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科長被老婆害死後,殺麻了!!
說到了凹,我也不知道怎麼,忽然間就想起達姆綾。自從上次要內衣,卻留了我的地址,最終鬨了大烏龍後,我再也沒穿過他的皮囊,不知道他現在過得怎樣。
周姐都來到天海市,達姆綾應該夜夜笙歌,被動的享受,肯定是穩穩的幸福吧?
回到家裡,我先把門鎖好,然後才打開保險櫃。
原本想拿張長鳴的火機,不知道怎麼,摸上達姆綾的藍牙耳機。
坐在凳子上,握緊了耳機,習慣性的想去揪一根頭發。忽然想起腦袋上的斑禿,我便換了個位置。
插進了鼻孔中,用力的搖了搖,三聲噴嚏後,飄飄欲仙感覺又來了……
我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睜開了眼睛,這是一種很讓人驚恐的黑暗,我明明是清醒的,也知道自己睜開了眼睛,但卻什麼都看不到。
不對,在這無窮無儘的黑暗中,我還是能看到遠處有著一點,好像是螢火蟲般的光亮。
那點光很小,就好像在漆黑的暗房裡,立了一塊漆黑的玻璃,然後用針在玻璃上紮了個孔,微弱的光就在小孔的後麵,非常微弱,非常細小,甚至非常的遙遠。
我努力往有光的地方奔跑,但不管如何奔跑,總感覺離那團光非常遙遠,直到我跑的精疲力儘,頭腦暈厥以後,才又睜開了眼睛。
伸手擦了擦腦袋,好多的汗水。身上的衣服也都濕透了!
但這些不重要,我的眉頭皺起,知道出事了!如果達姆綾沒有問題,那就是我出了問題。
星光就是眼睛,遙遠的星光,代表了遙遠的距離?
按照這個方向往下推演,得出一個勉強可以接受的結果,達姆綾離我的距離很遠?
接下來就要印證這個猜測,好在達姆綾是個小網紅,隻要我打開視頻軟件,就能看到達姆綾的人生。
最新的一條更新是三天前,那時候達姆綾在芭提雅潛水,還吃了一隻比盤子還大的龍蝦。看他滿臉得意的樣子,生活應該是過得有滋有味。
就是他的發型有些怪,好像是剃了光頭後,往腦袋上套了假發套。
再往前翻一翻,兩周前達姆綾高調出國,先去了曼穀,玩了一周才去的芭提雅……
等等!我望著一排排的小視頻封麵,陷入了沉思。為什麼在國內,達姆綾的發際線都沒有那麼靠後,難道是因為他沒戴假發套?
又或者說,這不是假發套,而是ai換臉!
我再次打開最新一期的視頻,然後把手機放在桌上,然後站起來,傾斜四十五度角,果然看到了一個光頭的人模,再仔細觀察,有某些很粗糙的地方,居然還有些穿模!
我的腦海裡不知道怎麼,又響起金蕊的聲音“周姐雖然是個托尼,但她有海外關係,而且是嗑藥的,她發起瘋,什麼都敢玩,上次的男模,就是她綁著男模的脖子玩蹦極……”
再把事情捋一捋,周姐是個有海外關係的嗑藥瘋子,我用達姆綾的身份,聯係了周姐,然後達姆綾被送到海外,雖然還在正常拍視頻,但在視頻裡卻穿模了!
也許視頻裡的達姆綾,不是真的達姆綾!
越琢磨,越覺得靠近了事情的真相。或者我可以再做個試驗!
我點開達姆綾的私信,按動了一行文字哥哥,看到你無憂無慮的生活,好羨慕啊!能帶帶我,一起發財好嗎?
如果達姆綾已經被控製,現在使用達姆綾賬號的是犯罪分子,那麼他們肯定會讓利益最大化,不會放過任何賺錢的機會。
我把私信發送後,倒了一杯水。一口口的喝下,原本忐忑的心,終於慢慢的平靜了下來。
叮咚,私信居然真回了小兄弟,來芭提雅,哥給你介紹份工作,看倉庫,每個月一萬美金。
望著這一行,連標點符號都不能相信的文字,我開始為達姆綾祈禱。不知道這個家夥被關在哪個園區,不知道是不是已經生不如死了!
看倉庫,每個月一萬美金?這種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的工作,我絲毫不動心。知道自己的斤兩,何德何能,看倉庫每個月就能賺一萬,還是美金!
我在詫異後也醒悟過來,騙子故意拋出漏洞很大的話術,也是在進行篩選。隻有相信看倉庫的月薪能達到七萬多,才有被騙的可能。不相信的直接被篩選,不用再浪費時間。
確認對方是騙子後,我關閉了對話框,然後對視頻進行舉報。
至於最終達姆綾會不會被解救,讓他自求多福吧!
把達姆綾的耳機放了回去,我又坐在凳子上,拿起張長鳴的打火機,不知道這個富二代最近過的怎麼樣,有沒有養好身體。
飄然的感覺很好,在黑暗的世界裡,我衝向了那一抹星光,沒睜開眼睛,我就聽到了聒噪的鼓點。
這該死的富二代,除了酒吧,他就沒有其他的娛樂了嗎?
望著有些昏暗的包廂,還有一個個放浪形骸的男女,我的眉頭皺起,從有些憋悶的包廂裡走了出來。
腦袋依然昏沉,這個王八蛋不知道又喝了多少酒。我感覺這具身體軟綿綿的,每一步都好像踩在棉花上。
斜躺在大廳的沙發上,我拿出了手機,憑借著記憶撥打了那個號碼“在哪?”
“沒良心的,你終於想起來,給我打電話了。我還以為你有新歡,就忘了我這舊愛了呢!平時一副高冷的模樣,對人家愛答不理,你要是真有能耐,彆給我打電話啊!”
如果愛情是一場比付出的遊戲,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誰付出的多,誰就會熱情。就好比現在,我隻說了兩個字,金蕊便說了一大串。
就好比我隻是平a了一下,金蕊把所有的技能都交了!
這種被人舔的感覺真是太好了,我有些想不明白,上輩子為什麼會去做一隻舔狗?
“我喝醉了,來接我。”我轉動腦袋,看到了ktv的名字“金櫃。”
不等金蕊回答,我便掛上了電話。現在攻守易型,金蕊想讓張長鳴當接盤俠,我穿的又是張長鳴的皮囊,肯定要高冷一些。
喝了兩瓶水,稍稍稀釋了腦袋中的眩暈,穿著很清涼的金蕊,出現在我的麵前。
望著兩條被黑絲包裹的腿,我皺起了眉頭“為什麼穿平底鞋?”
金蕊攙扶著我“冤家,就會欺負人家,想看我穿高跟鞋,回家換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