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鐘以後,他聽見門外傳來警員和夜店工作人員的交談聲“我們還在營業時間,這邊是我們的員工休息室,外人不可能進來。”
布萊恩合上雜誌扔在一旁,雙手抓住左側接近天花板的儲物櫃頂端,手臂用力將自己吊起,雙腳抵在另一側的櫃子上,如同橋梁似的打橫架在在休息室大門上方。
兩個警察、兩個夜店保安以及一個管理人員推門走了進來,誰都沒有抬頭往上看。
管理人員率先在屋內環顧一圈,滿意地對身側的警員說道“你看,警官,我都說了休息室不會有人。”
一個警員往前走了幾步,撿起被布萊恩扔在那的雜誌,皺起眉嫌惡地看著上麵的俊男美女“這不是你們在門口發放給顧客的雜誌嗎由誰拿進來的”
管理人員平淡地回答“我不知道它很要緊嗎”
警員正想說點什麼,餘光似乎瞥見身後有東西在動。她驟然轉過身,動作快得差點扭到脖子,卻依舊來不及了布萊恩無聲無息地落在門口,悠然邁出房間,將休息室大門從外合攏,然後猛一用力直接掰斷
門把手,並透過玻璃對被關在裡麵的眾人禮貌地點了下頭。
那意思是再見。
夜店保鏢一擁而上、徒勞地拍打著鎖死的門板,管理人員傻乎乎地怔在原地,警員則惱怒地舉起對講機大聲說道“我們發現目標了他剛才躲在員工休息室裡,正在往外走”
封鎖夜店的各個出入口。”
麥考夫福爾摩斯平靜地說道,聽語氣完全察覺不出來,他已經開始對這場貓抓老鼠的遊戲感到無聊了,“雖然他就算離開那棟建築也缺少交通工具、很難跑遠,但畢竟是這麼多人圍堵一個人儘量速戰速決吧。”
而此時此刻,夜店後街停了一輛私家車,兩個警察上前盤問
“你是來做什麼的”
“接我的一個在這附近工作的朋友。”司機搖下車窗說道,“這裡怎麼這麼多人發生了什麼”
“我們正在搜索一個危險分子。”警員板著臉,“給我們看下你的證件。”
司機掏出駕駛證遞給他們,同時好奇地遠望著那些緊張且防備的警察“我給我的朋友打個電話,馬上就走。”
警察仔細地看過他的駕照,又確認了他表現得確實和今晚行動無關,於是催促說“快點和你的朋友離開,這是為了你們好。”
司機連連點頭,手忙腳亂掏出手機開始打電話。
而這時,前方夜店中突然湧出一股濃煙,下一秒鐘,煙霧報警器的鳴叫衝天而起,蓋過了對講機和人們的交談聲。
司機還在等待對麵接電話,不知道為什麼始終是忙音,然而守在車旁的警員已經沒有心情再關注他,腳步匆忙地往混亂爆發的方向跑去“發生了什麼目標在店裡放火了”
不,布萊恩紐曼絕不會使用有可能造成大範圍傷亡的手段。
麥考夫福爾摩斯第一時間下了論斷,卻由於這是一場抓捕間諜的行動而無法給敵人開脫。
警員並不知道這一點,高估了布萊恩的危險性,因此會被輕而易舉地調虎離山。某種意義上講,作為指揮官以及獵手,麥考夫在無人知曉的時刻成為了獵物的同謀。
儘管這絕不是他的本意。
隻能說布萊恩紐曼不是個聰明人,反應卻很快。
而且沒必要的好勝心有些強過頭了。
他坐在靠背椅中,閉目聽著對講機頻道裡震耳欲聾的煙霧報警器聲,過了一會不耐煩地把這沒用的玩意聲音調小了。
又等了大約七八分鐘,他放在桌上的手機響起了來電提示音。
上麵顯示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號碼。
麥考夫定定地看了這串數字幾秒鐘,伸出手拿起手機,按下接聽鍵,不等對麵開口便率先說道“晚上好,布萊恩。”
“晚上好,福爾摩斯先生。”
另一邊,布萊恩開著格雷朋友的車原本的司機躺在後座上不省人事在倫敦夜路上疾馳。
車載音響裡放著激烈的搖滾樂,車窗大開。他臉上戴了一副從車內手套箱裡拿出來的墨鏡,淩亂的襯衫領口在風中顫動,一隻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臂的手肘支在窗棱上,講話時因過分畢恭畢敬而顯得虛假的口吻中夾雜著一絲笑意,
“我原本不想打擾您休息,不過您也知道,我正在進行一項特殊工作。”
麥考夫不自覺地挺起身體,有些渙散的注意力也重新集中起來“這麼說,你是來找我彙報工作成果的”
“我必須得說,你上次在巴厘島的任務報告令人印象深刻不知這次是否也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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