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給了也就給了,沒什麼問題,他也沒在意。搖搖頭,便又接著與警官溝通去了。
與警官的溝通並不順利。
幾名越南槍手當街開槍,打傷鬥毆另一方的參與者,並且還襲擊警察。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但有現場其他參與者的證詞,還在手槍上發現了幾人的指紋。
幾位在現場的本地社團分子指認了開槍的槍手,可以說想翻案很難。
雖然林業森是香港知名刑辯大律師,但碰到這種被現場抓獲的嫌疑人,警方的執法程序又符合條例,林大律師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最好的辦法,也不過就是幫助其中一個槍手以槍支走火為借口,做過失殺人的庭辯。其他槍手就沒辦法了,隻能勸他們認罪,向法官申請輕判。
否則法官不會相信所有人的槍支都會走火,陪審團也不是傻子。
林業森給槍手們交代了一些事情,又告訴了他們哪些話可以說哪些話不可以說,就離開了o記,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回到辦公室之後,他打電話給吳誌明說明了案情,並告訴他已經儘力,希望吳誌明把照片還給他。
但吳誌明笑了起來,有些耍無賴的說道“林大狀,昨天咱們說的是幫我的人全部脫罪,我才會還你照片?難道你不記得了嗎?”
林業森聽了以後,心中的火氣噌的一下就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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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常年與法律打交道的訟辯律師,他見識了太多人性的惡,也清楚的知道各種各樣的手段與陰謀。
隻聽到吳誌明的話,他便知道,吳誌明絕不願意輕易的把照片給他。
儘管火氣很大,但他並沒有發泄出來,反而深吸一口氣,平靜的說道“我知道了,希望你下次不要食言而肥。”說完他就掛斷了電話。
掛斷了電話的林業森坐在辦公椅上,冷靜的思考。
現在的形勢對他不利,一不小心,他就會麵臨身敗名裂的下場。
但有一點,越南人也不會輕易毀掉他。
因為他林大狀,至少是全港最好的刑辯大律師,有這樣一個人為社團保駕護航,是每個社團都渴望的。
可林業森實在咽不下這口氣,自從十年前被阮誌成設局引誘,使他借了巨額高利貸,並以要挾,林業森就一直在想著報複,奈何他放不下好不容易得來的一切,不敢破釜沉舟。
現在,阮誌成死了,他的手下竟然敢繼續威脅他。士可忍孰不可忍,林大律師決定複仇!
(說一點題外話
1最近狀態不好,一直都是兩更,不是因為寫不出來,而是想控製一下節奏。希望在本月一百萬字之前將80100萬的字數讀完率穩定在4以上,這關係到作者的收入。
2我知道這十幾章寫的不好,我自己也不滿意。因為近期情節線索太多,主角的戲份減少,思考情節的發展占用了大量的時間,導致筆力有所下降。
3粉絲群開通了,一共就一位老爺加群,我感覺就像是一個笑話。真心希望讀者老爺們能到群裡與我溝通交流,給我提寶貴的意見!
4最近日讀大幅度下降,讓我有些沮喪。盼望各位老爺能多點一點免費打賞,給我多一點點的鼓勵與關注。
5我對不起大家,我有罪!更新減少是我的問題,等我穩定在4的完讀率後,我會把欠下的債一次性的補償給各位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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