺,隻能利用,一定要提防,更要戒備。

所以,黃台吉是將金之俊劃入貳臣名冊的,貳臣是什麼?是皇上的尿壺,尿壺用的時候顯得很重要,但尿壺畢竟是存尿的東西,幾乎人人嫌棄。

黃台吉將到蘇祿國運紅薯的任務交給兵部,現在兵部完成任務回到福建,自然就派兵部官員到福建接應。

金之俊到了福建,福建巡撫金學曾是金之俊的本家,自然要大擺宴席為金之俊接風。

金之俊是武將,金學曾是文官,文官曆來與武將貌合神離,文官對武將的排兵布陣打打殺殺沒有興趣,武將對文官舞文弄墨,假裝斯文的作派嗤之以鼻,雙方坐在一起,沒有共同語言,聊天是沒法聊天的,隻能尬聊。哪怕是本家,也是尬聊。

但既然金學曽是為金之俊接風的,兩人都維持著一團和氣,倒也相安無事。

雖然兩人無法聊天,但金學曾的接風宴倒很豐盛,福建特色食品肉粽油潤不膩,光亮金黃,香甜可口;魚丸咬在嘴裡筋道爽滑,葷而不腥;佛跳牆軟嫩柔潤,濃鬱葷香;蚵仔煎口感香脆,海蠣香滑。

每上一道菜,金之俊就稱讚一句,福建閩菜確實名不虛傳。特彆是那道麵線糊,清而不濁,糊而不爛。

金之俊瞪眼看著這碗並不起眼,但味道香香甜甜的麵線糊,忍不住問,這是什麼東西做的?

金學曾說,這是由細麵線和番薯粉製作而成。

金之俊一聽番薯兩個字,有些耳熟,問番薯是何物?

金學曾說,番薯也叫紅薯。

金之俊不禁叫起來,你說什麼?你們有紅薯?

金學曾嚇了一跳,有紅薯怎麼呢?有紅薯犯法嗎?

金學曾告訴金之俊,說福建種植紅薯多年,當年是一個姓陳的商人從呂宋帶回來的,現在不少農戶都在種。

金之俊疑惑不解,既然福建有紅薯,皇上為何要派兵部到蘇祿國去買呢?為了買紅薯,不僅興師動眾還大打出手,勞民傷財?

金學曾這才知道,金之俊到福建是來接應從蘇祿國運紅薯的船隊。

金學曾對皇上的決策也很懵逼,皇上為什麼要到蘇祿國去買紅薯?金之俊不知道,金學曾也不敢問。不過,金學曾卻突然想起陳世元寫的那本書,《金薯傳習錄》。

陳世元與金學曾當年曾經在官學讀書,算是同窗,兩人關係也不錯,金學曾科舉考試及第官至巡撫,但陳世元參加科考,卻屢試不第,就決心不再參加考試,繼承父業經商。

紅薯是陳世元的曾祖父從呂宋帶回來的,早就試種成功,但推廣速度很慢,陳世元為了推廣紅薯,特地找到當年的同窗福建巡撫金學曾,金學曾認為種紅薯好處很多,不僅產量高,而且口感好,就表示要大力支持,自此,紅薯種植得以在福建逐步推廣。

陳世元深知紅薯對於人們生存的重要性,在不遺餘力繼續推廣種植紅薯的時候,還花了一年多時間,寫了一本《金薯傳習錄》的書,為什麼陳世元的書將紅薯叫金薯,那是陳世元為了感謝金學曾推廣種植紅薯的功績,才將紅薯取名為金薯的。

《金薯傳習錄》已經寫完,陳世元與金學曾商議,要將書稿印刷發行,讓大清國的農戶都能種上紅薯。現在金學曾得知皇上舍近求遠到蘇祿國買了紅薯回來,買那麼多紅薯,必定不是為了吃,而是為了種植,先不說皇上舍近求遠到蘇祿國買紅薯的決策是否英明,買的紅薯既然是為了種植,紅薯怎麼種,就需要一本書做指導,金學曾突然就為陳世元高興,這是天降的福報呢!

陳世元寫的書如果能夠得到皇上重視,不僅對推廣紅薯的種植有利,還會對寫書的陳世元和薦書的金學曾恩賞,金學曾高興極了,趕緊對金之俊講了陳世元寫書的事,請金之俊將書稿帶到京城,麵呈皇上,希望這本指導人們種植紅薯的書能廣為流傳,為紅薯種植做點貢獻。

金之俊一聽,也認為這是一件好事,自己接應紅薯回京,同時還帶回一本指導種植紅薯的書,不要太完美!金學曾叫陳世元將書稿送來,親手交給了金之俊。金之俊也很重視,小心放好。

不日,福州迎來一支特彆船隊,打頭的一艘船在高高的旗杆上飄揚著耀眼的黃龍旗,每艘船吃水很深,看來裝載的重物不少,一些官兵屹立在船首,威風凜凜,駕船的都是福建人,他們見到遠處肉眼可見的陸地,激動得嗷嗷亂叫。

這支船隊出使蘇祿國,圓滿完成黃台吉交辦的任務,滿載著從蘇祿國搶來的紅薯回到了大清國。

按照皇上的要求,紅薯到了福州以後,將紅薯搬運上岸,就地再將紅薯分發到臨近幾個省,哪個省能分到多少紅薯,事先是有名單的,隨紅薯一並分發的,還有金之俊押運來的幾個大木箱,木箱很沉,木箱裡裝的什麼東西,金之俊沒打開看。

木箱裡的東西,隨分到的紅薯,被各省派來的官員,用牛車馬車驢車等等交通工具當即拉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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