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衛良驥聽聞守在門口的年輕人可能會發難,先是一愣,繼而便笑了。
是一種過來人麵對年輕人處理感情的方式,既看透一切又並不讚同的態度。
他沒就此事發表意見,隻建議道“既然已經逃離是非之地,時先生大可嘗試摒棄,嘗試開始一段穩定、健康的關係。”
好在沒等到半小時,就有其他人登門拜訪。
是潘家偉,他為了赴約提前從外麵回來,自己也沒完全弄清楚情況,隻大概告訴時濛“我剛路過早餐店,那兒遭賊了,連你給他們畫的那幅畫都不見了,警察想請你幫忙參與調查。”
事發突然,時濛趕緊過去。
衛良驥還要趕回楓城,時濛順便送了他一段。
從兩人的圍繞著畫展開對話中得到重要訊息,潘家偉回到早餐店與老板娘一合計,一致認為這小偷是衝著畫來的。
“我這損失幾天的營業額是小,畫家給畫的畫沒了,才是大啊!”長著圓臉一團和氣的老板娘此時愁眉苦臉,“早知道不給畫掛在外麵了,應該藏在家裡的。”
即便當事人這麼說,警察還是詢問了其他細節,諸如近來周遭有沒有發現可疑人物,或者與他人鬨矛盾、結仇之類。
老板娘仔細想了想“沒有啊,我們這兒都是鄰裡熟客,生麵孔都少見。”
圍觀的鄰居也證明,早餐店家的夫妻倆做生意十來年,為人甚是和善,加之整條街的鄰裡街坊都親如家人,怎麼會結怨。
就在調查陷入僵局的時候,潘家偉突然插了一嘴“要說可疑人物,這兒不就有一個嗎?”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眾人看見了站在時濛身後不遠處,守護神一樣的傅宣燎。
老板娘擺手“欸不是吧,這小夥子人挺好,先前我個矮夠不著,還是他幫我把畫掛上去的。”
周圍也有覺得傅宣燎眼熟的,不過難免對突然闖入的外地人懷有疑慮。
警察便采納了圍觀群眾的意見,上前問了傅宣燎幾個問題,包括姓名,從哪裡來,來乾什麼,還有住在哪裡。
“從楓城來。”
“找人。”
“住自己車上。”
傅宣燎的回答簡單明了,隻在被問到找誰時,看了時濛一眼,又飛快地收回目光,像是怕給他添麻煩,說“找一個很重要的人。”
圍觀者開始竊竊私語。對這樣一個語焉不詳又來路不明的外地人,換誰都很難給予信任。
可是從他的衣著談吐來看,又不像會偷東西的。
本著寧可錯不可漏的原則,警察接著盤問“兩個小時前,也就是下午十二點半,你在哪裡?”
下午十二點,是早餐店老板娘聽到窗戶被砸破的時間。她忙了一上午剛躺下沒幾分鐘,就匆忙披上衣服趕到前院的店裡,還是晚了一步,小偷的影子都沒見著。
偏偏此處還是道路拐彎,監控死角,警察剛剛去社區監控室,一整條空蕩蕩的街,就這塊,什麼都沒拍到。
未待傅宣燎回答,時濛先想起兩個半小時前,也就是正午十二點,他在廚房燒水,透過窗戶看到傅宣燎在啃麵包,就著一瓶礦泉水。
那種速食麵包,味道算不上好,勝在方便省時,拆開就能吃。
時濛大概能猜到傅宣燎選擇這種麵包的原因,他說過,以後的每個周六,都會用來陪伴自己。所以他不可能跑去彆處,一分鐘都不可能。
然而這件事,除了時濛,沒人可以為他證明。
果然,傅宣燎說“我在街道上。”
警察問哪條街道,傅宣燎說了時濛家出來的那條街的名字,離早餐店很近。
“你在那裡乾什麼?”警察接著問。
“等人。”
“等誰?”
幾乎與傅宣燎的“這個無可奉告”同時,時濛開口道“可能是等我。”
話音落下的當時,時濛便捕捉到傅宣燎臉上的近乎喜悅的神情。
隻是可惜了,很快,這份喜悅就會被摔得粉碎。
因為時濛腦中已經萌生出一個大膽的想法,與報警可以得到的效果相同、甚至更一舉多得的想法。
警察以為他想為傅宣燎做不在場證明,便轉向他,提問“下午十二點半,你和他在一起?”
“不是。”時濛說,“我和他約在十二點,可我有事耽擱去晚了,十二點半他已經不在那裡。”
他說的多半是事實,從窗戶裡看到傅宣燎是在十二點,十二點半的時候,他已經坐在餐桌前,並不清楚傅宣燎是否還在原地。
所以這不算說謊,時濛告訴自己,他隻是把當年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汙蔑,還回去而已。
雖然傅宣燎如他所料地受到了衝擊,整個人先是怔住,接著眼底暗色浮動,剛顯露的一點笑意也淡了下來,變成近乎透明的慘白。
他看著時濛,視線平直坦蕩,似在詢問。
至於問什麼,是隻有他們兩人知道的密語。
急促戰栗的心跳中,時濛聽見有一個聲音在耳邊說對,就是這樣,還給他,把那些痛都還給他。
被誣陷,背負偷畫者的罪名,再被百般輕賤侮辱……若都用命運弄人來解釋,未免太輕易,他遭受的這些,究竟算什麼?
至此,時濛才真正被激發出一點所謂報複的快意。
他近乎酣暢地想,我這樣對你,報複你,你還會覺得我好嗎?還心甘情願嗎?
不是說隻要是我給你的,什麼都可以嗎?讓你經曆我當年遭遇的事,你接不接受?
“請問傅先生,是這樣嗎?”
伴隨著警察的提問,傅宣燎回過神來,一同恢複的,還有他的呼吸。他憋了一口很長的氣,在透過眼神確認之後,才緩慢地釋放出來。
他也至此才明白,自己口中輕飄飄的一場“誤會”,曾帶給時濛多大的傷害。
況且那是一場從身到心、曠日持久的傷害,所謂的感同身受、痛他之所痛,又豈能用短短幾個朝暮百分百原樣還回來?
密集而尖銳的痛中,還摻雜了難以忽視的酸楚。
原來他做的這些,時濛從未放在眼裡,更從未相信。
時濛隻記得和他在一起很痛很痛,所以要離他很遠很遠,先是殺死自己,未遂後又試圖讓他溺斃。
非死即傷,才是他們的命運。
呼吸連帶著心臟微微發顫,傅宣燎把這種反應歸咎為沒經曆過這種事,對未知產生的天然恐懼。
他強撐著抬眼,與時濛對視,也是最後一次確認。
你希望我是嗎?
他看到時濛眸光顫動,很短暫的一下,或許是不那麼堅定的動搖,或許又是惻隱之心作祟……這些在當下並不重要,總之時濛沒有搖頭,沒有表示反對。
傅宣燎將視線收了回來,而後麵向警察,回答“是的,就是這樣。”
你希望我是,那我就是好了。
隻要你能開心,你覺得開心,就夠了。
眾人皆是驚訝,一時聲討四起。
“沒想到啊,長得人模人樣的,竟然是個小偷。”
“我就說吧,外地人……”
“我看到他開了輛豪車呢。”
“偷的吧,為了掩人耳目,說不定車牌也是假的。”
“入室盜竊會判幾年啊?”
……
經過多方考量,嫌疑人暫時鎖定,礙於此處人多嘴雜,警察要求傅宣燎一起回警局接受進一步審訊。
臨走前,傅宣燎請求警察給一點時間,他有話要說。
見他走向時濛,目睹全程的眾人都以為他要發怒跳腳、或者質問辱罵,畢竟他剛被證言指認心情必是差極,又沉著臉看起來凶神惡煞。
潘家偉都嚇一跳,如臨大敵似的抬起手臂擋在時濛麵前“你彆亂來啊。”
被走到跟前的傅宣燎輕鬆推開,簡單粗暴得太過理所當然,潘家偉還沒反應過來,就讓他站到了時濛麵前。
接下來的發展,所有人都猜錯了。
傅宣燎站在距離時濛一尺左右的地方,在警察及和過路民眾的監視下,不緊不慢地脫下自己的外套,抖了抖,展開,手臂繞一圈,落在時濛肩上。
傅宣燎個子高,他的大衣穿在時濛身上顯得很寬鬆,衣襟圍攏,厚實的衣領勉強包住纖瘦白淨的脖頸。
指尖不慎觸到皮膚,有一種被刺紮到的灼燙。
與之相比,傅宣燎麵容過分冷峻,甚至帶了些森寒,被抽空全身的血液一般。
說的也不是“天冷多穿點”之類的溫暖話語,他怕來不及,揀了最重要的說“麻煩你,幫我照顧好我的寶貝。”
然後又說“對不起,總是失約。”
這是需要道歉的第二件事。
以後不會了……如果還能有以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