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洪曉慧正在裡麵等著。
她們不但言語辱罵女助教,還威脅女助教不可再與曾煥泰產生任何交流。
洪曉慧甚至還動手打了女助教。
韓姓女助教向所長報告了這件事,希望許嘉真和洪曉慧得到懲處。
許嘉真和洪曉慧的父母因這件事被請到學校去開會,但兩個人矢口否認。
兩個人雖然攜手對外,但她們之間的競爭也一直繼續著。
不認輸的洪曉慧開始想辦法彌補自己在經濟上的不足。
1998年。
洪曉慧交往了一個就讀於台灣交通大學的男朋友。
男朋友辦了信用卡,大方地讓她使用副卡。
據報道,洪曉慧向同一個實驗室的學長透露過這件事,還拿出一張萬事達卡和一張維薩卡給學長看。
後來,這個學長也向同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
銀行的辦卡人員得知他與洪曉慧在同一實驗室後,向他透露。
洪曉慧於3月3日領走了屬於她交大男朋友的正卡,並在兩天內刷爆額度。
兩張卡的額度一共是十二萬元台幣。
當時,一個本科畢業生在外企工作的月薪大約是三萬多元台幣。
所以十二萬元台幣是一筆很大的金額。
據報道,洪曉慧刷卡購買了一部手機送給曾煥泰,也給自己買了一部。
當時,手機在台灣還不普遍,價格相當昂貴。
許嘉真和洪曉慧兩個人都想得到學長的愛和注意。
兩個人就這麼進行著送禮物競賽。
有傳聞說,洪曉慧為了給曾煥泰買禮物,甚至在課餘時間到酒店打工。
台灣的酒店是陪酒的會所,所以收入比較高。
這個傳聞無法證實,但由此我們可以想象。
在這段多角戀情裡,洪曉慧很可能是最用力想得到曾煥泰的那個人。
這和她在學業上的拚勁是一致的。
那麼,洪曉慧究竟為何殺害許嘉真?
僅僅是因為爭風吃醋嗎,還是另有隱情?
案發前一天3月6日上午10點。
洪曉慧向許嘉真借信用卡購物。
下午3點多。
洪曉慧用許嘉真的信用卡在市區的百貨公司裡購買了香水和化妝品,共消費三筆,總計三萬七千零八十六元台幣。
下午6點多。
她回到台灣清華大學雅齋一樓宿舍房間,將信用卡還給許嘉真。
晚上9點。
兩個人與另一個同學吳誌華搭乘由曾煥泰駕駛的私家車到市區購物。
10點左右。
他們來到一家體育用品店。
許嘉真要購買一雙球鞋時,被店家告知她的信用卡已超過八萬元台幣的額度,無法使用。
在電話裡與銀行人員核對消費內容後,許嘉真質疑洪曉慧盜刷了她的卡,兩個人為此起了爭執。
最後,曾煥泰用他的信用卡買下了那雙球鞋。
這讓洪曉慧認為許嘉真是故意設計讓自己在曾煥泰麵前出醜。
幾個小時後,兩個人約見在演講廳,就是為了理清這件事。
根據洪曉慧供認的案發經過。
許嘉真的死是一場意外,並非她預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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