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個年代文物保護還沒有立法。
在1960年11月份的時候,國務院通過了一個《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裡麵的第十四條中明確規定
一切具有曆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重要文物,除國務院批準運往國外展覽、交換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口。
報運出口的文物,必須由海關會同文化行政部門鑒定。經鑒定不能出口的文物,國家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征購。
經查明卻係企圖盜運出口的文物,應予以沒收。
如果今天日本人買的文物是真的,那肯定不可能出口。彆的不說,就單說仇英和唐伯虎的畫,妥妥的算是有重要的藝術價值。
但日本人還是斥巨資買了,這說明什麼?說明他們肯定能夠把文物弄出國內。
這個年代,文物在國內確實不值錢,但隻要運到國外,拍賣會上翻個百倍千倍幾乎一點問題都沒有。
有些清三代的官窯瓷器,在文物商店裡最多就賣百塊,可國外能拍出二三百萬的天價。
這真是暴利!
日本人覬覦我們的文物不是一天兩天了,好的都收進了他們博物館或者大藏家手裡。
那些價值沒那麼高的,全部被送進了拍賣會,為他們創造財富。
甚至有一部分文物,在收藏了幾十年後被放了出來,推到了國際文物市場,利用中國人的愛國情緒,誘使他們拍出高價,賺足了中國人的錢。
以前王大山不知道也就罷了,現在看到了,說什麼也得為保護國家的文物出一份力氣。
王大山把他知道的所有的一切都告訴了雷局長,並且連在吉春遇到的事情也說了。包括兩次聽到山本的名字,黑色的大使館車牌照,以及今天見到的山本本人。
雷局長承諾一定會好好查一查,但大使館方麵不好入手,畢竟警方沒有對大使館內工作人員的執法權。
如果要查,隻能從老拐三個人入手。
那位叫老錢的還沒有露麵,他將會是一個突破點。
王大山認同雷局長的觀點,經過充分的溝通之後,便離開了市局。
接下來的事情,就不用王大山操心了。要論起查案子,公安部門比他可要專業多了。
還有十多天就春節了,王大山的生日也過了。
1981年對於王大山來說,是個很特殊的年份。
他的出生年月是1965年1月3日,農曆1964年臘月初一,屬龍。
農曆生日是臘月初一,在這一年裡,他要過兩次農曆生日。
第一個農曆生日,是他的周歲16歲生日,農曆生日的當天是陽曆1981年1月6日。
而他的十七周歲生日,是在同一年的12月26日。
很神奇。
到底發生了什麼,讓一年的時間縮短了10天。
不過王大山不過生日也沒什麼,因為這種情況下,兩個農曆生日在同一年,隻能過一次生日。
這是道家的規定。
道不言壽,一般道士不過生日。隻是在特殊的生日才會過上一次,比如六六三六劫,七七四九劫。
像王大山年初的時候成年過了一次生日,今年再有生日是肯定不能過的。
但不過生日不要緊,最重要的是要過一個熱熱鬨鬨的大年。
京城的年味雖然沒有東北的足,可隻要人多熱鬨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