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分居已經多年,平時隻有電話聯係。
可是半年前就突然找不到她了。
羅玉琴的丈夫還拿出一個筆記本,上麵記錄著他去廠裡尋找羅玉琴的時間和次數。
羅玉琴的丈夫說,之所以沒有繼續尋找以及報案,是因為羅玉琴曾經給家裡留過兩張告彆的紙條。
第一次是貼在門上。
寫著“三個孩子聽話,我走了,你們不要找我。”
七月份的時候又發現門上貼了一張紙條。
上麵寫著“我是瀘州人,我回來了,這個婆娘沒良心,叫我帶她到廣東。她又和台灣老板走了,我花了1萬元,我還是給你們通個信兒。”
看到這樣的紙條,丈夫認為羅玉琴與情人離開了瀘州。
反正已經分居了,丈夫當時也沒有特彆在意。
當羅玉琴的丈夫拿出兩張紙條的時候,專家組對他的懷疑更加重了。
為什麼半年前的紙條他還會留著?
尋找妻子的時間,為什麼還要拿筆記本記下來,就像已經準備好了警察要上門一樣?
羅玉琴的丈夫解釋說自己一直有記日記的習慣。
而當初妻子羅玉琴失蹤的時候,他也是有些懷疑的,所以相關的東西都記錄了下來,並保存完好。
而他最懷疑的一個男人也被他記在了這個本子上。
“羅玉琴的同事說,在羅玉琴失蹤的前一天,有一個男子來找過她,50多歲,頭發比較白。”
經過羅玉琴工廠同事的核實,羅玉琴丈夫所說的都是事實。
的確在羅玉琴失蹤的前一天,有一個50歲左右的男人來找過她。
而民警也圍繞著羅玉琴被害的時間段兒對她的丈夫進行了調查。
但是沒有發現什麼疑點,她丈夫的嫌疑暫時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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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個找羅玉琴的50多歲男子就非常可疑了。
他究竟是誰呢?
但是羅玉琴同時也無法更多的線索。
僅憑她們的描述根本無法找到那個50多歲的可疑男子。
此時最吸引專案組視線的就是那兩張紙條了。
這當中的疑點太多了。
第一張是以死者羅玉琴的口吻留下的,第二張則是以羅玉琴情人的身份寫的。
可是專案組經過鑒定,兩張紙條上字跡同屬一個人,但根本不是死者羅玉琴的。
而且第二張紙條是在7月份留下的。
按照羅玉琴屍骨腐爛的情況,當時羅玉琴已經被害三個月了。
那麼誰會留下這兩張紙條呢?
專案組推斷,留下紙條的人或許就是凶手。
可他是誰呢?
從案發現場的種種跡象來看,凶手很可能和死者羅玉琴發生過性關係。
專案組認為他們之間應該是有情感糾葛的。
如果是這樣,凶手會和羅玉琴經常有聯係。
於是專案組決定從羅玉琴的通話記錄裡來尋找線索。
警方發現,最後一次跟羅玉琴通話的是一個叫黃良的人。
羅玉琴應該就是和他打完電話之後遇害的。
而此前黃良也頻繁的和羅玉琴聯係過。
專案組推斷,這個叫黃良的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但是調查後警方發現,根本沒有叫黃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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