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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章:眾矢之的(1 / 2)

血蓑衣!

四月初一,臨安城。

黃昏,一抹紅彤彤的晚霞高掛於天際儘頭,遮住半邊紅日。臨安城的街道上熙來攘往,百姓們衣食如舊。百業興旺,物阜民豐,難得一片“盛世”模樣。

然而,天機閣門前的“熱鬨喧囂”卻與臨安城的“太平繁華”有些背道而馳。

此時,十幾名金刀校尉拎著水桶、抹布,在大門前忙的不亦樂乎。

天機閣的大門及左右牆壁上,皆被人用朱漆紅墨寫滿汙言穢語,什麼“無恥奸賊”、“卑鄙小人”、“偽君子”、“江湖敗類”雲雲而而,不勝枚舉。

甚至連高懸正中的門匾上,都被人寫上“殺人償命”四個血紅大字。

其實,今日已不是天機閣第一次出醜,從二月開始,隔三差五便有江湖中人前來天機閣鬨事,叫囂著讓趙元將柳尋衣交出來。

對此,趙元極為震怒,下令再有鬨事者不必抓住審問,直接殺無赦。

短短一月,雙方竟發生過大大小小數十場廝殺,並且互有死傷。

後來,此事驚動朝廷,皇上頒旨令西府派兵助陣,誓要將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江湖草莽一網打儘。

自此,江湖群雄由明轉暗,不再與天機閣明刀明搶地爭鬥,而是偷偷摸摸地鬨事。諸如潑墨、題字之流,便是一些綠林好漢的傑作。

更有甚者,他們不再局限於天機閣門前鬨事,而是將矛頭對準臨安城所有的官府衙門,甚至連一些皇親國戚、朝中大臣的府邸都不放過。

江湖人行事詭秘,花樣繁多,並且魚龍混雜,相互勾結掩護,因此朝廷和官府很難查清他們的行蹤,更難捉住鬨事的人。

尤其是近幾日,他們的“鬨事”愈演愈烈,並有一些歪門邪道開始渾水摸魚,趁亂將黑手伸向尋常百姓,以至這幾日報官的百姓越來越多,令臨安衙門焦頭爛額,顧應不暇。

門前,一名累的滿頭大汗的金刀校尉,將手中的抹布扔進臟兮兮的水桶,抱怨道“前天上午才剛剛清洗過,兄弟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大門洗抹乾淨,沒想到一轉眼的功夫,又變成這副模樣。早知如此,前幾次不如歇息歇息,等他們鬨夠了一起收拾。”

“鬨夠了?”另一名金刀校尉撇嘴道,“什麼時候能鬨夠?這些草寇整日無所事事,而今將臨安城鬨的雞犬不寧,眼下興致正酣,恐怕不鬨個天翻地覆不會罷休。”

“天天做苦力,真不知道什麼時候是頭?”又有人嘟囔道,“如今,惹事的天天躲在屋裡吃香的喝辣的,我們這些無辜的反倒被連累,生生從拎刀的校尉變成拎水桶的雜役。”

“唉!沒辦法,誰讓咱們是天生受苦的命?活該被人當牛做馬!”

十幾名金刀校尉似乎皆心有不忿,你一言、我一語,儘是一些冷嘲熱諷的埋怨。

“昔日的柳尋衣行事果決,敢作敢當,如今這是怎麼了?整天躲在府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即便麵對這些江湖草寇的挑釁也是忍氣吞聲,視若無睹,簡直像變了一個人……”

“柳大人不是不出門,而是被侯爺下令不準出門!”

突然,一道略顯稚嫩的聲音自遠處傳來。緊接著,一名年約十二三歲,五官庸平,稚氣未脫的少年郎快步走到近前。

“小丁子,今天侯爺不在,你又背著師父偷跑出去撒野?當心三月一次的考驗又不能通過,你上次已經被重杖三十,這次再不通過便要重杖一百。看你弱不禁風的身子骨,受一百重杖非散架不可!”

“哈哈……”

一見少年郎滿臉憤憤不平的模樣,一名金刀校尉伸出沾滿紅漆的手摸向他的臉蛋,同時出言戲謔,惹來其他人一陣哄笑。

小丁子,和柳尋衣、秦衛一樣,也是被趙元選中進入天機閣修習的孤兒。由於其眼睛小、鼻子塌、嘴巴大,生的其貌不揚,故而被趙元取名為“丁醜”。

“上次是我一時大意,這次我一定能通過。”丁醜一臉嫌棄地躲開金刀校尉的臟手,倔強道,“你們休要再說柳大人壞話,否則我一定在侯爺麵前告你們一狀!”

“嘿!小兔崽子,找死不成?”

未等金刀校尉們話音落下,丁醜已經一溜煙地跑進天機閣,眨眼消失的無影無蹤。

火急火燎的丁醜穿屋過院,直奔柳尋衣的住處。

十米開外已能嗅到漫天酒氣,並且越靠近柳尋衣的房間,酒氣愈發濃鬱。

“砰、砰砰!”

當丁醜捂著鼻子叩響房門時,靜謐無聲的房間內陡然傳出一陣“叮叮咣咣”的響動。

“吱!”

未等丁醜再度叩門,緊閉的房門陡然被人拽開。頃刻間,一股濃烈刺鼻的酒味撲麵而來,直將猝不及防的丁醜嗆的一陣咳嗽。

此刻,站在丁醜麵前的赫然是一位披頭散發,胡子拉碴,衣衫淩亂,神情慵懶的醉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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