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是這麼說,但王冕還沒有把話說死了。
“除非是……”
這個除非很耐人尋味,陸雲慶也不懂這些綱要開口催促,可是這會卻被粟米直接俄攔住“不必了,我知道他是什麼意思!”
作為商人,他可定知道這條規矩的。
因為貨物本身存在差異性,所以為了保證商戶們不受到損失,象是這樣被扣押得東西,可有商戶出錢,一一點五倍置換出來。
如果之後案件查明必須要沒收的話,那麼就沒收。
如果不需要,需要返還的話,那麼就把錢款直接退還回去就好,不過這裡有一點要明確,就不是所有貨物都可以置換的,還有要看著貨物本身,涉及到什麼案子。
並且在置換之後,就算是要退錢,也要將按照貨物本身體量的儲存費用扣除才是。
粟米咬著牙,從懷裡掏出一堆金銀券來,這些是沈安之前整頓經濟的時候,所出現的產物。
很方便,而且比銀票什麼的好用多了。
粟米是有備而來。“那批貨物本身價值在百萬左右,這是一百五十萬的金券,現在就把東西給我置換出來!”
“你急什麼?”
王冕搖搖頭,找了個手下人將金券收下,之後才告訴他們可以在三天之內返還,因為要辦手續!
三天就三天!
從牧丞府離開之後,陸雲慶心中有股說不出來的憋悶“這個混蛋,就是該被殺了才是!”
“他的確該死,但是不是我們能做的。”
粟米深吸口氣,他拿出去的那一百五十萬,有五十萬是他自己的錢,還有一百萬都是櫃上的貨款。
他沒辦法不用也不行了。
“這件事我們要分彆報告王爺;陸都督你的人總能去送信吧?”
雖然這話不好聽,但是陸雲慶很清楚,這一次的的確確是他自己沒有做到“放心我的人一定可以。”
“那麼就讓他們去吧。”
粟米的書信已經寫好,現在交給他就行,而陸雲慶這邊回到官邸之後,也著手書寫,之後派遣了二百人的隊伍護送信件。
他不敢讓信鷹傳達,避免會被王冕在半路射殺。隻有等出了肅州之後,在那樣做才好。
幸虧是沈安訓練出來的信鷹,特彆抗造,不然就是這麼一通折騰彆說是送信了,怕是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他們兩個這邊寫了信,王冕也沒閒著,他的書信也送出去了,不過不是給沈安,而是直接交給皇帝!
他作為一方大員自然有單獨給皇帝上書的權力,所以要這麼做,他也是希望借皇帝的口,拖延時間。
在王冕的印象當中,皇帝和沈安之間的關係可不是那麼太好,所以隻要自己話說得明白,那麼肯定能保證自己的安然無恙。
至於錢嘛,他不是已經拿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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