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彈紛飛,準頭算不上太行,打中了三十步外的靶子。
然後又放第二銃,第三銃……
再然後……
那名禦林軍,當場表演了一番錘法,將三眼火銃舞得虎虎生風,呼嘯不斷。
慶皇滿意的點頭。
“放完三銃,敵人基本殺到近前了,銃兵便可將此銃化作長錘,用來殺敵,擁有一定的破甲效果。”
秦風望著那呼嘯生風,既像棍法、又似槍法、又類錘法的玩意兒,頓時沉默了。
“砸在鐵甲上,銃不會砸壞了嗎?”
慶皇笑了笑。
“壞就壞了,製造起來便宜,再換個頭就是了。”
“這種火銃,完全可以量大管飽。”
秦風倒吸一口涼氣。
好一個量大管飽。
朝廷那邊的匠人,真的是哪怕是照著遼地照抄作業,也根本抄不明白啊!
也是。
遼地產的東西過於精細了,京都那邊失之毫厘,便謬之千裡。
些許的差錯,造出來的東西就不行了。
秦風最後招呼了聲。
“跟本王的父皇,展現一下遼地的槍術。”
“是,王爺!”
很快便有親兵出列,端起了長槍,將長栓拉動,確定裡麵沒有子彈,這才合上。
這一步,做的相當嚴謹。
慶皇拿著手裡的栓動火槍,同樣做了這個動作。
“為什麼要先這樣?”
“怕槍機裡有子彈走火,然後誤傷了人。”
慶皇聽此,方才明白。
而後,便見那遼兵一手持槍,一手按槍,猛然大吼。
“殺!”
渾身用力,帶著刺刀的火槍猛然前刺,沒有過於花哨的動作,隻是乾淨利落的前刺。
而後又幾個招式,同樣的簡單利落,慶皇看的萬分感慨。
“跟端大槍有所區彆,但區彆不大。”
所謂的端大槍。
便是大慶兵種中的長槍兵。
這種長槍長達四五米,兵要雙手按住長槍的尾端,舞動起來,利用槍尖前刺殺敵,或者抽打敵人。
這需要長期演練,才能用得了這種大槍。
而火槍。
則屬於一人高短槍的那種。
適合於貼身搏殺。
畢竟,彆說四五米的距離。
就算四五十米的距離,這拉栓打上一發,也肯定比舞大槍強上的不止一點半點。
慶皇看著槍術,點了點頭。
“北伐之時,朕也沒看到遼兵用上這個。”
“隻是在彈儘糧絕之時,方才會近身搏殺,當做最後的手段。”
“畢竟狹路相逢勇者勝,器械之利固然重要,將士之勇也不可缺少。”
聽秦風的話,慶皇大為讚歎。
“遼王此言,最合朕意,朕當年器械算不上利,靠著一腔血勇,眾將士們齊心協力,硬是將胡人驅逐出了中原之地。”
“遼兵的籌備,比朕預想到的還要更加詳備,也更令朕安心。”
“怪不得此戰北伐,唯遼兵大展神威,斷是因為這準備充分,平日見訓練到位,到了戰場上才不會出岔子。”
“看來,咱平日間,也該練一練這火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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