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小貨郎!
唐律中有規定,男子二十、女子十五才能結婚。
不過沒人把這條規定當做一回事。
女孩十四就能生育,大唐民間,一般來說,都是讓自己的女兒十四歲就出嫁結婚,然後相夫教子、生育孩子……
尤其是對一般的農戶而言。
男孩到了十六,女孩到了十三、四歲,還沒第二次發育,就要結婚生子。
最好能每年都生一個崽,最好生的都還是男孩子。
對農戶們來說。
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就能幫忙打理家中的很多事,就是一個成熟的勞動力了。
最關鍵的是……
早一年結婚,就能早一年增加一個人口。
人口,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是至關重要的一條屬性。
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
所以哪怕民間一個、兩個都是早結婚,但都是民不舉、官不究,甚至於官員親眼見著了也不會追究這個事。
治下之所,每年若是能多幾千、上萬的人口,可都是要得到李世民狠狠的誇獎,得到一大筆的獎勵。
百姓們樂意、朝廷也樂意,這就成了潛規則。
但是林深不樂意看到這種事。
讓女孩過早結婚,不僅對女孩身體有很大的損傷,對男孩而言,也會有很大的身體損傷……
發育都沒發育完,就結婚生子?
這種愚昧、封建的行為,林深是接受不能。
顯然,這條規定,比上一條讓女孩子去讀書,更加的讓這群大字不識一個的愚昧百姓們無法接受。
但他們不敢反抗林深——這位高高在上的楚王殿下。
哪怕心裡再不願意,也隻好硬著頭皮答應下來。
在林深刻意的宣傳之下。
壽春城內,以及城外的幾個莊子,都得知了這條政令。
一開始,這些百姓們,還以為林深隻是做做樣子,這些政令會和以前一樣,隻是明麵上的規矩,實際上還是按照潛規則來執行。
但是當林深手下的私兵,真的抓走了幾個沒有送自家女娃去讀書的父母,也抓走了幾個讓自家孩子不滿十六就結婚的父母之後。
壽春郡治下的百姓們,驚恐的發現一件事。
這條政令是認真的!
如果不按照這條政令去執行,那麼麵臨他們的就是牢獄之災,還有讓他們痛苦不堪的一百兩銀子的債務……
楚王府上。
鄭麗琬幫助林深處理著眾多繁瑣的文件,不由得歎了口氣。
“我真的沒有想到,為什麼……”鄭麗琬眼神裡有些迷茫,她看著諸多文件上的內容,整個人都陷入了一種渾渾噩噩的狀態裡。
當林深說出這兩條政令的時候。
她就已經預想到,這兩條政令會得到大多數人的反對,可是她真的沒有想到……反對聲最為凶猛的群體。
竟然不是她預想中的男性群體,反而是女性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