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都去鄉裡,談談這件事怎麼處理。”原如斌沒好氣地說道。
按道理說,不管是交通局還是鄉政府,都該在他的指揮之下,因為修路明顯是政府事務,但偏偏杜火這個家夥非要過來,他就隻能屈居第二的位置。
政法委書記這個職位論權力,明顯不如常務副縣長,但人家是副書記,那原如斌就得排在後麵。
這是最讓他不滿的地位,憑什麼紀委、政法委都要兼上副書記,他這個政府的二把手卻不能,有一個黨委副書記,一個經濟副書記還不夠,非得再來兩個副書記。
等於黨委那邊四個副書記,政府這邊才一個,至少那個管經濟的副書記就很沒有必要,不如讓自己兼上,這樣黨委那邊三個,政府這邊兩個,才算公平。
他都沒有想,如果他這邊兼上副書記的話,縣長咋辦?
縣長才是第一副書記,黨務的實際上是第二副書記。
到了鄉裡的會議室,見其它班子成員還想過來湊熱鬨,順便加深跟縣領導的印象,胡一光就讓他們統統趕走,隻有李秀軍厚著臉皮硬要留下,胡一光也不好意思硬趕他。
除此之外,就是當事人孫大偉。
首先就是梁洪濤問開槍的事:“孫大偉,有人反映說你開槍了,有沒有這回事。”
“絕對沒有,梁局長,你看子彈一個不少。”孫大偉頗為光棍地把槍拿了出來,亮給梁洪濤看,也不管在座的其它領導。
既然如此,那孫大偉就沒有責任了,他是派出所所長,維持秩序是理所當然的事,動槍就是大事了,那是敵我矛盾,示警也不行。
梁洪濤乾脆揮手讓他出去,身為警察局長,他在局裡最大的名聲就是護短,不管你是什麼職務,又是誰的派係,隻要是警察係統的人,他都護,隻要我的人沒違規,誰也彆想給我們的人頭上扣屎盆子。
對於他這種作風大家也習慣了,不護短才是不正常的。
然後原如斌跟杜火客氣了一下,杜火搖了搖頭,示意他去問話。
自己堂堂副書記,來是為了壓場子的,不是來處理事務的,再說了,業務上又跟自己沒關係,是政府那邊的事,隻要不出大亂子,就跟自己毫無關係。
“到底什麼情況,你們兩邊各出一個人說,誰先來?”原如斌瞪著雙方問道。
“我先說吧。”楊辰毫不客氣地搶了頭籌。
一來自己職務低,年齡小,說錯了也問題不大;二來是人都有先入為主的習慣,先說的肯定有優勢。
朱亮不是不知道這個道理,但他的身份不好意思來爭這個先。
楊辰把情況的緣由說了說,然後氣憤地說道:“就十萬塊錢,修路都不夠呢,砂石之類的我們還準備去找地方化緣呢,結果公路段過來非要把這個路搶走,還說不修也可以,但要交兩萬塊錢的管理費,本身錢就不夠,再交兩萬乾脆彆修了。”
“對村民沒法交待,對人家捐贈人更無法交待。”扯虎皮作大旗誰不會。
“如果到時候連路都修不起來,肯定對捐贈人沒法交待,而且人家還說了,明年還要捐。”李秀軍在一旁補充道,他覺得楊辰沒有說在重點上。
主要是無法對捐贈人交待,而且這個不是一錘子買賣,明年還有,至於無法對村民交待,這算啥。
論到朱亮時,他就慢條斯理地把規定重複了一篇,然後對大家說道:“兩萬塊錢對我們來說不算什麼,彆說兩萬了,十萬也不算什麼,但這個口子不能開,都這樣做了,我們交通係統三百多號人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