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個人還是建議,將這兩個人交給上麵,上麵人多,他們處理他們兩個,肯定會比他們順手的多。
高淩宇道,“我女朋友不還是在你們手裡嗎,有她在,我怎麼可能會背叛你們。”
“你…你女朋友?!”華子青年大吃一驚,眼珠子差點驚出眼眶。
“哦,她沒跟你說嗎?”高淩宇淡然道,“我還以為老弟你什麼都知道了呢。”
張玉卿也是有些錯愕,這話明明都跟他商量過啊,怎麼突然就冒出來了。
不過張玉卿還是情願選擇高淩宇,相信他不會背叛她,獨自逃跑的做個懦夫。
畢竟自己可是救過他的命啊。
列車上救了一次,到了這動手術又救了他一次。
自己這般對他,他要是都能逃走,那這些天跟他的相處,也就隻能證明他是個極善於偽裝之人,甚至是個人命獸心的畜生。
“怎麼又說到女朋友這裡去了。”英子瞥了二人一眼,“你們剛來我這時,氣氛可沒有這麼好呢。”
張玉卿出麵解釋,“當時我們正在吵架,所以看起來才會像是仇人。”
“行吧,隨你們怎麼說。”英子是一根毛都不會相信,雖然她沒談過戀愛,但這二人給它的感覺,完全沒有一對情侶該有的感覺。
她從身上掏出顆黑漆漆的東西,二話不說,直接就塞到了高淩宇的嘴裡,“咽下去,吃掉它,吃掉它,我們就可以放你單獨離開,去刺殺渡邊。”
“這…這是什麼?”高淩宇隻感覺嘴裡苦苦的,有著一股濃濃的藥味。
“把它吞下去,快點!”英子厲聲。
高淩宇便吞了,吞了後,英子還抓住他的嘴打開,檢查一番,確定真的吞了,這才放手。
讓便說道,“這是種慢性毒藥,三天之後便會發作,如果你三天後人還不見回來,即便你跟鬼子勾搭上了,它也會毒性發作,讓你斃命!”
喲喲喲,還慢性毒藥呢,當你寫玄幻小說呢。來自二十一世紀的高淩宇自然不會相信這種鬼話,不過這年代人們壓根不懂什麼叫科技,要是一些從未踏出過山村裡的老百姓,他還真的就會相信。
不過高淩宇當然不會裝出副不害怕的姿態,反倒麵色變得難看,一臉痛苦道,“你…你怎麼可以這樣,我都已經把我女朋友放你們這了,你…這個女人,居然還不肯相信我。”
英子都懶得搭理他。
還有,她不是女人,她還是女孩,今年才十七呢。
“去休息去吧,等天亮後,開始出發。”
數人便散去。
三個小時後。
清晨到來。
屋內,高淩宇接過花棉襖手中的幾個番薯,和十法幣,撇嘴道,“妹子,現在貨幣已經貶值了,這十法幣,會不會有點少。”
“少什麼少,我和我妹,一個月都用不了十法幣,你才出去三天,能吃喝多少。”陳二狗嗬斥,“再說了,不都給了你三個番薯嗎。一天吃一個,不就餓不死了。”
十法幣兄妹倆用一個月……
果然,民國末期,底層的百姓,簡直連二十一世紀畜生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