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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悍匪張書海1(1 / 2)

張書海,葉縣人。

老家——平頂山葉縣夏李鄉侯莊村。

聞名全國的銀行搶劫犯。

全國首創使用爆炸手段搶劫銀行。

在鄭州,除了90後,幾乎人人皆聞其大名。

從1996年到2000年的5年間。

張書海團夥先後製造了搶劫個體戶主、鄭州電信局、建設銀行鄭州分行、廣東發展銀行鄭州分行等數起驚天大案。

三年內,三起銀行大劫案。

一個家族式高智能犯罪團夥,先後搶得人民幣250萬元。

首犯張書海是一個心理素質及心理調節機能極強的人。

據心理學專家預測,像他這樣的心理素質的人,500萬人口當中才能尋找出一例。

1996年11月27日晚上7時左右。

張書海、張小馬攜帶“鬆鼠”牌獵槍、膠帶紙、尼龍繩等作案工具闖入鄭州市中原區萬福花園6號西門樓洞一樓。

持槍威逼被害人李全國,並用繩子及膠帶將其捆綁實施搶劫。

共搶走人民幣1.5萬餘元,理光相機一部、手表兩塊、黑提包及銅佛像等物。

張玉萍在明知張書海、張小馬、張雲誌等人為實施搶劫而準備工具的情況下,仍為其提供幫助。

並在作案後得到贓款1000元,並為其保管照相機等物。

1997年夏。

張書海托王誌昆將張誌強從王國繼處購得的一支“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以50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賣給張書海。

1997年11月19日下午5時。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和張小馬、張玉萍經多次預謀後,竄至鄭州市淮海路24號電信局八分局附近。

張小馬身穿警服,手持仿真手槍把守大門。

張書海持槍威逼營業廳內的工作人員。

張宏超、張世鏡翻入櫃台內,搶走營業款人民幣37.6683萬元。

1999年3月3日上午7時。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張玉萍等人竄至鄭州市交能路39號建設銀行儲蓄所附近。

張玉萍將所帶鐵交給張世鏡,並按分工準備接應。

張書海、張宏超、張世鏡分彆攜帶事先準備的“盾牌”唧筒式五連發獵槍、“鬆鼠”牌單管獵槍、大鐵、自製的爆炸裝置等物進入儲蓄所。

張書海、張宏超持槍威逼保安及營業員,張世鏡持鐵猛砸櫃台防彈玻璃,搶得銀行專用款包一個,內裝人民幣5.5萬餘元及空白支票、印鑒等物。

張書海帶著銀行專用款包回家後,張書海之妻王雨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幫助其銷毀。

2000年12月9日下午4時30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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