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已經到了10月,鄭平回到通達市已經有了一段時間。在鄭平的人生當中,第一有了想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說法。因為家庭的原因,鄭平之前唯一追求的,就是穩定的生活。在鄭平看來,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可是最適合自己的。
在東陽的一段日子裡,通過自己的努力,挽救一個人的生命。這個過程,既讓鄭平倍感榮耀,更讓他下定決心去參加律考,為自己的人生尋找一條新路。
要想參加律考,就需要先了解一下律考是一個什麼樣的考試。隻有對考試的情況有了充分的理解,才能達到最好的考試效果。鄭平查閱了相關資料後知道律師資格考試是從1986年開始的。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律師、檢察官和法官必須通過考試上網。
相對檢察官、法官的係統內考試來說,律師考試是麵向全社會公開的。不論你來自何方,隻要滿足報考條件,就可以參加律師考試。這對於社會各界來說,有著非常大的吸引力。
一般來說,政法工作在中國各階層來看,有著一定的神秘性。外麵的人很少能夠介入到這個圈子裡。然而,在1986年司法部組織了第一屆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讓無數圈外人,也有機會參加考試,進入到這個圈子裡。
律師考試有四張卷子,滿分為400分,240分為錄取線。在剛開始的幾年裡,為兩年舉辦一次,後改為一年一次。原本,律考為社會各界參與政法工作開辟出一條道路,隻是一個象征意義的事情。對於社會上多數人來說,這條路對他們來說其實也是看看而已。他們並沒有需要,或者說絕對的意願從事律師工作。
因為律師工作,當時並不具備很好的工作環境。80年代末期,中國社會正經曆著變革,法製也正在一個逐漸健全的過程當中。律師在當時的司法環境,地位是尷尬的,所起到的作用也是有限的。這種情況下,法律專業人才的首選還是檢法兩家。沒有幾個人願意投身律師工作。
情況在1997年有了改變。1996年5月,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這部法律全麵規定了律師工作的各項內容,對律師的執業權利進行保障。在律師法的保障下,律師職業飛速發展,在司法領域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越來越多的人才充實到了律師隊伍中,這也對檢察官、法官係統形成了較大的壓力。也正是這種原因,最終以律師資格考試為基礎,建立國家司法考試製度。當然這是後話。現在鄭平所麵臨的還是律考。
律師考試報考的條件最初是大專及以上學曆即可報考。這種條件的設置,引發了一定的爭議。有觀點認為,政法工作具備特殊性,向社會公開,是不是妥當。還有觀點認為,政法工作的專業性是很強的,不是學兩天書本知識,就可以介入的。比如說法院,要想成為審判員,首先要經曆書記員的磨煉。經過多年的司法工作經曆之後才被允許進入相關工作崗位。而現在,什麼人都可以考律師。甚至有一些人報考之前一天也沒有學習過法律,隻是在報考後參加了幾個月的培訓班居然也可以考上律師,也可以從事法律職業。這之前,有學電影的,有街頭擺攤的,乾什麼的都有,這也太不嚴肅了。
綜合各方麵的意見,上報到相關部門。這個時候一位法學泰鬥站了出來,發表了一番評論平息了爭議。
這位法學泰鬥說,“在我的眼裡,法律是這個世界最需要公平公正的事物。一個人的出身如何,一個人的工作學習經曆如何,對於法律來說並不是特權與歧視的依據。隻是符合考試條件,隻要是公平競爭下的勝出,法律都應當認可。也許這個世界,很多行業會限製競爭,保護自己小圈子的利益。可是法律不會,法律隻認可公平公正。你是法學生,但連律師資格這個最基本知識的考試都過不去,那隻能說你沒有學好,你不符合法律職業的要求。你不是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但你可以通過這個考試,這說明你具備了法律職業的條件。法律也不會因為你非法律專業而進行歧視。這就是我對法律的理解,一切講究公平公正即可。”
一切講究公平公正即可,一句話讓所有爭議平息。律師考試考的是基本知識,你有實力過關就好,沒有實力就過不了關,事情就這麼簡單。
律師考試對非法律專業的考生還是比較友好的。可是,這並不意味著法學生沒有優勢。相對於非法學專業出身的人,法學生經過四年的大學學習,已經具備了基本的法學知識結構。這一點優勢,讓他們在考試中對於考查的知識點更加熟悉,理解也更加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