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羅素街的寇池,是全球所有的店,銷售最好的店,當然,如果算上租金,那就沒得賺,主要就為了一個,打廣告!
張三過去,也是為了考察一下銷售情況;當天晚上,他就帶上整個店員們,去了蘭桂坊進行團建,不過他為每個靚女點了一些灑水果盤零食,花了六十多萬港元,也是不多。
然後被他安排好的車,送回了家。
他又不可能和她們發生關係,或者從中選幾個帶回去,不然就出事了。
剩下的時間,他巡視了自己在香江的產業,查了一下賬;然後就扔下查賬的團隊,去羊城過年去了。
最近半年,亞洲金融危機達到頂點的時候,海外銀行在東南亞的分行,湧入了大量的資金,有人用美元換取了大量的當地貨幣,比如泰銖等本幣,還有韓元等,對貨幣完成了一次抄底。
特彆是韓元,換了二十億美元。
而張三在大陸,去賀美甜家,拜訪了嶽父一家人,他就留在這裡過年。
正所謂有人歡喜有人愁,張三過得很愜意;但是有人在這個華夏新年,就過得不是那麼好。
1999年3月1日,大陸農曆正月十四日,星期一,這一天開始,讓很多人慢慢開始變得生活不再那麼美好。
首先是製服女士,她收到了一封律師函,內容很簡單:製服女士,您的兒童小說《倫敦陶工佬》涉嫌侵權,請停止出版與銷售,並賠償一億美元,並登報道歉。
“哈~總有人,想從我這裡得便宜。”
製服女士將律師函扔到了垃圾桶裡,具體內容也沒有細看,如果他細看的話,可能就不會這樣想了。
一億美元,她都沒有賺一億美元,那樣的話,她可能就破產了。
與此同時,史拷樂出版社,葬花出版社,還有華氏兄弟都收到了律師函。全是要求這些人進行下架,並賠償的事情。
而且,要求賠償的總數額,達到了十億美元。
“哈……總有人想錢想瘋了,幾億美元?開什麼玩笑?”
與他們同樣想法的人很多,他們都沒有注意這個,雖然現在他們沒有明白,這個律師函,隻是例行公事,既然沒有一個人聯係他們;更不用說來洽談和解的事情,這就是不合作的態度了,那就不要怪這些律師了。
全球集團擁有全美最強大律師團,他們雖然還沒有開始打這場侵權官司,但是,他們已經開香檳了。
一場侵權官司,開始慢慢打響了,這場官司用時不長,隻用了很短時間,就讓被告投降認輸。
製服女士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感覺有些莫名其妙,這是洛杉磯法院的傳票,這是一起涉及十億美元的官司。
她不得不認真對待,馬上請來了律師進行谘詢。
“女士,您能和我坦誠的說一下,是否存在抄襲的情況。”律師很嚴肅,他也是《倫敦陶工佬》的書迷,因此更想知道其真實性。
製服女士想了半天,說道:“沒有,絕對沒有。”
“好你在創造之前,有沒有認識這個叫史蒂芬的人?”律師指著傳票上的編劇人名,問起問題。
製服女士說道:“我根本不認識這個家夥。”
律師皺眉道:“來之前,我打電話詢問過這個事情,我建議您能庭外和解,不然很可能會輸。”
“能解釋一下麼?”
“首先,您又不認識對方,又沒有接觸過,對方提供的證據非常的明確……而且,如果不庭外和解,你可能會一無所有,還會背負罵名。”
這讓她想起了幾天前的一封律師函,不過她扔掉了;現在陪在她身邊的丈夫,原本是坐在她身邊的,兩人貼在一起,此時也離得遠了一點,也沒有那麼親密了。
同樣的,全球所有的相關出版社,書屋,都收到了法院的禁止令,禁止再出售《倫敦陶工佬》的書籍或者相關的周邊衍生品。
這個事情,沒有躲開記者的耳目,開始進行深入調查,很快傳遍全球。
《倫敦陶工佬》的侵權爭議引發了全球範圍內的熱烈討論。人們對這一事件感到震驚和困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這本小說,如果看開頭,肯定不會有人看的,但是後麵的內容還是不錯的。沒想到是這個原因,太讓人失望了。”
“一部侵權小說,沒有想到,這麼火,現在都出續集了。”
“我們看後麵的報道吧。”
……
家長們對孩子們喜愛的小說涉及侵權感到擔憂,他們擔心這樣的行為會對孩子們的價值觀產生負麵影響。
“我的孩子了解了侵權小說居然能這麼賺錢,他們會不會有不好的想法?”
“這種公權行為,我們應該抵製。”
“要在孩子心裡,樹一個好的形象。”
……
讀者們在社交媒體上展開了激烈的討論,一些人對作者的行為表示失望和憤怒,認為這是對原作者的不尊重;而另一些人則對侵權的界定產生了疑問,引發了對版權法的更深入思考。
法律界人士也加入了討論,他們就侵權行為的法律後果以及如何維護原創作品的權益進行了分析和探討。
各大出版社,發行商,書商麼,都感覺日了狗了,這個時候,突然跳出來,讓他們都沒有錢賺,還要虧這麼多錢,讓他們很難受。
更主要的原因,起訴他們的是全球娛樂集團,是全球電影的母公司,在全世界,都是巨頭一樣的存在,這樣的集團……他們不是惹不起,不過沒有必要,他們有過合作的。
當然,如果是普通人,或者不太出名的作者,既然不了問題,那就解決問題的人;但這種全球性的跨國企業,他們不敢。
他們可以談,大家都是體麵人,是文明人。
其實,他們已經知道,他們想和解,隻能犧牲掉一些人的利益,這個人,已經想好了,那就是這部小說的作者,製服女士,不為彆的,所有這些獲利的組織或者個人,隻有她最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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