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簽字權楊辰並不是非得放棄,他可以每周回來一次,或者讓鄉裡給他送過去,脫崗是指日常工作,隻要鄉長這個職務沒給他免去,簽字權就是他的,沒有人能夠剝奪。
但是他很不喜歡李秀軍在各種事務中咄咄逼人的態度,仗著自己的背景,不僅擠壓其它班子成員的權力,動不動還試圖從楊辰手裡爭奪權力。
按照規定,黨委副書記管的是黨務方麵的事務,對政務方麵有一定的監督權,但他借著分管黨政辦的便利,不管什麼事都要橫插一腳,有的時候仗著臉皮厚,一點也不注意身份。
楊辰年輕,真不好意思擺鄉長的架子去硬懟他,其它人出麵吧,又限於身份。
而胡一光就象正常的一把手那樣,對於兩個重要下屬之間的爭鬥,一直是鼓勵與挑撥的雙重態度,不僅讓兩個人無法合作,反而矛盾越來越大。
這個楊辰能夠理解,但卻看不上,就這麼一個小窮鄉,有什麼可爭的,不是齊心協力乾工作,把上嶺鄉發展起來,鬨這些有什麼。
後世的做蛋糕和分蛋糕理論,楊辰還是比較讚同的,本身就不夠一口吃,你還想多吃多占,那肯定是矛盾重重。
所以楊辰是堅定的做蛋糕一派,除非是發展到一定規模,但那個時候蛋糕一般也夠分了。
所以楊辰主動要把簽字權交出去,哪怕是冒著收不回來的風險,楊辰就是要讓胡一光和李秀軍無法和諧相處,這樣一來自己哪怕是不在鄉裡,也能夠起到牽製效果。
三駕馬車的架構,任何兩架馬車合作,都能夠讓另一方非常難受。
以李秀軍的權力欲,對於簽字權肯定非常渴求,而以楊辰對胡一光的了解,這位確實有點老奸巨滑,他肯定不會直接接過簽字權,但更不會把簽字權給李秀軍。
李秀軍不僅想法多,而且心術不正,喜歡用小手段,簽字權給了他,他絕對要在這上麵做文章,不僅威脅大了,風險也大了。
隻要胡一光不肯把簽字權給李秀軍,李秀軍就會對胡一光非常不滿,兩個人肯定也無法合夥架空楊辰。
拋出一個無法拒絕的誘餌,讓兩個人爭鬥,一個人是不得不爭,一個人是非爭不可,這就叫無解的陽謀。
楊辰不喜爭鬥,也不擅長官場上這種殺人不見血的明爭暗鬥,但不代表他一點手段沒有。
果然,在隨後的黨政聯合會上,楊辰說了自己要去脫崗學習,胡一光提議組建財經小組,由李秀軍、趙光明和餘正東三個人組成財經小組,負責對全鄉的財政開支負責。
這個提議讓李秀軍非常不滿,坐在那裡黑著臉一句話也不吭,郭愛民也不太滿意,本來頭上有兩個婆婆就夠難受了,明著要找楊辰簽字,暗中要彙報給胡一光知道,現在倒好,少了一個多了三個,豈不是更讓他難受。
特彆是餘正東這個本來排名在他後麵的,竟然還負責審核他的手續,這叫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