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朱盛才,一個地道的香港人,曾在國民政府軍隊裡摸爬滾打過。1950年代,他帶著一身的滄桑和些許積蓄,從大陸來到了香港,投奔他那在美國經商的哥哥朱醒材。誰曾想,這兄弟倆的緣分竟會以如此慘烈的方式結束。
朱盛才初到香港,落腳在灣仔駱克道359號朱醒材的四樓住所。那時,香港的房東們都喜歡把房子分租出去,這棟樓也不例外。朱醒材一家三口住在尾房,關月娥的妹妹關月美一家五口住在頭房,關月娥的弟弟關鴻生一家則住在中房。再加上女傭黃美和兩位租戶寡婦吳三姑和黃綺文,這小小的一層樓,竟住了十多口人。
朱盛才初來乍到,手裡還有些小錢,本想做個小生意,可他卻是個懶散的主兒,不到一年,那點積蓄就揮霍一空。從此,他就像個寄生蟲一樣,靠著大嫂關月娥的接濟過日子。時間一長,關月娥、關月美和陳肖三位女士就開始對他冷嘲熱諷,說他是個吃軟飯的。
更讓朱盛才頭疼的是,他和吳三姑之間的一點小交集,竟被大嫂誤解為曖昧關係。這下可好,不僅財政支持斷了,吳三姑也搬了出去。其實他和吳三姑之間清白的很,他的真愛其實是黃綺文,後來黃綺文也搬去了九龍石硤尾。為了避開家人的冷嘲熱諷,朱盛才也搬去和黃綺文同居。
可這日子過得還是憋屈,朱盛才心裡憋屈得慌。有一天,他突然想起自己曾經對兄嫂說過要上演“六國大封相”,那是一場激烈的爭執,也是一場血與火的較量。朱盛才心一橫,決定真的來一場“六國大封相”。
他拿起早已準備好的砍柴刀,一口氣砍死了兄嫂和他們的兒子。又把侄兒從四樓扔到了街上,最後還放火燒了房子。這一夜,火光衝天,哀嚎遍野。案件轟動整個香港,朱盛才最終被判以繯首死刑。
從此以後,“六國大封相”這個詞在香港就有了新的含義——一場激烈的爭執,一場無法挽回的悲劇。而朱盛才這個名字,也永遠地刻在了香港的曆史上。
在一個風和日麗的午後,朱盛才家的氣氛卻異常緊張。朱盛才正和家裡的三位“巾幗英雄”吵得不可開交,他怒氣衝衝地宣稱“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們見識一下什麼叫做《六國大封相》!”可惜,他的豪言壯語隻換來了三位女士的奚落和家裡工人的冷嘲熱諷。
不過,朱盛才可不是說空話的人。他悄悄買了把砍柴刀和一罐電油,藏在家裡,準備隨時上演他的“大戲”。
1951年11月5日,朱盛才回到駱克道的家收拾東西。一開門,那三位女士就像機關槍一樣向他開火“生人霸死地!你還敢回來?”朱盛才一聽,頓時火冒三丈,衝進廚房,拔出那把早已準備好的砍柴刀,氣勢洶洶地衝進屋子,砰地一聲關上門。
他指著關月娥,惡狠狠地說“你們不是想看我的《六國大封相》嗎?我告訴你們,這把刀我已經買下一個多月了,今天,就讓你們見識見識!”說完,他揮刀就向關月娥砍去。關月美見狀,急忙上前製止,卻不料被亂刀砍中,頭部和雙手鮮血淋漓,她忍痛逃出單位求救。
朱盛才此時像發了瘋一樣,衝進頭房,一刀劈向關月美年僅3歲的女兒黃小綸。可憐的小女孩腦漿四濺,當場斃命。陳肖見狀,嚇得魂飛魄散,拔腿就跑,卻被朱盛才追上亂刀砍死。老工人黃美正欲下樓求救,也被朱盛才砍成重傷。
朱盛才發泄完心中的怒火後,從床下拿出一罐電油,開始縱火焚燒房屋。火勢迅速蔓延,整個屋子瞬間變成了火海。朱盛才準備逃離現場時,看到4歲男童黃世榮嚇得呆站在原地。他冷笑一聲,一把抓起黃世榮,從四樓窗口扔了下去。
當時街上已經聚集了大批逃避火災和圍觀的街坊。黃世榮重重地摔在人群中,頭破血流,左足折斷,身受重傷。有人以為這是朱盛才為了逃避火災而采取的權宜之計,所以當他逃走時,並沒有人阻攔。
消防員很快趕到現場進行救援。經過搜救,他們發現三死三傷陳肖、關月娥和黃小綸不幸遇難;關月美、黃世榮和黃美則身受重傷。其他住客因為外出工作或上學而幸免於難。
這起震驚香港的倫常謀殺案引起了廣泛關注。報紙上紛紛報道朱盛才因借錢不遂而殺人的消息。警方也加大了搜捕力度以防他逃離香港。而朱盛才的“六國大封相”也成了街頭巷尾的笑談和警示——千萬彆把氣話當真啊!
1951年11月8日清晨,當第一縷陽光還未完全驅散夜的黑暗,中環荷李活道中央警署門前,一個身影悄然出現。那人身著白花短袖夏威夷恤,搭配間條西褲和白飯魚鞋,膚色黝黑,正是朱盛才。他邁著從容不迫的步伐,仿佛不是在走向自首,而是在參加一場盛大的派對。
警員們一見他,立刻上前將他押往報案室。偵緝人員早已嚴陣以待,他們好奇地看著這位自投羅網的“英雄”。在警司警誡下,朱盛才表現得異常冷靜,仿佛這一切都在他的計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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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的香港島東區警署得知消息後,也迅速派人前來“接犯”。警員們對朱盛才進行搜身時,發現他身上除了一個1角硬幣,還有一封信和三條手帕。那封信的抬頭寫著“探長和記者先生”,內容則是朱盛才的反駁,他聲稱自己並非報紙上描繪的那樣,而是為了揭露真相才選擇不與仇人同歸於儘。
在審訊室裡,朱盛才講述了他當時的想法。他原本打算跳樓自儘,但看到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猶豫了。他覺得這樣死去太沒意義了,於是決定趁亂逃走。逃亡過程中,他曾試圖找到女友黃綺文和朋友們求助,但因為案件太過轟動,沒人敢收留他。最後,他無奈地選擇了向警方自首。
法庭上,首先審訊的是朱盛才謀殺女子陳肖的控罪。當時的香港法庭為了節省司法資源,通常會先審訊其中一項謀殺罪。隻要這一項成立,朱盛才就會麵臨繯首死刑的判決。
辯方律師試圖為朱盛才辯護,稱他是在過度刺激下神誌失常才殺人的。但控方反駁說,精神報告顯示朱盛才並沒有精神問題,而且他在犯案前有明確的部署,犯案時刻意鎖門,這些行為都顯示出他是有預謀的。在行凶時,他神誌清醒,對自己的行為有充分的認識。
最終,陪審團一致裁定朱盛才罪名成立,判處他繯首死刑。在寫給警方的自白書中,朱盛才坦言自己受到了家中女人的冷嘲熱諷,原本隻想放火燒屋,但大嫂的反抗讓他失去了理智。他前往自首隻是想“抵命”作為補償。同時,他還表示自己最痛恨的是關月美,因為她趕走了自己的女友黃綺文。
就這樣,朱盛才以一種戲劇性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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