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微微泛紅的槍管噴出龍息似的火光,禮花似的彈幕夾雜著硝煙打在嫌犯身上,在鉛彈攜帶的動能下,胸口和脖子像被重重摔在地上的玻璃一樣四分五裂。
看著地上碎成一堆煤炭的嫌犯,端著霰彈槍的莉莎相當的滿意,甚至驕傲的翹起了小下巴。
了不起的莉莎警長,又一次從邪惡的罪犯手中拯救了白鯨港的人民!
當然,中間遭遇了一些小小的挫折(指差點兒跟丟),也給白鯨港的人民製造了一點小小的麻煩(指多次使用手榴彈炸街,弄塌了不少木棚和房子),還險些暴露了身份(指被發現是施法者,不過反正嫌犯死了所以也沒人知道)……
但是和結果相比,這一切的一切,顯然都是值得的!
硬要說有什麼讓女孩兒特彆遺憾的地方,大概就是沒能生擒嫌犯,畢竟一個活著的嫌犯更值錢(因為某監護人未儘職責的緣故,莉莎不太能分得清“重要”和“值錢”的區彆)。
至於另一個,則是因為對方最後並未認罪,導致她沒能在扣扳機的時候說出“以警長的名義,宣判罪犯的死刑!”
莉莎覺得這句話非常的帥氣。
從動作到表情,她練習了不下二十遍,司令部的鏡子可以證明這一點——上麵至今仍保留著霰彈槍留下的彈坑。
“唔……”
但就是因為到最後嫌犯也沒認罪,辛苦練習的動作和口號結果完全沒用上…剛想到這裡,開心的莉莎立刻氣呼呼的鼓起了腮幫,用惡狠狠的眼神瞪著地上的“碎煤炭”。
雖然很生氣,但莉莎並未忘記自己身為“警長”的重要職責;她蹲下身體,在滿地的“碎片”之間開始摸索尋找起來。
【警長守則第九條身為警長,永遠不能放過一切和犯罪行為有關的細節。】
嫌犯的屍體雖然先被手雷炸飛,又挨了一發霰彈槍,但依然還算“完整”——至少所有的碎片都還在,哪怕拚不成樣子也不妨礙尋找線索。
但令莉莎特彆失望的是,這個嫌犯也許是急於逃跑的緣故,身上根本沒有攜帶任何多少東西;沒有能證明身份的標誌或者徽章,沒有稀奇古怪的魔法道具,沒有造型特殊的武器……
隻有一隻普普通通的短刀,幾枚藏在衣服裡麵,因為爆炸和皮肉黏在一起的銀幣和銅幣,外加腳上勉強還算完好的靴子而已。
莉莎失望的將這些證據撿起來,小心翼翼的藏在自己的大衣下麵,準備之後交給安森或者卡爾處置。
做完這一切,大警長撿起自己掉在地上的武器,稍微整理下衣領和圍巾,又重新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根“卷煙”,叼著煙背著手,深一腳淺一腳的朝來時的方向走去。
五分鐘後,端著霰彈槍的風暴師士兵終於陸陸續續趕到了現場,十分“默契”的在距離爆炸中心十米開外的地方停下腳步,一個個愣在原地。
街道中央被炸開了一個不規則的巨型半球形土坑,看上去簡直和一枚四十八磅臼炮炮彈從天而降彆無二致;硝煙混雜著各種生活垃圾的腥臭味兒從坑洞中央飄散而出,令士兵們難以靠近。
兩側街道的民房更是慘不忍睹,被成片成片爆炸卷起的“暴風雪”完全覆蓋,不少本就搖搖欲墜的木棚乾脆直接就完蛋了,隻能看到埋在黑白色雪堆裡的“零件”。
而那些原本還算“堅固”的房子則更加悲慘,不少在第一輪爆炸中就被氣浪掀飛出去,像玩具似的重重砸在地上然後徹底解體,變成遍地的碎磚瓦礫。
至於鉛彈留下來的彈坑,被扔得到處都是的破爛和垃圾,慘遭連累的木棚和被砸爛的牆壁…根本是數不勝數;哭泣和慘叫聲此起彼伏,甚至連隔壁社區也能聽的一清二楚。
看上去根本不像是某位“警長大人”在追擊逃跑的嫌犯,更像是兩支勢均力敵的軍隊剛剛在街道上展開了一場血戰,並且過程相當慘烈。
“打掃現場吧…還有再來個人,去把阿列克謝團長也喊過來。”
卡爾·貝恩無奈的歎了口氣——雖然不是沒猜到事情的後果,但第一次就鬨得這麼厲害還是大大的超出了他的預計。
“哦,對了!”
沒等傳令官跑遠,參謀長又抬手把他攔了下來“告訴你們團長,過來的時候記得多帶些人手——至少一整個連!”
“這是要逮捕凶手?!”
傳令兵兩眼放光。
“這是要救人!”卡爾·貝恩翻了個白眼
“然後…可能還要連帶著把整個社區都重建了。”
……………………
與此同時,大茶壺酒館。
靜悄悄的酒館內,隻能聽見大茶壺“咕嘟咕嘟”冒熱氣的聲響。
戰戰兢兢的客人們各自趴在桌上,除了不斷用餘光環顧四周,或者伸長脖看向街道的情況之外,甚至不敢輕易離開自己的座位。
守備軍團的士兵和那位“警長”已經離開了,但外麵的動靜卻並未終止,除了淩亂的鐵靴聲,槍響之外,不久前還從遠處傳來過爆炸的動靜。
酒館老板趴在吧台前,一遍一遍的用手裡的乾抹布擦著一塵不染的桌子,像是著魔了似的機械地重複著動作,拚命降低著自己的存在感。
滾燙的大茶壺還在咕嘟作響,頭也不抬的老板不停地用眼角餘光打量著四周,偷偷觀察客人們的舉動和外麵的動靜。
很快,街道上似乎已經安靜了下來;街道上雖然還能看見巡邏的士兵,但也都將武器背在身後,像往常巡邏時那樣,隻是數量變多了一些,而且都顯得非常匆忙。
就連一開始還在戰戰兢兢的客人們也逐漸放鬆了警惕,開始小心翼翼的三五成群湊成幾桌,壓低了嗓音小聲討論起來;也有些依然趴在自己桌上呼呼大睡…或者假裝呼呼大睡。
茶壺街是所有社區中最新的一個,住在這裡的全都是最窮的移民和土著民,彼此間毫無交集,鑽破腦袋想要住到其它社區。
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在遇到危險的時候湊在一起,畢竟無論移民還是土著,遇事抱團屬於天性。
又過了一陣,酒館老板終於放下了手中的抹布,不做聲的打算悄悄離開吧台。
就在他轉身的瞬間,一個聲音突然攔住了他的去路。
“咳咳…來杯喝的。”
渾身一震的老板緩緩扭過頭,發現麵前吧台上突然多了一個瘦削的身影。
那人穿著件破破爛爛褪了色的舊外套,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魚腥味,一頂舊禮帽下亂糟糟的頭發像海草似的覆蓋了大半張臉,叼著一個頗為精致的煙鬥。
酒館老板記得個家夥。
最近這些天,他經常來到自己的酒館;和那些“真正的常客”不同,他從不要熱水,有時候是一杯啤酒,有時候是摻了水的啤酒,有時甚至會點一條魚……
再加上對方永遠叼在嘴邊的石楠木煙鬥,酒館老板大概猜測對方的的身份落魄貴族或者破產了的富商。
這種家夥在殖民地絕對不罕見,他們通常很難立刻擺脫過去,會在抵達殖民地的第五到六個月花光所有的財產,變得和所有茶壺街的居民同樣一無所有。
對於這種家夥酒館老板毫不同情,隻想掏空他身上最後幾枚銅板,他甚至期待著對方拿那個煙鬥找自己換酒的時刻。
於是他立刻賠上笑臉“想喝點兒什麼?”
“來杯啤酒。”那人頓了頓,猶豫片刻道
“……摻些熱水,天太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