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敏芳一個人隻能做的過來旗袍,至於沈清霽的西裝可就做不過來了,於是她便帶著他去見了一個老師傅。
量了尺寸,製作西服。
在元敏芳這裡住著,白日裡,沈清霽都出去外麵淘點新鮮貨,短短幾天,他就已經弄到了十幾塊手表和幾個國外進口的小型收音機。
因為體積小,外觀漂亮,比普通的收音機還貴。
大多數手表都比較普通,其中有一塊漂亮的女士表顯得格外矚目。
表盤是星空藍,表鏈是珍珠鏈子,在這個年代,想要買到設計感這麼強,這麼漂亮的手表,難如登天。
他幾乎是跑遍了整個海市才買到的。
好在海市是大都市,比其他地方的東西漂亮時興。
不然就算再跑幾天也沒用。
這些東西幾乎都沒花票,他雖然已經離開好幾年,可到底在海市長大,還認識不少人的。
找找人,拉拉關係,票這種東西也就沒問題了。
元敏芳對沈清霽那未來媳婦兒很看重,連帶著給她製作的旗袍也格外認真。
她每日幾乎都坐在縫紉機旁,忙忙碌碌了十來天,終於是做出了一件紅色的旗袍。
應沈清霽的要求,旗袍上用紅色的絲線繡出了一朵朵葵花暗紋。
在不同光線下,才能看清楚。
上好的正紅色錦緞繡著大朵的葵花暗紋,沈清霽看到這件旗袍的一瞬間,就癡迷了。
這旗袍比他想象中還漂亮!他已經能想象她穿上會是怎樣的美麗。
元敏芳:“怎麼樣?不錯吧?”
沈清霽連連點頭,“好看!不愧是芳姨的手藝!”
他看完了,元敏芳才把旗袍疊好放進一個牛皮紙袋裡。
“你們這大冬天的結婚,得再搭個皮草才好。”
沈清霽:“我想想辦法。”
元敏芳眨眨眼,“等著!”
她翻翻找找了許久,終於找出來一件被珍藏許久的寶貝。
一件毛絨絨的雪白皮草。
這是白狐狸毛做的,搭配紅色旗袍再合適不過,而且穿上後,長度到大腿中間的位置,保暖。
沈清霽雙眼亮了亮,“芳姨!這……這……”
元敏芳得意道:“這可是我的寶貝!不過我們小寶兒結婚了,這就算是給你們的新婚禮物!”
沈清霽心頭一軟,忍不住抱了抱她,“謝謝芳姨……謝謝……”
“傻孩子……我也算是你半個母親,跟我客氣什麼?”
旗袍和皮草都有了,元敏芳又帶著沈清霽去買了一雙紅色高跟鞋,取了他的西裝。
臨走之前,元敏芳說以後要給夏雲禾做新衣服,跟他要了地址,以後可以寄過去。
沈清霽都不知道該說什麼。
元敏芳也舍不得他,“以後給我多寫寫信,不然擔心你,彆去了就不要家了。”
沈清霽聲音有些艱澀,“好,芳姨,我知道了。”
離開了元敏芳家,沈清霽去百貨商店買了些東西,就坐上了回去的火車。
帶了太多東西,他一路都很謹慎,也很警惕,這時候,小偷可是很多的。
到了江河村,已經是半夜了。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下雪的,回到縣城了冰天雪地。
村裡的雪更厚重。
而這時也已經臘月初十了。
回到茅草屋,冷冽的寒風從茅草屋的每個縫隙刮進來。
冷得要命!
沈清霽雙腳都是冰涼僵硬的,雙手也沒有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