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單於義通訊的周宇原本以為營救鮮於蓯這件事就這樣結束了,畢竟都能坐起來自己吃喝了,狀態也好了不少,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反複。
但是災禍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那個盜走兀吉娜公主留下的財物,將鮮於蓯丟在那裡自生自滅的侍衛又回來了。
這原本是個好消息。壞消息是,他是被人押來的,押他來的人身份不一般。
當時單於義以為等鮮於蓯病更好了之後,就可以帶著她轉移到海邊的港口,然後坐船前往興漢。但是他等來的卻是上千名騎兵呼嘯而至,將他們圍在了這個小部落裡。
“將軍,怎麼辦?”
單於義的部下很慌,能帶著上千騎兵在草原呼嘯來去的,都不是什麼簡單角色。而且明明不是軍隊,對方的部分騎兵身上還配著甲胄,很顯然不是普通人才敢做這種事。
“不要惹怒他們,我們看看風向。”
草原上的各種“貴人”很多,許多土不拉幾的頭人也會把最鮮豔最昂貴的衣服皮毛都穿在身上,以顯示他們有多富有。但身上疊著再多昂貴的衣服,也很難讓人看出尊貴來。
這一次帶著千騎來到這個部落的人,卻顯然帶著一股貴氣。對方的侍衛如虎狼一樣為他開道,有幾個侍衛直接來到了單於義的麵前,根本不認為這個部落裡能有什麼值得他們主子在意的人物,直接就瞪著單於義,摸走了他身上的刀。
“彆耍花樣。”
單於義被這樣對待,仍然很冷靜。他不會在形勢不利於自己的時候還要和對方頂著來。而且他不認為自己頂得過後麵緩慢走來的那個年輕人。
他戴著一頂鑲著許多珍珠的白色帽子,帽子的上麵是一根高高翹起的漂亮的孔雀翎。以現在北原貴人中的流行,這頂白色帽子沒有鑲金戴玉的,不那麼俗氣,而是用珍珠來點綴,顯得更雅。
但事實上珍珠在北原的價格又是極高的,因此其實要說它的昂貴,其實比鑲金戴玉的帽子更昂貴。
這位年輕人臉上的表情帶著一絲對什麼都漠不關心的淡漠,眼睛瞥視間,流露出的也是他能踏足這裡應該是這裡的榮幸的氣場。
他的身後,一個雙手被綁的男人被推了過來,他的臉上都被抽出了血痕,更不用說身上。
那個年輕人沒有開口,被綁的男人就急忙說道:“是這裡,就是這裡,偉大的貴人,我記得這裡。”
年輕人依舊沒有開口,但他的侍衛隻是被他看了一眼,就吼了起來:“部落的頭人呢?頭人在哪裡?”
站在單於義對麵緊盯著他的侍衛可能見他的衣服還不錯,氣質也比較沉穩,就抬了抬下巴:“是你嗎?你是這個部落的頭人嗎?”
單於義搖了搖頭:“不是,我是一個過路人。”
“過路人?你不像過路人,你到底是誰,說出你的身份,不然的話我怕你活不到明天。”
部落的頭人跌跌撞撞地跑了出來,他跪在了年輕人的麵前,去親吻他的靴子,顯然知道他的身份。
年輕人終於開口說了第一句話:“他之前帶來的女人還活著嗎?”
頭人看到了那個被綁著的人,認出來了他的身份就是那個送鮮於蓯過來,後麵又自己離開的男人。嘴上討好地說:“活著,還活著。您之前派來的人已經救活了她。”
順著頭人手指的方向,大家的視線都轉移到了單於義的身上。單於義知道自己躲不開,主動走了出來。
“向您致敬,貴人。”
年輕人用餘光將單於義掃視了一下:“我可從來沒有派人過來,那麼你是誰。”
單於義低下了頭自我介紹:“我叫單於義,曾經是北原的一名將領。”
聽到了單於義的自我介紹,年輕人終於正眼看著他:“將領?將領怎麼會在這兒。”然後他忽然眼睛一亮:“你知道她的身份,是公主派你來救她的,是嗎?”
看到他忽然變化的表情和語氣,單於義立刻簡單地承認了:“是的。”
年輕人邁步走到了單於義的麵前,已經沒有了之前那副從容淡定的模樣,反而顯得有些急切:“她在哪裡,我已經找了她許多天,但都沒有人告訴我她在到了哪裡去。”
單於義遲滯了一下,他已經從侍女那邊知道了公主去了教主的身邊,除了兀裡烈皇帝想要將公主嫁給教主換取他起兵反抗興漢之外,他想不到第二種可能需要將公主送到周宇身邊去的可能性。
但這個秘密本來就不應該是他知道的,隻是他猜測的而已。因此,不管猜得對不對,麵對這個公主的追求者,他必然什麼都不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